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5:11:54来源:法律常识
据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月8日消息,一男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该男子竟然又驾驶车辆上路拉货。1月5日晚,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民警在海口市海榆中线将该男子汪某查获。
1月5日22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海榆中线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交通违法乱象整治,在示意一辆车牌为鄂Q83025货车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货车驾驶人汪某拒不配合。随即,执勤民警将汪某带回办案区询问调查。
经查,驾驶人汪某于2019年9月28日,在海榆中线南往北,距离椰海大道路口100米处发生一起单方死亡事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海口公安交警支队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按法律规定,汪某在此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但他心存侥幸,竟然又偷偷开起货车上路拉货。
根据汪某的违法行为,办案民警依法对其未带行驶证、不服交警从指挥、驾驶证扣留期间驾车、超载等违法行为给予罚款900元处罚,记4分。涉事机动车被依法扣留。对于汪某取保候审期间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已将其移交原办案部门,对嫌疑人汪某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并立即执行。
(北青报记者 屈畅 实习记者 李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