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8:31:46来源:法律常识
天津北方网讯:“你要学会感恩,感恩你的父母,贫寒的家庭筹借巨款,为了弥补你的过错;感恩受害人的父母,他们背负着永远的伤痛,选择原谅你的行为……”日前,在河西区法院少年庭做出的一份判决书中,一段温情的“法官寄语”让原本冰冷的判决书有了暖心的温度。
这是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2014年11月29日11时许,高一学生赵某被王某、沈某纠集准备斗殴,后因双方和解,斗殴未果。当日12时许,赵某向王某索要原本说好的500元报酬未果,双方发生争执,并在河西区一小区内斗殴。其间,赵某持刀将参与者刘某捅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的腰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其胸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右臀部软组织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同年12月1日,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总计18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根据上述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考虑到被告人赵某尚未成年,还是一名高中生,为了最大限度教育挽救赵某,该案的承办人河西区法院少年庭张宇明法官特别在判决书后附上了一段“法官寄语”,言辞中肯,充满感情,如兄长一般,让赵某深受感动,一再表示会真心悔过,今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法官寄语
当你的同学都已经结束愉快的暑假,返校上课时,你仍然在铁窗内重复着自己的羁押生活,还沉浸在对自己一时冲动的深深自责中。同一个花季,不同的境遇。
当你持刀伤人时,你可曾想到,一个和你一样的花季少年将承受一辈子的伤痛。两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都将背上沉重的负担。你应该看见开庭时受害人母亲难以抑制的悲哀;你应该看见法警将你带出法庭时你母亲的泪眼;你应该看见你父亲为了筹钱赔偿一夜白头。我们相信,经历过这些,你会长大。
你要学会感恩,感恩你的父母,贫寒的家庭筹借巨款,为了弥补你的过错;感恩受害人的父母,他们背负着永远的伤痛,选择原谅你的行为;感恩社会,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使你有机会走出高墙,重新开始。希望在缓刑期间,你能接受矫正机关的监督,重新背起书包,继续完成学业。每一个犯罪的孩子都是折翼的天使,我们愿意帮你重铸一双翅膀,送你飞,飞向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