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6:38:25来源:法律常识
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程序研究
问题的提出
刑民交叉案件是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案件类型,如何充分利用刑民交叉程序处理规则及掌握其最新进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诉求,值得深入探讨。
什么是刑民交叉案件?
部分民事案件在法院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同时涉嫌刑事犯罪;部分刑事案件在立案后发现有涉及民事纠纷问题。引起刑、民案件的法律事实存在交叉重合。从而在程序处理和责任承担上刑民产生相互影响。
1
产生原因
引起刑事、民事案件的法律事实存在着部分重合或者完全重合。
法律事实
犯罪嫌疑人⇔ 民事关系主体
犯罪指向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指向标的物
犯罪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或缔约行为
犯罪行为及民事法律行为造成相同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法律后果。
2
带来的问题
各个部门相互推诿,处理情况相互矛盾
司法实践
1
历史沿革
“先刑后民”为原则
“刑民并行”为补充
“先民后刑”为例外
2
变化发展
刑法修正频繁,对社会关系调整力度急剧加大。民间投融资及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互联网虚拟性、无边界性等特点。使得互不相识的主体之间能够轻易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金融的资本性、非实体性等特点导致非法集资案件频发,而案件牵涉主体极为广泛。
3
当事人选择
当事人担心一旦报案,债务人破罐破摔,人抓进去了,钱没了,不敢报案,只好到法院起诉。
债权人为抢财产,想尽一切办法在法院立案申请诉讼保全,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债权人认为法院没有公安力度大、来的快;有的借款证据本身有瑕疵,试图借助公安机关强制手段完成取证、补证;向公安举报,查明后决定不予受理。
具体对策
不存在民事纠纷,仅存在刑事案件的:应当驳回起诉。如非法集资案件。
同一事实同时引起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或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涉及事实仅有关联性:应当民刑并行。如交通肇事案件。
民事案件以刑事判决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如某些民事案件中,法院对于双方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划分,应以刑事程序确认的双方的犯罪事实为依据。
(本文系青年法学小组研讨所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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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李小荣 唐思芸
策划 编辑 | 唐新伟
审核 | 唐思芸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青工支委 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