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9:18:55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六安女子玲玲(化名)驾车载着闺蜜芳芳(化名)前往淮南途中,将一位老人撞伤当场身亡。玲玲为逃避处理让芳芳顶包,结果还是被警方发现。3月18日,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玲玲、芳芳分别因交通肇事逃逸、包庇罪被判刑。
玲玲曾在淮南上学,对淮南比较熟悉,2021年10月2日,与闺蜜芳芳相约到淮南玩。当天上午,芳芳开着自家的车接到玲玲后,玲玲提出她来开车,芳芳便把车交给了玲玲开。中午12时许,轿车行驶到寿县安丰镇桓店村村部北侧100米处,撞倒横过道路的行人沈某,致沈某颅脑损伤合并胸部损伤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玲玲考虑到自己有工作,而芳芳没有工作,就提出让芳芳顶包。芳芳当时十分“仗义”,答应了玲玲,在交警到来的时候,向交警谎称车是她开的。然而,交警在调查这起亡人事故时,最终发现玲玲才是真正的交通肇事司机。对于这起交通事故,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外,玲玲又另外进行了赔偿,并获得死者家属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定玲玲交通肇事逃逸,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而芳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做假证明包庇,其行为构成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严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