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2:36: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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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车辆伤害。
1.2 危害程度分析:车辆伤害事故是人身伤亡多发的一个事故类型,车辆伤害事故根据其等级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车辆被毁 , 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见综合应急预案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依据行业规定,制定车辆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1.2 购置合格车辆。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使用前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4.1.3 经常对司机进行道路安全交通 法律、法规的教育,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2 预警行动
发现有车辆伤害事故或即将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必须保持头脑冷静,切忌惊慌失措,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切忌等靠,及时向应急自救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程序
当现场人员(值班人员)发现车辆伤害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办公室马上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报告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应急自救领导小组成员应讯速赶赴车辆伤害事故现场,视车辆伤害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实施救援,并决定是否需要增加救援(包括向当地政府及附近有救助能力的单位)。同时应急自救领导小组根据车辆伤害程度决定报告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
5.2 报警系统
5.2.1 当发生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时,乘车随行人员及时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危害程度、危及的人员、目前采取抢救、控制扩大蔓延的主要措施,向本级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将情况记录后,向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5.2.2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车辆伤害事故时,乘车随行人员应随时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危害程度、危及的人员、目前采取抢救、控制扩大蔓延的主要措施向本级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将情况记录后,向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及附近有救助能力的单位报告。
5.3 报警方式: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乘车随行人员用可靠通讯工具向应急自救领导小 组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及进展状况(包括当地政府)。
5.4 项目部设24小时应急救援值班电话,明确值班人员。
5.5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接到车辆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5.6 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时,必要时,项目部可通过 119 、110 或120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政府或附近单位求助。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二级车辆伤害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 2 人以下,直接影响施工或对环境造成影响,公司、项目部能自己处理的;
一级车辆伤害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 3 人以上,直接导致施工中断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公司、项目部不能完全自己处理,需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救援。
6.2 响应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单位车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立即启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6.3 处置措施
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要贯彻“救人第一”的原则,对受伤者进行救助;被各种设施卡住的受伤者,在不造成新的伤害的前提下,可使用撬棍、钢锯等施救工具进行自救。如确实不能将受伤者移出的,应安抚受伤者,增强其信心,等待专业抢救人员的到来。向专业救助队求救时,必须准确描述当时的情形,伤者的详细情况。
6.3.1 保护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根据不同伤情对被救出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尽快把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救助人员应保持头脑冷静,不要慌乱,要采取最佳救助方式,最大限度的救助伤者。
6.3.2 对于重大或特大车辆伤害事故,应急自救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发地了解事发经过及现场情况,配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施救,控制事故蔓延,把损失控制到最低;开展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通知车辆保险项目,及时展开车辆出险理赔。 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做出评估。对重大 车辆伤害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 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7.2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应急物资、设备机具、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标准,报送需求计划,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根据物资、装备类别报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保障组,保障组对需求计划再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
7.3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目 录
一、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2
二、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8
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10
四、校产被盗案件应急预案……………………………………………………12
五、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3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15
七、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18
八、停电应急预案………………………………………………………………20
九、楼道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22
十、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27
十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9
十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1
十三、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32
十四、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33
十五、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35
十六、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36
十七、外来人安全管理预案……………………………………………………38
十八、触电事故应急预案………………………………………………………39
十九、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39
二十、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40
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
为构建校园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压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灌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
(二)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坪上镇中心校报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四川传媒学校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坚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清照
副组长:常剑妹 申建华
成 员:王建民(保安) 各班班主任
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请求批示督促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副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修订全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坪上镇中心校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三、实施与处置原则
(一)各班级要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并迅速报教育局等主管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各班级在突发事件期间应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设立专用联系电话,确保处置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任何人都有权向学校领导小组直至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二)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上“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2)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校长室。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按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一般突发事件,学校要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安全办。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限2小时内报事故详细情况。
