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3:47:10来源:法律常识
因疫情原因,曾经轰动一时的劳荣枝案、吴谢宇案等都中止审理了,中止审理一词也上了热搜。
中止审理其实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法律名词,它是指在法院做出判决之前,发生了不可抗拒的事情,在审理期限内无法结案,法院暂时停止审理,待原因消除后再继续审理的一种制度,这在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刑诉法第二百条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是法院审判活动中的正常现象。
而对于律师来说,中止审理确是十分无奈的结局。
1.忙乎很久,却没有明确的结果。
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开庭,需要准备很多材料,做很多准备工作,结果被中止审理了,之前的工作基本白搭了。
2.什么时候恢复无法预料。
案件中止审理的原因很多,有些很快就会消除,很快就恢复审理了,如疫情,有些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了,中止审理也就是最终的结果。
3.当事人无法理解、接受,把气撒到律师身上。
当事人期盼着法院的判决,结果被中止审理了,当事人一般都很难接受,无端猜疑,随意投诉控告,你给他解释他们也不听,甚至还会把气撒到律师身上,律师百口莫辩。
4.无法取得应有的报酬。
不少案件是以判决结果计算律师费的,没有判决结果,不但无法计算律师费,律师之前垫付的费用也无法收回,损失惨重。
5.影响结案率。
结案率是律师工作考评的重要部分,案件被中止审理,无法结案,严重影响考评率。
6.中止审理不能上诉、申诉。
中止审理是法院审判活动的措施之一,这样的结论还不允许上诉和申诉,你除了接受之外,别无他法。
总之,中止审理是律师无法干预,无法改变的结果,这样的结局对律师来说是十分无奈的,各位同仁不知道有没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