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7:26: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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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各矿都必须制定机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抢险指挥系统:
1.成立机电系统故障应急抢险指挥部。
机电矿长任总指挥,机电副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为相关队(科)长和调度室主任。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下设办公室。
2.成立机电专业抢险突击队,由机电科长任抢险队队长,相关队、科长任副队长,成员由机电科(或区队)有关人员组成。
3.抢险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启动抢险预案(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代理),调度室按总指挥指示向有关单位发出抢险命令,抢险队与有关人员各就各位,开始抢险工作。
4.要求各抢险队接到抢险命令后。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第二条 指挥系统网络图如下:
总指挥职责:根据不同灾情命令启动抢险预案。
副总指挥职责:根据命令指挥抢险,并为总指挥当好参谋。
抢险指挥部成员职责:根据命令现场指挥抢险,并为指挥部提供灾情现场情况,超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灾害发生时,负责供电系统、主抽风机、主提升机等机电方面抢险所需的机电设备物资供应工作。
第三条 单项应急预案规范如下:
一、防水害中的泵房排水应急预案
(一)第一方案:
1.调度室接到井下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抢险指挥部汇报水灾地点及水量情况,然后由指挥长决定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调度室向有关单位发出抢险命令,各抢险人员各就各位,开始抢险。指挥长根据水灾情况决定,是否关闭出水地区的防水闸门。并向永贵能源汇报。
2.水害发生后机电专业抢险队要安排井上、井下两组以最快速度赶到配电房和水灾地点主排水泵房,井下抢险组根据水量大小安排开泵台数,调整排水管路,决定是否关闭泵房防水门,并随时准备好对电缆及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井上抢险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向水灾威胁地点供电,防止设备被淹后造成故障短路,并压减其他生产负荷,保证排水系统的供电容量和供电安全。矿要及时向地方电力调度室汇报,确保供电可靠。
3.泵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没有指挥部的命令,严禁擅离职守。机电科必须有一名副科长现场指挥。矿应制定泵房工作人员撤退线路,撤离时各泵房工作人员要按照已制定的撤退线路撤退。
4.突水事故发生后,应尽可能将水引进水仓,启动排水设备进行排水。中央泵房司机要密切关注水位,并及时增开水泵,力争水位不超过警戒线,同时向调度室、科值班领导和当班班长汇报。
(二)第二方案:
遇到较大水灾危及整个采区,必须撤出受灾地区所有人员。由总指挥命令,在确保所有人员脱离危险区域的情况下专人关闭该区域防水闸门。遇到特大水灾危及井底泵房时,必须撤出井底所有工作人员(井底泵房人员除外),由总指挥命令关闭井底车场防水圈各水闸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关闭井底泵房密闭门。井底泵房逐台加开排水泵进行排水。泵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没有指挥部的命令,严禁擅离职守,机电科必须有一名副科长现场指挥。矿抢险指挥部要及时将灾害和抢险救灾情况向永贵能源报告。
二、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1.介绍矿井供电系统概况以及正常供电运行方式。
2.所有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突发停电时,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报告矿调度室与机电科(部)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员。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并赶赴矿配电房现场指挥。重大问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3.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试打电话,务必将电话挂好,保证通讯畅通。
4.井下高压跳闸后,应立即报告队值班负责人、机电科值班负责人及科长,队值班负责人、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并处理,尽快恢复送电。
5.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大风、大雨等袭击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机电科立即组成抢险队,有一名科领导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查找事故原因,尽快恢复供电。同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应及时与地方电力调度联系,倒换备用回路,并报告矿调度室。
6.矿必须制定井上下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并按操作方案对配电工进行培训、考试,组织模拟演习。矿配电工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考试不及格经补考还不及格者,必须调离确配电工岗位,确保事故发生后从容应对。
7.当发生矿井全部供电回路中断供电事故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机电科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并迅速拉开配电房6KV(10KV)电压等级的所有开关,与地方电力调度联系并按各矿实际情况请求采取措施进行临时送电,迅速恢复风井通风、主排水泵房排水、副井提升。送电时要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避免误送事故线路导致再次跳闸。停泵期间泵房工作人员要时刻观测水位,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配电房还要及时请求供电处电调以最快速度恢复35KV或其它备用线路供电。
8.地面供电恢复后,井下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复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先送高压,再送低压(机电科负责送到低总),送高压前,应拉掉各采掘头的低压馈电开关。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区和高瓦斯地区,最后送一般地区。采掘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才准对采掘头送电。
恢复送电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区(科)值班负责人汇报清楚。
三、矿井主通风机停风应急预案
(一)做好事故预想
1.结合天气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做好事故预想并汇总成册,有针对性开展巡检,保证通风系统安全运行。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检验系统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落实。
(二)原则。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安全运行,按照“问题不过夜”、“独立无协助”的原则,积极主动落实故障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应先试机,确认系统恢复正常后方可开机。不能现场处理的故障(需要采购配件或超出业务能力范围的故障)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组织处理问题,确认系统恢复正常后方可开机,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三)机电科负责对风井供电线路及主通风机运转状况的日常性检查、维护、保养,必须做好预防性定期检查、检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汇报。
