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3:11:40来源:法律常识
退休返聘人员是指那些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当他们再次被公司聘请时,在劳动期间发生了事故,会不会按照工伤处理?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退休返聘员工在上班途中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为员工与肇事机动车付有同等责任(各付50%)。 作为单位该如何处理? 前提:退休返聘人员签了特殊劳动关系聘用协议,但单位没有购买商业保险。 具体问题:1、上述这种情况是否认定为工伤?单位是否可以在员工住院期间与员工解除聘用协议? 2、退休返聘人员是否享有医疗期?医疗期是否与劳动合同规定的一样? 3、治疗期间,单位是否要停发工资? 如果继续发放工资,对员工在与肇事机动车保险公司理赔上是否会受到影响? 在此期间的工资该如何计算?4、未买商业保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是否与肇事机动车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5、退休返聘人员的因工负伤与正式员工的工伤,在操作上主要有什么区别?
湖南公畅律师事务所程建佳律师解答:
1.不能认定工伤,因为退休返聘员工同单位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是否可以在员工住院期间与员工解除聘用协议,这要看单位同返聘人员签订的协议内容而定。
2.按照现行医保规定,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不能使用医保支付,只能有第三方责任人赔付。退休返聘人员是否享有医疗期,只能同用工单位协商,如果在医疗期中单位发放了工资,就不能主张误工费。
3.通常是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按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4.单位可以出于人性化管理支付返聘员工的医疗费、工资,但对员工后期在与肇事机动车保险公司理赔肯定会受到影响。医保卡支付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付。
5.未买商业保险,只要劳务协议没有约定,与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关系。
程建佳律师解析: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按照劳务雇佣关系处理,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较为严格,用人单位即使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只要证明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不管退休人员是否对负伤有过错,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用人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另,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比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聘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则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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