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6:23:30来源:法律常识
日常生活中因为开门下车
这一简单的动作
酿成交通事故的新闻时有发生
俗称——
开 门 杀!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
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
开门杀就是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不认真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伤,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相关新闻
事件.1
2021年4月7日上午,一辆面包车停在了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一路口,副驾驶位开门瞬间,意外发生了。当时,面包车驾驶人杨某想买早饭,就让同车坐在副驾驶的妻子魏某下车去买。魏某没有注意到后方来车,贸然打开车门,撞到了姜某驾驶的电动车,导致姜某锁骨骨折。警方判定,面包车驾驶人杨某与妻子魏某在这起事故中共同承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姜某无责。
事件.2
2022年10月6日下午,一辆小轿车停靠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南美东路上,正当乘车人准备从后排座位下车时,开启的左后侧车门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失控倒地后,电动车骑行者的身体被行驶至该路段的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碾压,造成电动车骑行者当场死亡。
“开门杀”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交通肇事犯罪是在车辆行驶时发生。那么,汽车没有发动行驶,仅仅打开车门致人伤亡,也构成犯罪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对付开门杀的“招数”来了!
为了最大限度消除“开门杀”事故的安全隐患,宿迁交警创新设置了“开车门警示区”。在宿迁市区的黄河路附近,沿着黄河路南北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内车位左侧,均施划了宽度在1米左右的黄色警示区,区域内以黄色斜线标注,十分醒目,这片区域就是开车门警示区。
“有了这个警示区域,对于我们以后道路的行走,就相当于上了一道保险,我们就不用太担心再出现这种车门突然打开,躲闪不及的情况。”非机动车驾驶员陆先生说。
据了解,自2020年开始,宿迁交警部门共对市区6条设有路内停车泊位的非机动车道进行了标线改动,主要是在非机动车道宽度大于6米的机动停车位旁,施划黄色导流线,喷涂“开车门请注意”字样,设置“开车门警示区”。
民警提醒,如果有车辆驶入该区域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警方提醒
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01
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30厘米,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02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
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03
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驾驶者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
04
采用“荷兰式开车门”法
“荷兰式开车门”法即开车门时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这样上半身会随之惯性地转动,头部的自然转动使眼睛能够及时关注到车后的情况,从而减少视觉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