(二)矿井一个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采取的措施:
1.上级电源故障、本段开关设备故障或风机设备故障等导致在用风机停机、矿井停风
(1)确认故障原因。智能化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或岗位司机通过工控机语音告警提示、故障报文等手段判断故障原因,向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执行以下紧急操作。
(2)关在用风机蝶阀,开备用风机蝶阀;开备用风机1级电机。
(3)观察蝶阀开度指示、电机电流及功率和风量、负压等关键参数,确认正常后开备用风机2级电机。
(4)确认风机运行平稳后,及时向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做好记录和巡检。
2.雷电等恶劣天气导致在用风机运行回路短时间失压(继电保护未躲过电源失压时限)
(1)确认故障原因。智能化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或岗位司机通过工控机语音告警提示、故障报文等手段判断故障原因,向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执行以下紧急操作。
(2)开在用风机1级电机,观察电机电流及功率和风量、负压等关键参数,确认正常后开备用风机2级电机。
(3)确认风机运行平稳后,及时向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做好记录和巡检。
(三)矿井所有主通风机同时停止运转时,应采取的措施:
1.确认故障原因,向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按照上级指令要求打开防爆门,形成矿井自然通风。
2.加强现场巡检,做好应急操作准备,等待上级指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职责划分。智能化系统故障由矿井配合信息化维保中心负责处理,受控设备故障由区队负责处理。
4.故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时间、内容、处理方法、处理人员等。
(四)对第三电源的要求:
无论哪个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所有第三电源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电源热备或正常运转。没有指挥部命令,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矿派专人检查有毒、有害气体及温度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四条 各矿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进行培训和反事故演习。
第五条 进行反事故演习的目的如下:
1.定期考查生产人员的操作能力,了解值班人员在设备运行方式发生不正常现象时能否迅速准确地运用现场规程进行正确处理。
2.使生产人员学会迅速防止或处理事故和异常现象。
3.帮助值班人员更好地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的构造和运行特点。
4.发现设备运行的缺陷和运行组织上的问题以及规程执行中的不足之处,及时采取措施补充完善。
第六条 拟定反事故演习的题目时,应考虑下列各点:
1.本单位和外单位过去发生事故的教训和异常现象。
2.设备的薄弱环节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
3.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季节性事故和新设备投入运行的特点。
4.值班人员业务上的薄弱环节和可能造成误操作的事故。
5.在该设备所允许的范围内可能进行的复杂操作。
第七条 每次演习都要指定监护人(从非当班的其他值班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中指定)。演习前,演习领导人应会同所有的监护人,仔细研究演习计划,并明确监护人的任务和在演习过程中心负的责任:
1.监护人要正确及时地发布事故现象,监视演习人,看其动作是否正确,判断是否迅速。
2.如果演习人违反演习方案,有可能触动运行设备时,监护人应立即制止。
3.监护人要熟悉运行方式和设备情况,并掌握正确处理事故的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4.演习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监护人应立即宣布停止演习,令演习人员退出现场,由当值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第八条 反事故演习开始前,演习领导人应将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和负荷等资料通知演习人员,演习人员各就岗位后,演习领导人按照演习计划,将演习开始的情况和拟定的事故状态发展的补充情况依次通知演习人员。
第九条 演习结束后,演习领导人应将监护人员、演习人员召集在一起,进行总评并拟出必要的反事故措施,克服演习过程中所发现的缺陷和问题。
兴隆xx路等8个建设项目-兴隆xx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国建筑xx局(集团)有限公司 兴隆xx路等8个建设项目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制定应急与救援预备方案的目的
三、预案的编制依据
四、预案的编制原则
五、应急救援的编制
六、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框架图
七、项目部应急与救援响应流程图
八、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九、项目经理部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十、项目应急与救援电话
十一、预防与预警
11.1、事故预防
11.2、 信息报告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的一般程序和措施
十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3.1管道吊装作业以及吊装机械设备倾覆事故的应急救援
13.2基坑、沟槽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13.3暗挖工程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13.4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13.5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13.6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13.8燃气管道撕裂已起火或爆炸的应急救援
13.9现场易燃易爆品贮存、使用不当发生爆炸的应急救援
13.10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救援
13.11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13.12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救援
13.13中暑的应急救援
13.14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援
13.15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
13.16流行病发病的应急救援
13.17洪水进入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
13.18宿舍内发生有毒气体中毒、燃气中毒的应急救援
13.19交通事故
十四、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14.1清创
14.2止血
14.3包扎
14.4骨折的处理
14.5包扎的材料
14.6煤气中毒的处理
14.7触电者急救主要方法
十五、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
十六、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
