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5:22:50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设施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屏障,不仅能改善交通秩序,还能保护群众出行安全.不少驾驶员朋友都知道,行驶中如果意外撞坏交通设施,需要及时报警.但最近,江夏有一名驾驶员驾车撞倒路中心隔离护栏后,未采取任何措施便驾驶车辆离开,简单的交通事故便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1月2日,江夏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组队员路面巡逻时发现,五里墩街出现拥堵缓行,经调查,原是中心隔离护栏损坏严重,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但大队却未收到任何报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警情分析,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肇事逃逸案件。
随后,民警通过调取事故路段的视频监控,最终锁定肇事车辆系一辆鄂HF***9五菱牌小汽车。民警依法传唤嫌疑人邓某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经查实,1月2日4时23分许,邓某驾驶鄂HF***9小型普通客车,沿五里墩街右转往古驿北路行驶,因当时与朋友争吵导致车辆偏离,撞到路中心隔离护栏,造成四节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邓某未停车报警处理,而是直接驾车离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护栏属于公共财产需要市民共同维护,一旦发现撞毁护栏逃逸的,警察蜀黍定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在此提醒广大的司机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
江夏新鲜事综合自武汉江夏交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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