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6:13:36来源:法律常识
2023年1月8日0时49分,江西省南昌县幽兰镇桃岭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20人受伤。
可以说南昌的这个交通事故是非常悲惨的,瞬间就有40个家庭遭受重创,更有19个家庭受到了灭顶之灾,这在全国的交通事故历史上都是鲜有的。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桃林村一位81岁的老汉去世了,老人的三个儿子虽然心里很难过,但还是忍着巨大的悲伤为去世的父亲办理后事,当天一共来了六十多位亲友来送别老人。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家只有二三十人参与老人的丧礼,但这户人家可能在村子里面比较有声望吧,居然来了六七十人。看来老人生前人缘比较好,受人尊敬。
在1月8号的凌晨0点左右,这一行六七十人的出殡队伍在村子里的公路上做路祭活动。刚开始的一切仪式活动都比较顺畅,就在0点49分的时候,意外突然发生了。一辆满载沙土的半挂大车,居然从出殡队伍的后面直接冲来。
瞬间就有很多人被撞的东跌西倒,有的人当场就失去了生命,半挂车并没有停下,而是向前行驶了100多米,撞到灵车才停止。
这场交通事故共造成17人死亡,22人受伤,后来在医治的过程中又有2人不幸身亡。
去世老人的侄子龚先生是这次事故的幸存者。但他的妻子却在这次事故中不幸丧生,再有八九天就过年了,可想而知龚先生的心情是多么悲伤。
龚先生回忆说,当天的出殡活动一切非常顺利,再有十多分钟整个活动就结束了,没有想到这时有一辆半挂车居然从出殡队伍的后方冲来,撞到很多人之后又前行了100多米,直到撞到人车才停下。
还有一名幸存者是因为躲在树下放鞭炮才躲过一劫。这名幸存者介绍说:当时因为路祭的需要,所以他按照习俗在路边靠着树放鞭炮,当时正是凌晨12点多,月亮高高在上,并没有下雾。
去世的老人已经81岁,现场来了许多亲人和朋友,因为殡仪馆火化的人很多,为了争取时间,所以就选择在这个时辰路祭,正当仪式举办完不久,人们走在路上时,一辆半挂车突然冲向人群,许多人没反应过来就被撞倒,半挂车拖行100多米后,撞倒灵车才停下来。
村子里出了这么严重的车祸,村支书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据他介绍说,司机要么就是喝酒的,要么就是疲劳驾驶。
桃林村的一位村民介绍:路祭确实是这里的一个地方习俗,村子里面谁家有老人不在的都是这么干的。
所谓路祭,也就是有8个人抬着棺材走在前面,参与出殡的人员跟在后面,有的放爆竹,有的吹喇叭。每走一段距离都要停下,亲友摆好供品然后跪拜,跪完之后接着再走。总之是要把丧事办的比较体面一些的。
路祭这个习俗一般都是天亮以后才进行,这个时候路面的情况也更清晰,安全性也更高,像这户人家半夜凌晨时分进行,在当地也比较少见。
据说这户人家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放开以后当地去世的老人比较多。殡仪馆的工作压力很大,而且还需要排队。为了节约时间,所以他家才会选择在凌晨半夜进行路祭,然后白天尽早去排队。
我看到评论区有很多人讲,南昌的这个交通事故造成了19人死亡,20人受伤这么严重的后果,肇事司机肯定会被判死刑的。
事实上肇事造司机该如何判刑,这个都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现有的情况,我们可以得知肇事司机并不是有意撞向出殡队伍的,也就是说他的主观愿望并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他真的是故意的,那么他这就属于故意伤人罪,就和广州宝马车冲撞斑马线上的行人一样,性质非常恶劣,这个情况就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很显然,南昌的这个肇事司机并不是故意撞人的,也就谈不上故意伤人罪了,剩下的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交通肇事罪。
可以说半挂车司机也就是肇事司机,他的这种行为属于过失犯罪。也就是说肇事司机主观上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而后因为种种因素导致事故发生,他这种情况可能被判3年~7年。
现在南昌交通事故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后续肇事司机会如何处罚?赔偿问题会怎么样?我们等待下一步的官方通知吧。
说实在话,悲剧已经发生,无法挽回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救治伤员,尽快进行善后事宜,最主要的就是赔偿问题了。
南昌交通事故的19名遇难者的赔偿金额可以预算出来,平均每名遇难者需要六七十万元。这就需要1,500万元。
此外,那20名受伤者的赔偿金额根本无法估计,因为后续的治疗费用就是一个无底洞,我们保守估计500万元好了,一共赔偿需要2,000万元。
肇事车辆一定投保了商业保险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当然赔付额不会超过购买的保险金额。
面对如此数额的赔偿款,保险公司的赔偿显然是不够的,此外肇事司机名下的财产也会被强制执行,最后一个子都剩不下。
最后实在偿还不了的部分,只能由政府以抚恤困难者的名义介入进行赔付。并对事件双方进行调解,使的事情尽量能够有一个合适的结局。
说起来办丧事的主家可能要负一定的责任,可能还需要赔偿,听起来好像真的很残忍,他们本身就沉浸在失去老人的痛苦中,而交通事故更是带去了主家三名亲人的性命。
《民法典》第1198条,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这场交通事故中,主家作为承办方应该为来往的宾客提供安全的场所。在公路上他们是不是可以安排专人在前后方进行警戒,或者人们穿上反光背心,这样都能够很好的提示过往车辆,这里正在举行活动,让他们警醒,从而避免不幸的发生。
此外举办丧事的这家占用公路,从事路非交通活动,也就是举行路祭仪式,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这样做也是真的很危险,尤其是在夜晚天色昏暗、路面能见度不高的时候。
所以举办丧事的这家确实应该为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我们要相信,有关部门会秉公执法,会还死者公道,会让这个事情得到妥善的处理。
马上过年了,南昌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总结出两点经验。
一是,亲人的离去固然悲伤,但也不能在夜晚时分去路边进行大规模的路祭活动,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一种漠视。
二是,“车祸猛于虎”这个深刻的教训我们每个人一定要认真吸取。所有人开车上路一定要谨慎驾驶,感觉累了一定要歇一歇,酒后是万万不能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