十七、工地附近工伤事故急救特色医院清单及线路图(附后)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针,由于施工现场物的不稳定性、人的不安全行为比较多,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和仔细,其事故和灾害总是难以避免。为了将事故和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应对紧急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规定,特制定兴隆xx路等8个建设项目(兴隆xx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救援的预备方案。
一、工程概况
兴隆xx路项目设计南起深圳路桥下,接老成仁路,北至广州路,由南至北沿鹿溪河、泄洪道西岸,沿线与8条规划干路,3条规划主干路相交,全线长3632.192m,道路红线宽度30m,下穿深圳路加宽至33m,下穿成花铁路处加宽至42m,现状广州路为在建道路,路面结构基本施工完成。
二、制定应急与救援预备方案的目的
当项目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急救援人员能根据预案内人员分工、事故种类、事故报告、救援步骤以及善后处理等程序将事故人员的伤亡数降到最少,经济损失降至最低。
三、预案的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四)《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四、预案的编制原则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二)贯彻“以人为本,快速有效”原则。 (三)贯彻“属地救援”原则。
五、应急救援的编制项目部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常见事故应急与救援的模式板本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附件7(危险点源的识别及管理办法),结合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救援预备方案。
六、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框架图
七、项目部应急与救援响应流程图
八、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事故现场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的指挥和协调;
(2)现场事故评估;
(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4)控制紧急情况;
(5)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工作。
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1)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2)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点。 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1)抢运可以转移的物资到安全区域;
(2)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区域。
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及职责
(1)启用施工现场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2)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的辅助工作。
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及职责
(1)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2)疏散事故现场内居民到安全区域。
抢险物资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1)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2)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配备;
(3)及时提供后续抢险物资和器材。
后勤供给组的职能及职责
(1)迅速组织后勤提供必要的物品;
(2)及时将后勤供给的物品分发到抢险人员手中。
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及职责
(1)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
(2)及时转移受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九、项目经理部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1)事故现场指挥由项目经理(蒙x源)担任;
(2)伤员营救组由工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负责通知120和工地附近医院;组长:杨x,组员:童x波 、张x成;
(3)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组长:张x富,组员:李x强 、 龙x;
(4)消防灭火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组长: 母x勇,组员:徐x刚 、 郭x鸿;
(5)保卫疏导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组长: 童x波,组员:王x, 陈x;
(6)抢险物资供应组库房管理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 陈x;组员:陈x彬、 王x刚;
(7)后勤供给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组长:刘x;组员:高x远、 李x;
(8)现场临时医疗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组长:高x敏,组员:王x娟 、 唐x刚。
十、项目应急与救援电话
(1)项 目经 理: 蒙x源 电话 86x
(2)技术负责人: 童x波 电话 42x
(3)工 程 部: 杨 x 电话 86x
(4)质 检 员: 张x富 电话 96x
(5)安全监督员: 张x成 电话 17x
(6)材 料 员: 母x勇 电话 72x
外部应急与救援电话
(1)消 防 电 话:119
(2)医院急救电话:120
(3)报 警 电 话:110
(4)煤 气 公 司:962777
十一、预防与预警
11.1、事故预防
11.1.1、重大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1)教育全体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自我保护意识和常规的救护常识。
(2)进出施工现场走专用施工通道。
(3)及时维护施工专用通道。
11.1.2、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编制临电方案。
(2)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3)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4)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5)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7)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8)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箱内与漏电开关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9)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10)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
(11)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2)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三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相关规定。