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用电话向坪上镇中心校汇报,以便坪上镇中心校能及时会同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处理。
四、运作职能
各班级应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根据分工负责模拟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早尽快将情况上报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坪上镇中心校。
五、监测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学校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校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其组织调查,学校密切配合。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和各班级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或上报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故的组织
学校干部,值周教师,班主任,安全员。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上级公安消防部门。3、四川传媒学院。
三、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学校教职工要对电源开关位置有准确的把握,第一时间由离电源最近的教师及时拉断电源。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由值周教师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四川传媒学院蒲江校区,地点鹤山镇影视路139号,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值周教师要通知门卫要到校门口等待消防人员。
四、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以全体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人员到来之后,所有在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用扩音机宣传自救办法和安慰被困人员。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水龙头,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五、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六、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应立即报告四川传媒学院。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 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二、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2、学院。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级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坪上镇中心校和防疫部门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四川传媒学院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校产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干部及校领导,安全干事、班主任,值周教师,派出所。
二、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向校领导报告。
2、经校长同意后向坪上镇中心校和坪上镇派出所报案。
3.通知值班负责人或班主任及时到现场。
三、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
2.应急小分队迅速赶到现场,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求后向鹤山镇派出所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部门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大型师生活动突发事件处置
应急预案
一、 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校长,教务主任。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教务主任
三、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四、注意事项:
1、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校长决定。
3、应急预案终止后,校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一、 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领导,学生科成员,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二、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学校校长同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3、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报告四川传媒学院领导。
三、处置措施
1、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进行隔离室休息。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要立即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及时通知其家长,前往指定医院按照要求监护管理学生。如果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立即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出现疫情,学校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预控工作。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属于烈性感染,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长已隔离,分别由副校长、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教务主任、副主任、安全干事、少先队辅导员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
四、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疫情”,各班级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校长申请变动教学时间,待批准后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为防止传染病病毒的传播,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停办或延办大型集会等活动
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示上级,做出是否停课、局部停课、全部停课的决定。
4、正确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确保校园稳定。
5、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传染病病例,学校要在执行正常上报制度的同时,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思想。学校要随时将病例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缓报、漏报。
6、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
防洪抗汛及避险预案
为确保学校防洪抗汛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事故的组织
学校教师,安全干事、值周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学院。
三、处置措施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全体教职工随时准备执行防洪抗汛任务。
2.组织教职工对校舍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活动。重点危险地方是围墙、花园,如遇特大洪水,及时把学生从教室内疏散到安全地点。
3.迅速关闭、切断电源(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应急小分队成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抗汛顺利进行。
6、加强对师生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师生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7、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8.总务后勤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9.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汛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9.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注意事项:
1.在防洪抗汛应急行动中,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2、各部门、教职工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学校,并保持每天24小时单位内有人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3、洪讯灾过后,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学校受影响的建筑物,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停电应急预案
一、 处置事故的组织:
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总务主任和值班领导。
三、处置措施
1、获取供电部门通知,学校总务后勤人员和教导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措施,落实学生上课、活动等具体工作。
2、如果遇到突然停电,各班任课老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
3、如果遇到不明原因停电,行政值周领导要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有关负责人;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生,应由学校校长或校长指派责任人立即通知各班任课老师。
4、疏散学生时,立即调集在校教师打开应急灯在重要地段应急照明。所有任课老师分别控制楼道、楼梯口、主要通道,组织学生有序疏散,教育学生下楼梯和经过主要通道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踩踏。
5、疏散时所有任课老师应随所在班级同学一起,负责疏散时的指挥和组织,直到所有学生离开教学楼
四、注意事项
1、学校总务后勤人员要定期对学校电器、线路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出现的意外停电事故。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配置应急灯,保证每个疏散通道都有应急灯,严禁在教室使用蜡烛。
3、对值班行政等配备好手电筒以备急用。学校配备充足应急手电筒。
