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3:57:57来源:法律常识
众所周知,打官司要向法院交案件受理费,也叫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方垫付,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法院会判决原被告按比例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现在很多单位和个人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打官司,那么律师费谁来支付呢?你肯定说,谁请律师谁付费呗!难不成原告请律师还让被告来付费?你说对了!有的时候,还真的可以让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
案情回放
2014年10月9日,武先生与光明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光明公司向武先生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息24%。如果光明公司发生逾期还本付息等违约行为,武先生采取维权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光明公司承担。合同签订后,武先生根据合同约定将借款5000万元转入了光明公司账户。然而借款到期后,光明公司却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武先生多次催讨无果之后,就打算通过打官司索要欠款。
2015年12月8日,武先生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师作为武先生的诉讼代理人,合同约定律师服务费20万元。律师接受代理后,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诉请法院判决光明公司向武先生清偿欠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1200万元,本息加一起是6200万元。最重要的一点是律师在诉状中同时还要求法院判令光明公司承担律师费20万元!
光明公司接到起诉状后,对欠款事实与金额并无异议,但对20万元的律师费有异议,认为应该由武先生自已承担。那么,法院会自怎么看呢?
合同约定合法有效 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借贷合同》约定,如光明公司违约,武先生采取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光明公司承担。这项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条款。武先生为实现债权提起本案诉讼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武先生需支付律师费20万元,这20万元是武先生根据约定所必须负担的成本,而且已经支付。因此,法院判决光明公司除给付欠款本息6200万元之外,还应向武先生支付律师服务费20万元!
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十种情形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全部的诉讼活动,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必须由律师代理,因而律师费是当事人根据其自身的知识、经历和支付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聘请律师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也可以不聘请律师,所以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一般也不支持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这一诉讼请求。但凡事总有例外,在以下十种情形下,法律规定或支持原告主张由败诉的被告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那么。“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可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担保权纠纷案件。《担保法》第21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6、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7、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8、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9、仲裁案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在实践中,该项费用应包括律师费。
10、合同约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而且关于律师费的约定应当合理。
提示各位朋友:
在签订上述各类合同当中,你完全可以在合同当中加上这条:将来谁违约谁承担律师费!这样,你就不用担心律师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