(13)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4)开关箱由分配电箱配电。每台设备应有由各自的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5)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6)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7)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距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二次触电保护器。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接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11.1.3、沟槽边坡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
(2)、严格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施工中随时了解地质情况。如与地勘情况有较大变化,应与有关责任方协商,研究制定新的技术措施和新的施工方法。
(4)、施工中对边坡、沟槽进行定时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早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11.1.4、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井及深基坑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1.5、支架倒塌预防措施
(1) 编制专项支架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
(2)钢管、扣件、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不准使用锈蚀、弯瘪、滑牙和有裂缝的金属杆件。
(3)支架纵距、横距、步距应通过安全检算,满足结构安全需要。
(4)支架搭设前,对场地进行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处理,同时作好场地排水。
(5)按要求设置水平及竖向剪刀撑。
(6)支架四周设置风缆。
(7)支架搭设完成后,组织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跨越河道和既有道路进行上部作业时,支架下设密目防护网,确保道路行车、行人的安全。
11.1.6、临边及高处作业预防措施
(1)临边作业
A、基坑周边,支架通道、操作平台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B、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洞口作业
A、孔井、预留孔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B、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3)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A、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支架。
B、绑扎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C、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4)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A、浇筑离地2m以上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B、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C、电动震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11.1.7、防洪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物资、设备,检查落实情况。加强全员的防洪意识教育,充分认识到雨季施工和防洪的重要性。
(2)成立防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员负责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气候变化趋势,收集信息作好记录,并及时把信息传达给领导,时时掌握天气动态,做好预防准备工作,以利安排施工。
(3)成立防洪抢险队,加强对防洪抢险人员应变能力的教育并进行抢险训练,一旦发生险情时抢险队员能迅速奔赴现场抢险。
(4)工地预备雨具、编织袋、彩条布、大功率水泵、发电机、大型机械等,并严禁挪用防洪物资和设备,现场作好标识牌。
(5)明挖顶部四周及时填土封闭,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并定期检查排水管网和抽水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应急使用;基坑周围用砖砌挡水墙,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
(6)做好遮盖防水工作,使任何应避水的材料、产品、半成品须架空设置以免于淋湿浸泡,做好材料堆放场地排水沟,确保排水顺畅,场地无积水。
(7)施工现场排水必须保证水流畅通、不积水,并防止周邻地面水倒流进入场地内。
(8)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停放在排水顺畅、进出方便的地方,并在现场储备足够的挖掘机、装载机等抢险设备。
11.1.8、吊装安全预防措施
(1)严格遵守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起重人员应经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作业证方可从事起重吊装工作。
(3)吊装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质量的物件。
(4)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棱角缺口处应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可起吊。不得在起吊物上悬挂或堆放零星物件。
(5)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雨雪过后或雨雪天作业,先进行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6)多人操作要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交代清楚,严格按总指挥信号工作,如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7)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区,悬挂明显警示牌,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时中断工作。
11.1.9、车辆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对所有机操人员进行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教育,做到预防为主。
(2)对车辆定期保养和检查维修,保持良好的车况。
(3)配备灭火器。
(4)夏季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11.1.10、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1)组织措施
①要建立、健全消防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③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④制定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2)管理措施
①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②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③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④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⑤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⑥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⑦仓库存放物品应分为木料堆放区和其他堆放区、分堆储存,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⑧储存丙类固体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⑨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⑩厨房使用煤气炉。
