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9:14:08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受伤胫腓骨骨折了,保险公司却说不构成伤残,有理吗?
姚律师讲解交通事故案件胫腓骨骨折是否可以评残吗?如果维权争取最高赔偿金额。
跟大家分享我亲办的典型案例:
2022年2月15日我朋友王姐骑车上班过程种被一女司机李女士驾驶一辆小汽车撞飞,造成他右侧小腿胫腓骨骨折并且累及胫骨平台,事发之后她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8天,出院后又复查了几次,一共花了8万多医疗费。交警最后认定李女士负事故全部主任,王姐无责任。
肇事司机在事故后没有去医院探望王姐,也没有为其垫付医疗费,只是申请了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事发之后在交强险范围内给我朋友垫付了18000元医疗费。小王出院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多次给其打电话,催促王姐尽快把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误工费证明等材料发过去,保险公司尽快理赔。小王给保险公司把理赔材料发过去后,最后保险公司回复说医疗费要求扣除10%非医保费用,并且认为她的伤情是胫腓骨骨折,不构成伤残,不同意赔偿伤残赔偿金。
王姐很生气,她说我腿都断了保险公司却说我不构成伤残,不同意赔偿,后来找到我,要求我代理起诉并申请伤残鉴定。我们团队接受委托后,指导小王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且做鉴定时我们律师全程陪同,经过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评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小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项经济损伤人民币22万余元。保险公司拿到判决书后,自知理亏上述也没有改判的机会了,就很快把赔偿打到了王姐的银行账号。
王姐拿到赔偿款后很高兴,非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您的谢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也要感谢你的信任和支持配合,是咱们的齐心协力去打这个官司,才有了今天胜诉的结果。但是吃饭就不用了,首先,我们律师有职业规范,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如果我接受你请客吃饭,那我是违规的。其次,现在天津疫情反反复复,咱们尽量不要聚集聚餐,减少被感染的风险,为抗击疫情尽一份力。最后王姐给我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我们律所对我表示感谢,我非常开心,我说是一名党员律师,党和国家倡导我们做人民律师,这就要求我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是精神鼓励,这是对我的激励。我将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者发声,为我的委托人尽责,为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自己力量。
结合上面的案例以及我国的伤残评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可以分析得出以下答案是。交通事故胫腓骨骨折能否评上伤残等级,主要分四种情况:
1、一侧胫腓中段骨折评不上伤残等级。
2、只有胫骨骨折或者腓骨骨折的,评不上伤残等级。
3、胫腓骨近端骨折累计胫骨平台,可以评十级伤残。
4、胫腓骨远端骨折合并有踝部骨折的,可以评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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