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3:21:36来源:法律常识
民警在事故现场排查
肇事逃逸车辆
大众网·海报新闻惠民5月19日讯(记者 王君彩 孙凯 通讯员 李成杰 赵文婷)近日,惠民县交巡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4月29日10时50分许,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惠民县清河镇梅集村东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白色轿车撞伤一名少年后逃逸。警情就是命令,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即刻赶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场只有伤者家属及几名群众。据与伤者一起散步的同伴称,二人一起在路边散步时被一辆对行而来的白色轿车相撞导致同伴受伤,因灯光原因未看清车牌号。民警细致的勘查了现场,现场为东西走向的乡村沥青道路,道路的宽度为4米半左右,肇事逃逸车辆未遗留下任何物体,周围300米内未发现可用监控。民警勘查完现场,对道路沿线监控进行了查看,当晚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困现场逃逸车辆未遗留下任的物品,伤者及同伴未看清车辆号码,只知道大约是一辆白色轿车,加之发生事故的时间是夜晚又无监控设施,这给民警破案带来极大难处。但民警并未因此而放弃,对事故现场周围及沿线监控查看分析,走访附近村民,依旧没有明显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又扩大搜查范围以后,5月12日终于有了线索,民警对排查出的车辆进行查看,当排查到一辆鲁M6*****银色轿车,打电话通知其到惠民县交巡警大队事故科时,车主称自己未曾发生过事故逃逸,其在某企业上班走不开,有时间开车去事故科,民警在电话中向该车主言明利害关系,该车主见事情败露,立即投案自首至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了车主所属派出所。
经了解,鲁M6*****就是4月29日晚撞伤少年逃逸车辆,车辆损坏地方已修复,但是仍有痕迹,车主就是驾驶员王某某。据王某某交代,出事当晚,自己开车下班回家,到了出事地点驾车失控将少年撞入沟内,听见“哎哟”一声,以为在道边是土路,沟内有水,应该伤势不重,加之自己无驾驶证,于是逃逸。后听说民警一直在排查逃逸车辆,自己出事后一直也没睡过安稳觉,听民警给自己打电话,知道肇事逃逸的事情已隐瞒不住,于是到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了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