(3)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②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③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④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⑤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⑥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⑦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11.1.11、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工作前对机械设备和电源等进行检查,防止带病作业。
(4)工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反映并专人维修。
(5)设专门的指挥人员。
11.1.12、自来水管道预防保护措施
(1)要求业主提供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自来水管网图。
(2)施工前对自来水管网进行逐探,摸清地下管网的实际分布情况。
(3)对发现的自来水管网进行保护并作出标记。
(4)在自来水管网附近采用人工作业。
(5)对已暴露的自来水管网进行保护,防止损坏。
(6)能迁改的的自来水管网进行迁改,待迁改完成后再施工。
11.1.13、燃气管道预防保护措施
(1)要求业主提供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地下管网图。
(2)施工前对地下管网进行逐探,摸清地下管网的实际分布情况。
(3)对发现的地下管网进行保护并作出标记。
(4)管网附近采用人工作业。
(5)对已暴露的管网进行保护,防止损坏。
(6)能迁改的的燃气管网进行迁改,待迁改完成后再施工。
11.1.14、雨水涌入基坑的预防措施
(1)根据地形、地貌情况修建临时截(排)水沟,截(排)地表水。
(2)对施工范围内排水沟引入市政雨水管网。
(3)基坑开挖尽快对基础进行施工。
11.1.15、天热中暑预防措施
(1)避开最炎热时间施工。
(2)配备降暑药品、绿豆粥及饮料等。
11.1.16、通信、电缆等破坏事故预防保护措施
(1)要求业主提供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通信、电缆等管网图。
(2)施工前对通信、电缆等管网进行逐探,摸清实际分布情况。
(3)对发现的通信、电缆等管网进行保护并作出标记。
(4)在通信、电缆等管网附近采用人工作业。
(5)对已暴露的通信、电缆等管网进行保护,防止损坏。
11.1.17、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炊事员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不买腐败变质食材、食品。
(3)设置防蝇、防鼠措施,购买电冰箱等保鲜设备。
(4)一洗、二清、三消毒。
11.1.18、防盗措施大门口设置门卫,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配备保安,24小时进行巡逻。加工场、库房、生活区及现场设置围墙,拉上刺网。重点位置:生活区、库房及加工场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
11.2、 信息报告
11.2.1、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组长(副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0、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
11.2.2、项目经理、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项目经理、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11.2.3、根据事故类别向公司和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1.2.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人员、财产损失情况;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的一般程序和措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应急救援的根本方针。应急救援的目的是为了抢救伤员,防止伤亡人员的增加和事故进一步扩大。针对本工程的情况,施工生产可能发生危险性大和后果严重的事故有:深基坑垮塌、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管道吊装作业、高处坠落以及吊装机械设备倾覆等。重大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程序迅速开展紧急救援组织工作:
(一)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出事点进行分工,组成救援指挥小组。
(二)紧急疏散事故发生地危险区域的人员,设置警戒线。
(三)切断事故点电源、气源等危险源。
(四)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
(五)安排救援所需照明及器材就位。
(六)对事故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七)尽快研究救援方案并实施救援。
(八)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立即向当地“119”求救;有人员伤亡时通知“120”急救中心。
(九)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临时抢险指挥小组,研究现有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确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案,并实施救援。
(十)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应做好事故第一现场各分部照片或摄像、书面记录、旁证材料等方法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十一)制定善后处理方案。
十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的原则是:安全可靠、方法正确、动作迅速。
13.1管道吊装作业以及吊装机械设备倾覆事故的应急救援
发生起重设备倾覆等重大事故后,按照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现场条件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救援措施。通常有以措施:
(1)组织救援人员待命并进行救援分工,并迅速通知设备出租单位。
(2)组织救援设备和器材到位,包括:起重设备、吊索、铁丝、架料、切割设备、消防设备、工具、防护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应抢救受伤人员,但必须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未被埋压的伤员应先救出事故点并立即送医院救治。救援被埋压的人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救援措施。一般应先对救援点的不稳定对象进行支撑、固定或清除,防止伤害救援人员,然后救援人员(佩带防护用品)进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设备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员上面的对象,救出被埋人员。
(4)在起重设备配合下吊起倾覆的起重设备等,起吊过程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起吊方案。起吊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
13.2基坑、沟槽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若发生基坑垮塌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此类事故的特点,应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主要负责人及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必须迅速赶到出事点并立即开展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2)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断事故性质:
