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8:12:43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应该立即下车查看并及时报警,而下面这位下车司机,在肇事后竟然这样做……
4月12日晚上23时许,武穴市公安局田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开车将其撞到后逃逸。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现场展开勘查,发现报警人龚先生右手受伤,所骑的摩托车受损,另现场遗留有肇事车辆的前保险杠碎片。
勘查完现场后,民警马上调取了附近相关路段监控视频,挨个路口进行排查,最终锁定牌照号为鄂J467xx白色小车有重大嫌疑。
4月17日,民警立即依法传唤涉案车辆所有人冯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冯某自己交代,4月12日晚上18时许,他在田镇街上某烧烤店与朋友吃烧烤,“小酌”了几瓶啤酒;22时许,他驾驶鄂J467xx小车从田镇街往武穴方向行驶,途径田镇上郭村司步岭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龚先生骑的两轮摩托车发生刮蹭。事故发生后,想到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抱着侥幸的心理他立即驾驶车辆逃离了现场,并连夜将其车辆送到修理厂更换撞坏的前保险杠,没想到第二天就被民警查获。
目前,现违法行为人冯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其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还在调查处理中。
肇事莫逃逸,逃逸必严惩。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报警,不要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逃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