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专业头条:喝酒后交通肇事逃逸,酒驾肇事逃逸怎么量刑驾照

时间:2023-06-05 15:14:39来源:法律常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交通事故是许多司机忌惮的事情。在交通肇事中,酒驾可以说是发生最频繁的一项事故。如果一旦发生,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找交警解决,但也有人因为忌惮法律的制裁而选择逃逸。

那么,当发生事故的时候,酒驾该如何处理?如果事故后逃逸又会导致怎样的结局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本文主要针对驾驶私家车的情况,驾驶运营货车、客车的规定见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交通事故后会产生三种结果,一是行政处罚,二是刑事处罚,三是民事赔偿,一般民事赔偿和前两者并存,本文主要针对前两者论述。第一种行政处罚一般发生于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中,第二种已经涉及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入罪条件。

对于酒后驾驶,按照驾驶者血液酒精浓度分为酒驾和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饮酒后驾车的阈值为大于等于20mg/100ml,醉酒后驾车的阈值为大于等于80mg/100ml。驾驶者血液酒精浓度不同,会导致不一样的结果。

行政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简单总结,血液酒精浓度在“20-80”范围,未发生交通事故,仅被交警发现,或者发生了较轻微的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无损失、较轻的经济损失或轻微人身损害的结果),这种情况下驾驶者、肇事者会被处以暂扣驾驶证、罚款的行政处罚,再犯的话驾驶证会被吊销。

紧接着,法条还罗列出了“醉驾”的后果:刑事责任和暂时吊销驾驶证。醉驾的刑事责任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另外,法律规定的拘役刑刑期为: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简单总结的话,血液酒精浓度在“80以上”范围,未发生交通事故仅被发现,或发生了较轻微的事故,驾驶者、肇事者将被判处1-6个月拘役、罚金,一般在拘役所或看守所关押,另外醉驾者的驾驶证会被暂时吊销,五年后还可以再考。从此处我们可以发现,酒驾、醉驾交通肇事是否涉及犯罪,与肇事者血液酒精浓度和肇事结果息息相关。


那么,如果交通肇事后发生了很严重的后果,又会导致怎样的结局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指的是终生无法重考。

从这一法条中,我们能得出的信息有:第一,交通肇事罪并不要求肇事者血液酒精浓度,因为这一罪名的大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所以无论酒驾、醉驾,都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一罪名构成要件中最重要的条件是“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了重大财产损失或者重伤以上的人身损害结果。那么什么是重伤呢?《刑法》第九十五条 【重伤】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这一条规定中第三款看上去意思不明确,其真实含义是“其他与第一、第二款严重程度等同的重大伤害”。所以一般来说,酒驾、醉驾交通肇事中,如果没有发生残废、损伤器官机能、死亡等严重损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害的,都会以行政处罚或者危险驾驶罪来定罪量刑。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一般的交通肇事处罚并不会很重,所以当司机们遇到了这类事件后,一定不要因为害怕受到严厉处罚而逃跑,而是需要冷静地等待在原地。

假如酒驾、醉驾的肇事司机惹了事故,已经产生了足以入刑的后果,但是在原地等待,那么最多只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即便是被害人死亡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法律并没有要求肇事司机一定要报案,其只需要等待在原地即可。但是如果肇事者有主动报案、主动救治被害人等情节,还有可能得到从轻、减轻处罚。

如果肇事者在肇事后逃逸,那么其犯罪性质就比较恶劣了。逃逸后无论被害人是什么样的结局,肇事者都会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刑期则提高至7年以上。


这里重点在于“逃逸致人死亡”,指的是逃逸本身的行为导致人死亡。比较常见的情形是,肇事者的肇事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随后肇事者逃亡而被害人因长时间得不到救治而死亡。如果是撞人行为导致人死亡,就不可以被评价为逃逸致人死亡。

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就能看出,立法者希望肇事者能够主动缩小肇事损失,如果因为肇事者事后的补偿能够挽救被害人的性命,比起逃逸后导致被害人死亡更令人欣慰。当然,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遵守交通法律、安全驾驶是所有人都希望的,但是当遇到交通事故时,敢于承担责任,救治被害人,既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修养,也是法律倡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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