4、经常利用班队课、校集会等对学生进行停电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能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应急预案
据统计,在全国发生的多起中小学生拥挤踩踏事故中,发生在楼梯间的比例非常高,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1%。因楼道拥挤发生的伤亡事故,已成为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突出问题。为预防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的发生,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我校对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并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教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下课、演练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下楼。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成立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二、加强专项检查和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
认真开展校园隐患大排查,加强对楼道问题的专项检查和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具体从如下工作抓起:
1、班级定期开展防止拥挤事故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
2、总务处定期仔细检查楼梯间设施,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及时更换照明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加高、加固楼道栏杆、楼梯扶手,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及时疏通封堵和占用的疏散通道,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
3、值日领导重点检查督促,并做好记录。
4、学生在楼道、楼梯实行右行,禁止追逐、打闹。
5、定期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方法的教育和训练。
6、集合按学校指定路线行走,确保学生的安全。强化对学生上操、集合、上下楼梯、放学疏散等活动安全的重要环节管理。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晨会、课间操、放学和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学生不能乱窜楼梯,所有值周教师分楼层定点定时定位置进行安全疏导,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7、按时上课、下课,不占用学生上厕所的时间,避免下课时的拥挤;
8、午餐错时,避免某一时段内过多学生拥进楼梯间;
9、实行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10、冬季白天短暂,下午放学要尽量避免学生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和把学生留校补课。
三、明确学生疏散线路,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学生疏散的路线: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设施。学生疏散的路线定为:直接到操场
2、老师楼道值班工作:教学楼楼道值班教师负责安排,办公楼楼道值班教师负责安排。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安排学生从规定的楼道依次上下楼。
4、教学楼疏散:学生的疏散集合点原则上为篮球场,
原则:因学校是未成年人密集地,无论发生什么险情,都要把学生的疏散转移工作放在首位,并特别保证不发生人员践踏。到达疏散集中地后要立即清点人数,并将缺到人员的大概位置告知学校负责人和消防抢救队负责人。
四、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校各类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1、 现场指挥组:
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当地救助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立即和在校教师与现场有关人员组织抢救与自救工作。
2、 后勤保障、救护组:
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人员所需的各种物质供应和对受伤人员生活用品等的保障,引导消防、公安车辆的驶入,并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实行现场抢救、送护医院等工作。
3、 思想工作组:
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受伤、受难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疏通工作,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做好外围家长及相关人员的劝解工作,对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等。
4、 联络汇报组:
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向社会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5、 善后工作处理组:
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死难、受伤(中毒)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做好对伤亡学生的赔偿工作。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师生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五、一旦发生楼道踩踏事故的处置措施
1、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教师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3、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4、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5、所有教师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注意事项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2、任何教师对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现象都要给予制止、批评教育。
3、在上课期间,教室前后门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事故,便于学生及时有效的疏散。
4、随时检查楼梯处的应急照明灯,防止冬季或因天气昏暗等原因突然停电造成学生上、下楼梯时因无灯光而摔伤的意外伤害事故。
5、上下课、课间操、中午和下午放学等时段,分班通过楼道,每层楼道必须有值班教师维持秩序。
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干部,安全干事、值周教师,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学院 3、教育局。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应急小分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学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学生点名清人,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逐一将缺席学生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学校立即报告四川传媒学院
、教育局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学校总务处要保证抢救伤者的费用到位、死者善后处理的费用到位。
6、保护好现场,为勘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7、安抚学生情绪,解除学生的恐怖心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做好伤、亡学生父母及亲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释工作。
四、注意思想及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发生时间如果是下班时间,在校教师和门卫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时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房屋倒塌事故,应把疏散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校长负责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应急小分队队长和成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及求助。
4.人员疏散:学生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书包、不拖时间);各下班教师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由班主任组织有序进行,按照疏散的顺序进行疏散,疏散时,无险情的楼层要让有险情的楼层先疏散。各年级负责老师要进行人员清查和纪律监督。
5.协助疏散:确保楼梯口的畅通。
学生应及时到达篮球场或其他安全地带,临时组班,不回本班教室;各班班主任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领导小组,排查遗漏学生。
6.伤病求助: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倒塌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伤病人员临时聚焦点为篮球场。
7、如有媒体采访,必须请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未经同意,任何教职工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到失实。
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生安全,预防我校学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按制订依据的原则
1.教育性原则。①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同志高度重视安全工作;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③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④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超载车辆。
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三、处置措施
1.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特殊可越级上报。
2.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①向交警报告情况;②向医院报告,做好抢救准备;③向中心校、教育局报告;④向校内发出指令。⑤组织保护好现场。⑥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和后续工作。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①迅速查清事故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并通知受伤者的监护人;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