A、有无人员被埋;
B、有无垮塌继续扩大的趋势;
C、垮塌对周边建筑有无危害。根据情况分析立即制定救援和排险方案。
(3)对无人员伤亡和对建筑物无影响的垮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垮塌进一步发生。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制定预防措施和排捡措施并组织实施。
(4)、若因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对伤员上部土体,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对有继续垮塌危险的部分采取清除、支撑或开挖等措施排除危险,防止因二次垮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另一方面立即扒土,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然后采用人工加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法除去埋压物,救出被埋人员。
(5)如果垮塌事故如对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构成危害,首先应疏散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然后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并实施防止垮塌的的技术措施。如疏散建筑物内的居民有阻力,应请辖区政府和派出所出面协调。在建筑物的危险未排除前,对疏散出的居民应作出临时安顿。通常,如发生此类事故,施工现场难以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和救援设备,在此种情况下,应迅速向“119”、“110”、“120”求救。
13.3暗挖工程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若发生暗挖垮塌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此类事故的特点,应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主要负责人及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必须迅速赶到出事点并立即开展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2)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断事故性质:
A、派专人在工地两端疏散车辆;
B、有无人员被埋;
C、有无垮塌继续扩大的趋势;
D、垮塌对现有道路的危害。根据情况分析立即制定救援和排险方案。
(3)对无人员伤亡和对道路无影响的垮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垮塌进一步发生。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制定预防措施和排捡措施并组织实施。
(4)若因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对伤员上部土体,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对有继续垮塌危险的部分采取支撑或开挖等措施排除危险,防止因二次垮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另一方面立即扒土,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然后采用人工加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法除去埋压物,救出被埋人员。
(5)如果垮塌事故如对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构成危害,首先应疏散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然后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并实施防止垮塌的的技术措施。如疏散建筑物内的居民有阻力,应请辖区政府和派出所出面协调。在建筑物的危险未排除前,对疏散出的居民应作出临时安顿。通常,如发生此类事故,施工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和救援设备进行救援,在此种情况下,应迅速向“119”、“110”、“120”寻求支援和帮助。
13.4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触电事故在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而触电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善,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检修中措施不落实,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接线错误,高金属物体触碰高压线,在高位作业误碰带电体或误送电而触电并坠落;操作漏电的机器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即:设备、工具无接地、接零保护措施,设备、工具已有的保护线中断,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松动,水泥、砂浆搅拌机等机械的电机受潮 ,打夯机等机械的电源线磨损,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湿手操作机器按钮,因暴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由于人的蛮干行为而导致。若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其急救方法为:
(1)切断电源。
(2)脱离电源:当人体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电源。此时,急救触电者的首要步骤就是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A、对于低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①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下开关或拨出插销来断开电源。
②若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斧头切断电线来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体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③当电源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体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
B、对于高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②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下开关;
③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
(2)现场急救: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进行现场急救。(具体急救方法见: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13.5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要经过施工准备、现场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构成较大火灾隐患的主要集中在管理人员办公区、宿舍区、作业人员宿舍区以及现场电焊作业区。若一旦发现火警,要求做到:
(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不管在任何时间及场所,一旦发现火情,均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火场之前,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抓住时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集中力量,迅速、果断地进行初期灭火;同时组织其它员工维护火场秩序,划定火场警线,禁止闲人进入,以防带来其它不安全因素,影响灭火工作。
(2)电工必须立即完全切断二级配电箱到火灾现场的电源线,同时准备移动配电箱作为救火使用。
