时间:2023-06-03 13:31:06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4月19日,驾驶电动三轮车剐撞电动自行车后逃逸的任某某被交管部门处以罚款2500元,拘留17天的处罚,此人将骑车人撞成骨折后,在附近绕路兜圈了20多分钟,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事故发生在东三环辅路国贸桥北侧,由南向北行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超车时将一电动自行车剐倒,造成骑车人骨折。事发后三轮车骑车人将伤者扶到路边,当伤者提出报警并联系家属时,三轮车骑车人借机驾车逃逸。
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侦办工作,查询沿途监控录像,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在相同时间内在事发周边停了一段时间,与报案人描述的肇事车辆相似。同时,民警还发现这辆嫌疑三轮车围绕东三环辅路、光华路、景华南街在不断绕圈子,在观看了近40个小时监控录像后,最终确定了肇事者当时是前往景华街的餐厅送货,后民警到该店铺走访确定了肇事嫌疑人任某某。
办案民警说,三轮车肇事地点距离其送货的地方仅5分钟的路程,但他在周边道路、小区绕行了20多分钟。任某某被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口头传唤到队配合调查,他到案后交代了其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过程。
19日上午,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依法对任某某交通肇事逃逸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500元,并分别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2天和5天的处罚,合并执行1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