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5:17:31来源:法律常识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网友咨询:
8月25日20时34分许,岳红霞醉酒后驾驶豫G×××××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南环路由东向北横过道路的被害人于某相撞,造成于某当场死亡。经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岳红霞血液乙醇含量为171.6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之规定,岳红霞达到醉酒标准。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岳红霞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岳红霞使用手机拨打110报警,并在原地等候处理。岳红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冯锐律师解答:
岳红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发后岳红霞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借款赔偿被害人家属,依法可从轻处罚。
冯锐律师补充: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冯锐律师毕业于全国985高校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严密审慎的法律思维。自进入律师行业,通过办理大量复杂、多变的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谙熟法庭审理技巧。在办案过程中,冯锐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原则,细致深入钻研每一个案件细节,主动、积极的利用各种合法手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提供务实、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