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7:05:1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云南大理州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4月13日,在祥云县文苑路财富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经查,当日00时17分许,贾某某驾驶云LP***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文苑路与财富大道路口处驾驶车辆时未确保行车安全,致使所驾驶的云LP***6号小型普通客车与王某停放的云LP***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贾某某驾驶机动车驶离事故现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贾某某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4月16日23时00分,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财富路与周于路路口,一辆SUV翻到田地里,受伤情况不明,请出警处置!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云E***0号小型普通客车滑落在路边田地里,询问得知肇事车主已经离开,办案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经查,驾驶人吴某驾驶车牌号为云E***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财富路往周于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周于公路(财富路路口)时,吴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行车安全,致使所驾驶的车辆驶出有限路面,驶入孙某甲、孙某乙家农田,发生事故后,驾驶人吴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吴某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祥云交警提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企图一走了之,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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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