职责任务: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①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③特殊情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组长应及时向校长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 处置灾害的组织:
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四川传媒学院
三、处置措施
1、在自然灾难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社事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灾害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2、及时向社事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3、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5、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6、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7、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三、处置措施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学校校长汇报,校长迅速赶赴现场,全面负责救援指挥,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到位,认真、及时组织好救援行动。
2、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
3、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4、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5、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
7、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主动、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8、落实学校及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防范校园暴力事件
应急预案
本着防范周密到位,处置及时得当的原则,应对校园内可能发生的暴力事件,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
二、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原因分析
由于对社会不满,导致情绪失控;由于矛盾激化,以致铤而走险;由于利益冲突,酿成报复泄愤,均可能造成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同时精神病人的发病以及不法之徒的行凶作恶等,也会危及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报告程序
第一发现人是教师的,1、学校校长。2值班教师和班主任。
第一发现人是学生的,1、距离最近的办公室任何一位教师。2、由该教师迅速报告校长。
校长视情况上报四川传媒学院、教育局、综治办、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四、预防措施
l、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和家长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高度重视学校内部师生因各种原因而可能产生的矛盾,特别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党支部、工会、德育处、教研组及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5、对校园内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适当的监控并给予关心;当发现相关人员有异常言行,及时劝其在家休养,在经济上予以照顾帮助。
五、处置程序
l、学校所有人员发现暴力事件发生,有义务和责任迅速报告校长或自行拨“110”报警。
2、学校应急小分队队长接获报告后,须第一时间对事件视情况作出处置,尽力控制事态。
3、立即将情况报告教育局、综治办。
4、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的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需要协调小组成员要尽量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止犯罪;同时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将他们转移至安全地带。
6、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7、在警方指导下维护秩序,处理善后。
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情况危急:1、学校校长。
一般情况:1、学校教务主任。2、值班教师。
三、处置措施
1、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要一边及时送学生去指定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情况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区级及以上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行政值周领导和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立即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教务处应及时向其他教师布置代课或工作移交。
四、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学校教导处。
三、处置措施
1、一旦因实验室操作不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中毒、爆炸、触电、灼伤、割伤等伤害,任课教师马上稳定全班学生情绪,迅报告学校教导处和相关班主任教师,并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2、如果情况紧急,马上联系车辆或拨打“120”救护。
3、在救治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4、规范处置医疗费用,如属于学生违规操作,应由学生家长完全承担,如属于教师教学失误或未教授学生安全操作规范,则应由该教师全部承担。
四、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实验教学,所以试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要讲清楚正确的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学生在动手操作时,教师要加强巡视,注意对实验能力较差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或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加强实验室的管理。
3、实验教师必须具备必要的实验课的知识,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处理过期化学药品或破损的器皿等。
4、实验室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
5、学校分管实验室领导要对实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实验器材进行安全检查。
6、总务处要定期对实验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如电线、煤气、开关、插头等进行安全检查。
外来人安全管理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学校总务主任,值班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学校总务主任。3、值班教师。
三、处置措施
1、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对到校的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学校。
2、全体教职工应该加强课间教学区域的巡视工作,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做到防微杜渐。
3、凡本校教职工的亲属等到校,都履行登记手续。
4、禁止教职工及其家属将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带到学校内。
5、教职工负责直接亲属或其它外来人的安全,一旦出现事故概由直接责任教职工负责。
6、出现外来人员肇事时,教职工应尽可能地稳住肇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地确保师生和自己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学校校长或行政值周教师。
7、校长或行政值周教师、其它教师根据情况机智、冷静、果断处置或拨打110报警。
8、事发后,学校领导应注意稳定教师和学生的情绪,防止造成大面积恐慌。
9、学校领导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10、在警方到达后,学校行政和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学校总务主任,安全干事,值班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学校总务主任。3、值班教师。
三、处置措施
1、第一发现人或第一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工要立即切断电源;
2、用正确的方法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将触电者送至区级及以上医院就诊,通知家长立即前往医院;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意外事故
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校领导,各班主任,各班教师。
二、处置程序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班级或年级段,须向学校书面申请,报中心校批准后,才可以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或各班教师须第一时间向带队领导汇报,带队领导除及时向学校校长汇报外,要根据事情的级别向上级领导逐级汇报。
3.带队教师须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处理事故,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如发现有受伤同学则应立即安排就近送医院救治。
三、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教师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事件的原则是:慎重处理、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领导、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报告四川传媒学院。
三、处置措施
1、如发现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在送往救治的途中,要及时学校校长报告。
3、校长迅速组织人员(以班主任或分管干部、安全干事为主)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取证工作。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诸如,医疗费赔付、保险费赔付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1日
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我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或造成50人(含)以上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1.4.2 统一领导,协同负责
省政府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协调指导和救援善后等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1.4.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1.4.4 依法处置,规范管理