(3)集中力量、控制火势:进入火场进行扑火前,应正确判断火源所在位置,切断电源、气源,并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方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作出正确的判断,集中灭火力量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进行扑救以控制火势蔓延。
(4)消灭飞火:要组织人力监视火场周围的建筑物上、露天堆垛上的未尽飞火,并予及时扑灭,防止造成新的火点。
(5)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救火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抢救生命,因此在救火的同时,要组织强壮人员,并由熟悉情况的人员做向导,积极寻找和抢救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并做到:
A、寻找人的地点:注意寻找门窗附近、道路上、厕所、室内床上、床下等物体下面及门口等;
B、可利用道路:尽可能利用门窗出入口等;
C、寻找人的方法:
①喊:进入火场先喊“有人没有”,并用安慰的口气,叫他们出来;
②听:在喊完之后,要听那里有人回答声、呼救声、喘气声;
③看:在喊、听的同时要看,在浓烟的房间内,要蹲在地上详细看;
④摸:在浓烟,黑夜寻找要摸,特别对失去知觉的人。
D、实施救人的方法:
①浓烟封锁道路,被救者迷失方向,但他们还能独自行动,必须使用轴流式通风机排除道路上的浓烟,设法把他们领出火场;
②火势切断了道路,被救者受到火势的严重威胁,自己不能脱离危险,要引导被救者到上风的安全地带;
③火势对救者对被救者未形成严重威胁,但他们惊慌失措,要设法说服他们稳定情绪后,把他们领出来;
④在施救过程中,可以用背、抬、扛等方法。
E、对抢救生命的要求:
①要做到“四要”即:要稳、要准、要果断、要勇敢;
②救人时,要做好保护工作,消除火势的威胁,不要叫他们乱跑;
③不能听任被救者自己行动,必须有组织的疏散;
④救出来后,要清点人数,对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急救。
(6)抢救和保护物资:安排人力和设备,将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抢运到安全地带,以减少火灾损失。
A、火场上应将正在燃烧或急于疏散可能扩大火势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如起火点附近的汽油、柴油油桶、装有气体的钢瓶和其它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性质重要、价格昂贵的物资(如档案、资料、重要文件、高级仪器以及经济价值较大的原料、产品、设备等);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如防碍灭火行动的物资、易水毁的物资、电石等)。
B、进行物资疏散时:
①应将参加疏散的职工与群众编成组,指定负责人,使疏散工作有秩序的进行,防止混乱,注意安全,避免踩踏、挤伤等二次事故的发生;
②先疏散受水、火、烟威胁最大的物资;
③疏散出来的物资堆放在上风的安全地带,不得堵塞通道,并要派人看护,防止被火场流出来的水损坏;
④尽量利用道路和各类搬运机械进行疏散转运,在必要时可破拆结构,开辟通道进行疏散;
⑤怕水毁的物资应用油毡布加以保护,不要直接往上射水,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⑥对于不好搬动的物品,根据火场情况,可以用水或用水浸湿的麻袋、帆布、沙土等物喷射或覆盖起来加以保护。
(7)破拆工作:在火场上进行破拆工作,主要是为了有利于配合扑灭火灾,抢救生命和疏散物资,有效的使用灭火剂,排除有毒气体和烟雾,严防火势蔓延,建立防火隔离带。
A、破拆工作,必须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为了灭火进行破拆时,应做好射水的准备以后,才能拆开结构;破拆结构前,要查清承重结构和非承重结构,避免因破拆部分结构,而引起另一部分结构倒塌;在起火点的构筑物,应尽可能的不要破拆,保持其原状,以利于追查火灾原因。
B、为了防止建筑物倒塌,破拆工作须:
a、当发现有倒塌危险的结构,为了保障灭火行动的安全,可将有倒塌危险部分的结构拆除;
b、若发现次要部分的结构倒塌能够引起主要部分结构的倒塌时,可先将次要部分的结构拆除;
c、已经倒塌的结构,为便于向火源进攻,可将倒塌后有危险的结构拆除。
13.6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若发生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根据此类事故的特点,采取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迅速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设置警戒范围,并派专人警戒。查看架上架下有无受伤人员,事故是否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组织有关人员在事故地点进快研究出救援及排险方案,在现场救援指挥小组的指挥下开展救援排险工作。对自身无力进行的救援必须立即向“119”求救。
(3)对可能进行发生倒(垮)塌的部位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如有人员受伤,首先应抢救容易救出的伤员(指对救援人员自身无危险的部位),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送医院救治。抢救被埋压伤员和对救援人员自身有危险部位的伤员,应在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安全、可行的抢救方法。
(5)进入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区域的救援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品进行排险作业。排险工作应采取从上而下、从外到里进行。在拆除垮塌对象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和观察,防止拆除过程中继续发生垮塌。对危险部位应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后,作业人员方可进行排险作业。
13.7燃气管道撕裂但未起火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若发生燃气管道撕裂事故后,应按照下列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根据此类事故的特点,采取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保卫疏导组迅速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设置警戒范围,并派专人警戒,并且迅速清点事故现场附近各作业班组人员,确定事故区域是否还有人员。
(2)安全监督员立即向当地“119”和“120” 求救,同时通知当地燃气公司切断事故点气源。
(3)抢险物资供应组组织救援设备和器材到位,包括:潜水泵、消防设备、防护用品(包括大量毛巾或口罩)等。
(4)抢险物资供应组协助电工将项目所有潜水泵安置在距离事故点300m以外的取水点取水,并接好消防管道。
(5)消防灭火组在进入事故区域必须采用湿毛巾或口罩将口、鼻子捂住,或戴防毒面罩减少因呼吸导致大量燃气进入人体。进入现场后迅速用水花对事故区域空气进行稀释。
(6)对抢救生命的要求:
①做到“四要”即:要稳、要准、要果断、要勇敢;
②救人时,要做好保护工作;
③人员救出来后,如“120”尚未到达要及时作初步抢救。
(7)后勤供给组应及时组织车辆送伤者具备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13.8燃气管道撕裂已起火或爆炸的应急救援
(1)保卫疏导组迅速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设置警戒范围,并派专人警戒,并且迅速清点事故现场附近各作业班组人员,确定事故区域是否还有人员。
(2)安全监督员立即向当地“119”和“120” 求救,同时通知当地燃气公司电话切断事故点气源。
(3)抢险物资供应组组织救援设备和器材到位,包括:潜水泵、消防设备、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吊索、铁丝、架料、切割设备、工具、防护用品(包括大量毛巾或口罩)等。
(4)救援被埋压的人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救援措施。一般先对救援点的不稳定物件进行支撑、固定或清除,防止伤害救援人员,然后救援人员必须采用湿毛巾或口罩将口、鼻子捂住,减少因呼吸导致大量燃气进入人体,并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设备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员上面的物件,救出被埋人员。
