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3:52:34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2日早6时04分,长春市经开区交警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长石公路绕城高速桥桥下西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大队事故科科长 张建军:
接到报警之后,我们这边迅速派事故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到现场进行勘察,看到的就是一辆电动车留在现场,电动车驾驶员倒在地上,生死不明,后经120急救人员确认,这个两轮电动车驾驶员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当场死亡。
民警表示,由于事发时间较早,且肇事车辆逃逸,针对此案件,经开区交警大队便迅速启动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四个小组对此事进行全方位摸排调查。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大队事故科科长 张建军:
一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进行走访查找目击证人;二组是负责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辆的轨迹;三组是负责善后处理,对家属进行接待;四组是负责电脑查询,以及组织材料及时上报。
经过两个小时,我们的摸排走访和一些技术手段,锁定了肇事的嫌疑车辆和肇事驾驶员。于8时40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全部到案。
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全部到案后,民警便立即将涉事车辆与案发现场进行了比对,并依法对其驾驶员进行了讯问。驾驶员表示在行驶时确实感觉到了撞击,但是并不知道是撞到了人,只是前风挡玻璃脏了,而自己因为着急送货,所以,没有下车查看。
肇事车驾驶员:
我准备下趟出货去了,下趟我就准备走了八点多,我这玻璃我又搁雪擦的。
民警:
不管你撞到什么,你是不是得停车检查,驾驶员最起码的吧。
目前,驾驶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肇事车辆已经被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大队事故科科长 张建军: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能够提高法律意识,告诫那些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逃逸企图的驾驶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逃逸了,你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