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9:21: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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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燕珍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车主为了了解进度,不时前往交警部门,来回奔波很是费心,2月13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其实事故当事人不用特意去交警部门,大家可以在网上快速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和事故证据,并公布相关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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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主体
查询主体包括:事故当事人各方、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三类。事故当事人各方包括事故当事人、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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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内容
为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除自行协商、简易程序处理之外的交通事故,一般是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提供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事故处理进度查询内容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扣留扣押、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复核结论、损害赔偿调解、逃逸事故侦办和事故结案等10个处理环节,事故处理结果查询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等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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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凭证获取
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将按规定告知事故当事人各方或者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可以网上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查询主体为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的,还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查询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询码和责任义务等信息,查询人应保管好查询凭证,防止信息泄露。事故当事人各方无须申请,交管部门直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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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方法
查询主体可以通过登录 “交管12123”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i.122.gov.cn),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进行查询。
APP查询操作流程 :用户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进入【业务中心】,点击【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网页查询操作流程 :用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i.122.gov.cn)后,进入【我的主页】,点击【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即可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可网上查阅
交警特别提醒,除此之外,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也可在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但必须要向办案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
查阅对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查阅范围:仅限于查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查阅内容:
当事人各方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查阅、复制以下证据材料:
1.交通事故现场图
2.现场照片
3.勘查笔录
4.检验报告
5.鉴定意见
6.模拟实验笔录
7.机动车保险单
8.当事人驾驶证
9.事故车辆行驶证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提供查阅、复制。查阅人因其自身原因造成信息泄露、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案件查询凭证
“交管12123”手机APP二维码
来源: 南海网
来源:华律网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在结案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些事情,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结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事故结案注意事项:
1、分清双方的责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交通事故结案是什么时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交通事故结案,由法院的审理决定。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伤者如果对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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