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一下」江苏扬州交通肇事案,扬州2019醉驾人员

时间:2023-06-04 17:36:55来源:法律常识

25日,扬州市江都区警方通报“12.2重大肇事逃逸案”细节:2日凌晨1时许,江都城区工农中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驾驶人撞倒两名行人后逃离事故现场,其中一名受害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表示,司机胆大妄为,醉酒后驾驶汽车,开车时不停地看手机,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低头看手机致两人被撞身亡。

当日凌晨,江都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城区工农中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男子被一辆汽车撞倒,车辆逃离现场。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进行案件侦查。事故现场,两名男子倒在血泊中。

通过调阅视频监控,民警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棕色SUV汽车。由于发生事故时,车辆车速较快,民警并没能看清车辆车牌号码。随后,民警通过其他探头一路追踪,查获了车牌信息,查询后得知肇事司机系常某,家住江都大桥镇。

警方连夜赶赴大桥镇常某的住所。民警抵达后不断敲门,持续近半小时后,常某父母打开了房门。当民警来到常某的房间时,发现其被窝温热,人却不见了踪迹,民警在住所内进行了搜查,在隔壁房间的一个衣柜里,将赤裸上身躲在里面的常某抓了个现行。民警发现常某一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160mg/100ml,属醉酒驾车。被抓后,常某狡辩称自己并没有撞到行人,而是撞到了路中间的栏杆,然而事发现场的栏杆却并没有损坏。在事实面前,常某最终承认了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常某交代,那天晚上他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吃完晚饭后一行人又去往KTV娱乐,吃饭唱歌时都饮了酒。常某酒后驾车回家,开车时不停地看手机,没有看见路边两名行人,最终酿成悲剧。

目前,常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逃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

《交强险条例》规定,驾驶人因醉酒驾驶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只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对驾驶人进行追偿;而对于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醉酒驾车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要自己承担受害人各项赔偿。 (焦喧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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