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3:05:22来源:法律常识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议,最终怎么判刑还是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定的,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时候建议当事人及时委托律师辩护,向检察院提出适用缓刑的书面法律意见,通过律师和检察官面对面的交流,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事实和理由,争取适用缓刑。案件起诉的法院之后,律师可以再次和法官深入沟通,争取缓刑。
《20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