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追踪解读:交通肇事缓行辩护词,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3-06-07 16:36:39来源:法律常识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陕西某某律师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约见了被告人,查阅了起诉书及案卷,对案件有了比较祥细的了解,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危险驾驶罪名不持异议,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及法律规定就本案量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险性小。

1、根据被告人陈述,其是在2020年 4月6日凌晨在西沣路辅道时撞上道路中央护栏,撞上护栏后在道路边侧等待,后巡警报警。考虑到被告人驾驶路段人烟稀少,驾驶时间属于深夜,社会危险性很小。

2、被告人驾驶的属于非营运性车辆,之前亦无交通违法行为及其他前科劣迹。被告人在被交警询问时,积极配合,无任何抗拒检查及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的行为。

因此,被告人的危险驾驶情节较轻,也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希望法庭在量刑能够予以考虑,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而且是偶犯、初犯。

被告人一直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态度端正。在整个侦查阶段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毫无隐瞒,且一直供述稳定,系坦白,刑法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另外被告人此前一直是遵纪守法,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无前科劣迹,这次酒后驾车是偶犯,也是初犯,被告人已经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表现出极大的悔意。依照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恳请贵院对其从宽处罚。

三、对被告人王某某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定条件,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不良影响。

刑法规定,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就本案来说,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时已经切实体会到国家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宽厚,刑法的精神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在于改造犯罪,在于维护、促进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另外被告人有正式工作,没有再犯的危险性,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良影响。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及其相关规定,王某某具备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醉酒驾驶实属不该,但其犯罪情节较轻,到案后坦白供述,积极悔罪。鉴于此,辩护人请求法庭请求法院本着“惩罚与教育想结合”的原则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判处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陕西某某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

年 月 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逃逸 被告人 劳动者 驾驶 肇事罪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赔偿 用人单位 事故 当事人 交通肇事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肇事 房屋 被害人 事务所 责任 辩护 法院 自诉 土地 刑事案件 补偿费 法律 公司 交通 车辆 民警 债务 死亡 嫌疑人 机动车 鉴定 打官司 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