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4:22:05来源:法律常识
1月4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绵阳江油“1·2”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作通报。
事故基本情况如下:
2022年1月2日14时53分,驾驶人徐某威驾驶川F80845/川AC04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神华天明”发电厂往江油城区方向行驶,当行至江油市县道213线中雁路15km处,车辆失控侧翻,与对向行驶的川B55296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徐某明,核载30人,实载21人)发生碰撞后,又先后与对向行驶的川B309HM面包车(驾驶人高某,核载7人,实载7人)和川BO31EW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顾某,核载5人,实载2人)相撞,造成大客车上8人死亡、大客车和面包车上20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此次事故涉事车辆驾驶人均排除酒驾毒驾嫌疑,涉事大客车、面包车、小车均未超员,主要原因是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超限超载3.2吨)、超速行驶(事故路段有清晰的限速40km/h标牌,该车实际车速为57km/h~63km/h),加之该车未按罐体标注介质充装货物(标注充装介质为水泥,实际充装粉煤灰,致使车体重心偏高偏后),导致车辆向左倾覆并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
目前,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由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提级调查”,按照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查出事故深层次原因,对“人、车、路、企、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调查,斗硬查纠事故问题和责任。公安机关已对肇事驾驶人刑事拘留,并对装载企业项目经理、过磅员以及货运企业安全员予以控制,相关刑事强制措施正在办理中,所有伤员生命体征平稳。(总台记者 郑轶 辜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