坚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1.4.5 强化预防,平战结合
做好常态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事故分析研判。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相结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经费储备工作。
2 省级组织体系及职责
省级应急指挥体系由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构成。
2.1 省指挥部
2.1.1 省指挥部组成
(1)总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
(2)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事故涉及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2.1.2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结束)应急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
(3)调动省级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物资。
(4)指导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及事故成因分析等工作。
(5)及时向省政府、应急管理部等汇报现场人员伤亡、损失及事故和救援善后工作进展情况。
(6)向公众、社会、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2.2 办公室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负责承办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和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省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现场保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省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3)医疗卫生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省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装备、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申请和支持保障,统筹协调应急处置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用餐等工作。
(5)善后处置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牵头,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新闻工作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事故相关新闻发布和宣传、舆情监测与管控等工作。
(7)专家支持组。由省公安厅牵头,指导开展现场处置、事故调查以及隐患排查等工作,参与制定应急方案。
2.4 联合应急指挥部
需要与外省份联合应对,或需部队、国家驻鲁机构参与救援、调查的,应联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指挥,共同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 预警响应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3 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原则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单位。
4.2 信息报告
4.2.1 通讯联络
省应急厅和省公安厅设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值班电话,并报省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4.2.2 报告程序
(1)各级公安机关接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抄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2)各级政府接报后应当向上级政府报告,省政府接报后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4.2.3 报告内容
(1)初报内容:接警时间、发生地点、事故类型、伤亡情况等。
(2)续报内容:交通事故基本情况、现场勘查处置情况、党政领导到现场情况、初步调查情况等。
4.2.4 报告方式
初报可采取电话口头上报的方式,续报采用网络、传真等方式书面报告。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全力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4.4 启动响应
4.4.1 预案启动
接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后,省公安厅应当立即核实和确认事故情况,向省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总指挥可以视情主持召开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的通信联系,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4.2 组织体系建立
根据省政府指令,立即按照本预案建立省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各司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4.4.3 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4.4 医疗救护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和设备进行支援,根据需要组织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4.4.5 安全防护
严格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施交通管制,加强救援人员个人安全防护,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4.5 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一时难以排除隐患的路段,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6 信息发布与舆情管控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并做好舆情监测和管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4.7 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当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起火、爆炸等特殊类型事故时,同时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
4.8 应急处置结束
在各项应急行动结束、应急工作实施完毕、事故影响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各有关单位应及时补充应急所需物资和器材,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 接待安置
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救助受伤人员,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安抚安置等工作。
5.1.2 保险理赔
保险机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治疗费和死者丧葬费,并积极开展赔付工作。
5.1.3 社会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条件的,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抢救治疗费和丧葬费。
5.1.4 事故处理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进行。
5.1.5 总结备案
及时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
5.2 事故调查
5.2.1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
5.2.2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按照审批程序结案。
5.2.3 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故发生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省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省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参与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通讯录,确保处置行动能够快速、有效展开。
6.2 技术保障
建立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专家库,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支持。依托有关院校和科研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平。
6.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实施交通管制,指挥事故现场内人员的撤离,保障车辆顺利通行,指引应急救援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加强撤离区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保护。
6.4 救援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部门配备通讯器材、车辆、设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切实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6.5 医疗保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保障医疗卫生设备齐全、物资充足,建立稳定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确保救援救治快速高效。
7 监督管理
7.1 宣教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舆论氛围。
7.2 培训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并建立定期常规性培训制度,广泛了解和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熟悉救援的程序,提升救援能力。常规性培训一般每年不得少于1次。
7.3 演练
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合成演习和模拟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常规性模拟演练一般每年不得少于1次。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省公安厅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报省政府备案。
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多种形式的支撑性文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施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1月18日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4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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