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06:34:37来源:法律常识
记得少时候一位长辈很反对父亲送我去读书,他认为“读书没什么用,读出书来了还不是要去打工”?我当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直言不讳“说这句话的人,是因为他家的孩子读不出来书”。这位长辈后来也改变了态度,不断要求他的孙子、外孙努力读书要考大学,他也发现读书还是有用的。
一些亲戚回忆这件事就说我口才很不错,难怪后来能做老师做律师。后来一些律师前辈要求我们不要做无罪辩护,与张明楷教授的意见如出一辙,甚至“加料”说“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就要错误追究了,不要说没有那么多无罪案例,就是有无罪案例也不可能办成无罪案例”。按照他们的意思,只要案件进入检察院必然是有罪的,否则检察官不答应。如果回应这些律师前辈,也可以参照我怒怼老家前辈的那句话,“说这句话的律师,是因为他们从来办不了无罪案例”。
前年某省律师协会曾发文要求律师无罪辩护须呈报市律师协会审核,我就毫不客气撰文指出,“许多律师协会大佬穷其一生都没有一宗无罪案例,他们如何审核律师的无罪辩护策略?如果放弃无罪辩护造成不利后果,辩护律师担责还是律协大佬担责”?我的拍档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永平直言不讳说,该省律师协会发这种文件其实是自寻烦恼,一则谁来帮辩护律师把关,二则出了问题谁来担责?这种事情必然会落到所在地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身上,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有更多的重要事情处理,哪位委员有时间、精力与经验帮其他律师的无罪辩护把关?
上次一位广州客户找到我,就是要求我帮他做无罪辩护。他在看守所看报纸时发现有我无罪判决案例的报道,他原来的律师没有成功办理无罪案件的经验,少了一些底气。每年无罪判决、撤回起诉、不起诉的无罪案例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存在无罪辩护空间与无罪辩护需求,律师应当大胆坚持无罪辩护。
这几年我办理无罪辩护其实是“被选择”的结果。一些客户看到我有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找到我就是做无罪辩护的,“认罪辩护我找本地律师就行了,找你余律师就是要做无罪辩护”。我办理无罪辩护也要求存在相应的辩护空间,例如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当事人有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当事人能够对办案机关的有罪推定做出合理解释,当事人罪行严重认罪则一定重判。这几年办理的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都是与当事人有效交流的结果。
无罪辩护“黄金时期”是在批准逮捕之前,此时错案追究责任从侦察机关转交给检察机关,律师提出无罪辩护法律意见客观上是帮助检察官“把关”。许多人“找领导捞人”失败后才想起来找律师,律师接手时已经错过了“黄金时期”,只能去争取检察院不起诉。更有甚者,直到当事人被起诉到法院,家属才想起来找技术型律师。此时律师就需要面对更艰难的撤回起诉、无罪判决这些兵临城下的“巷战”。
还有些家属一直想与办案机关妥协,担心完整的无罪辩护会激怒法官导致法院重判。他们直到一审判决后才想起找技术型律师,此时他们又有些瞻前顾后,一方面对原审判决不满意,甚至对原来的辩护律师也有些怨言,希望二审能够帮他们伸冤;另一方面他们又对二审的能够纠正一审的判决存在疑虑,担心律师辩护再好却得不到支持。我还遇到一些家属提出,“钱不是问题,只要律师能保证二审改判无罪或缓刑”,面对这样的家属我心情好就做些普法,心情不好就直接告诉他找那些能够给他承诺结果的律师。
无罪辩护其实是敬业、专业、运气的综合体。只有敬业才能穷尽各种辩护手段去发现辩护空间,只有专业才能发现他人难以发现的辩点,只有好运气才能遇到愿意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的办案人员,才能完整向办案机关展示案件的漏洞。
罗马终身独裁官苏拉不要“伟大的苏拉”头衔而是选择“幸运的苏拉”头衔,那是因为他深知好运气才是自己成功最大的优势。辩护律师也是如此,好运气配合专业与敬业,才会一路走来都是贵人相助。
余安平律师办理的部分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2009年江西萍乡王某交通肇事案
律师促成刑事和解,争取不批捕案
2010年惠州马某破坏军事通信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法院判决判处7个月
2011年惠州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法院判处1年(受害人死亡)
2012年惠州叶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死猪肉2.65万公斤)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2年惠州胡某非法经营罪案
律师上诉无罪辩护,惠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缓刑
2013年惠州曾某强奸案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决定不起诉
2013年深圳刘某逃税罪案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2014年深圳吴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改变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5年惠州邱某贪污受贿案
被告人认罪退赃,律师无罪辩护,第一次检察院撤回起诉,第二次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2016年深圳2435.5万元网络诈骗案
律师无罪辩护,深圳市中级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半
2016年惠州张某(台商)职务侵占30多万元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2017年惠州袁某敲诈勒索3700余万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改变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
2017年河源谢某组织卖淫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改变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2017年东莞杨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律师辩护,法院定性为单位犯罪并减少1桩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
2018年中山张某诈骗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批准逮捕后无罪释放
2018年惠州洪某运输毒品2.9公斤案
律师上诉无罪辩护,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中级法院做出无罪判决。
2018年广州张某抢劫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2018年湖北孝感郑某网络平台诈骗案
律师无罪上诉,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2018年惠州乐某持刀妨碍公务案
律师无罪辩护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
2019年惠州陈某污染环境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不批捕
2019年惠州宋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不批准
2019年惠州康某寻衅滋事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不批捕后直接释放
2019年惠州陈某寻衅滋事案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2020年浙江绍兴赵某组织卖淫罪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判决3年9个月
2020年河源毛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判决15年有期徒刑
2020年惠州欧某等聚众斗殴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同意检察院撤回起诉
2020年惠州陈某组织卖淫案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2020年钟某合同诈骗200万元案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