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6:13:47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1月29日上午11时01分,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岳阳支队岳阳南大队的协查电话,一台湘F3BT**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在许广高速巴陵收费站出口查纠时冲卡逃跑,请求指挥中心布控拦截。
接警后,智能交通系统迅速启动预警布控,调度岳阳交警白石岭大队于11时13分精准拦截查获了该肇事逃逸车辆。
经查,该肇事车辆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的”、第二款之规定“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被处以5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
此次高地交警联动“快、准、稳”,高速警察岳阳南大队为此派人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项总结成功经验,探讨双方联动机制,同时为表达感谢,向岳阳交警赠送了锦旗。
岳阳交警提醒:
智能交通布天眼,
交通违法无处逃。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违法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