13.9现场易燃易爆品贮存、使用不当发生爆炸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气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在贮存、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发生爆炸事故,当气体爆炸、可燃性材料起火引起的爆炸发生,按照应急程序救援。
(1)保卫疏导组迅速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设置警戒范围,并派专人警戒,并且迅速清点事故现场附近各作业班组人员,确定事故区域是否还有人员。
(2)安全监督员必须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通知其他人员马上撤离事故现场;
(3)现场灭火组、物资抢救组要首先控制引起爆炸的火源、可燃物及助燃物;同时采用通用型干粉灭火器或干燥的细土或沙土灭火,但严禁用水进行扑救。
(4)现场营救组对伤员紧急救治;
(5)项目经理按照报告程序逐级报告,非常情况可越级上报,并协助公司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13.10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救援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最早发现者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拨打“120”报警,同时组织现场营救小组人员迅速对伤者施救。
(2)伤员有外伤、骨折,应按照《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对外伤、骨折处理,避免因不正确的方式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3)在伤员已得到初步处理后,“120”仍未达到事故现场的情况下,后勤供给组应及时组织车辆直接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13.11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1)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如受伤者自己能够呼救,首先大声呼叫电工迅速拉闸断电;
(2)如受伤严重已不能呼救,最早发现者大声呼叫电工迅速拉闸断电,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①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组织现场营救小组人员迅速对伤者施救。
②伤员有外伤、骨折,应按照《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对外伤、骨折处理,避免因不正确的方式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③在伤员已得到初步处理后,“120”仍未达到事故现场的情况下,后勤供给组应及时组织车辆直接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3)如发现伤者有断指断腿等,应立即将其找到,用医用纱布将其包好,随同伤员一起送往医院救治。
13.12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救援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最早发现者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组织现场营救小组人员迅速对伤者进行紧急清理包扎止血,同时拨打120或直接送医院抢救。
13.13中暑的应急救援
发生中暑后,首先把中暑人员带到阴凉处,使身体降温,饮用冷水或冷盐开水等,情况严重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13.14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援
如施工现场,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管理人员或项目经理必须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
(2)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
(3)通知食堂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13.15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人体接触、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诊。而一旦发生中毒现象,应争取尽快确诊,积极治疗、分秒必争给予妥善的现场处理和及时转送医院救治。
(1)急性中毒现场救治原则
A、不论是轻度还是严重中毒人员,不论是自救还是互救、外来救护工作,均应设法尽快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质,排除吸收和未吸收的毒物。
B、根据中毒的不同途径,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a、皮肤污染、体表接触毒物:如在生产场所、施工现场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加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进行清洗。
b、吸入毒物(有毒的气体):如进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封的仓库、化粪池等密闭不通风的地方施工;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氧焊割作业、乙炔气中的磷化氢、硫化氢、煤气(一氧化碳)泄漏;二氧化碳过量;油漆、涂料、保温、粘合等施工时,应立即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在抢救和救治时加强通风及吸氧。
c、食入毒物:如误食腐蚀性毒物发芽土豆、未熟扁豆、变质食物、酒中毒等,对一般神智清醒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喉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智不清者则应进行洗胃,洗胃一般应在医院内进行。
(1)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项
a、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的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用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捂着口、鼻,腰系安全绳要有场外人员控制、应急,如有条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b、常见食入性中毒的解救,一般在医院进行,吸入毒物的中毒人员尽可能送往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c、在施工现场如出现心跳、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心跳的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具体做法详见(四)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中的关于触电事故的“现场急救”一项。
13.16流行病发病的应急救援
在流行病发病期间,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建设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13.17洪水进入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
洪水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须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迅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赶赴出事点进行分工安排,组织指挥小组。
(2)紧急疏散事故发生地危险区域的人员,设置警戒线。
(3)切断事故点电源,气源等危险源。
(4)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单位。
(5)安排处理所需照明及器材就位。
(6)对事故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组织应急小组开展自救,利用现场防洪、抗洪物资如砂袋、铁锹等物资进行围挡、排水,用污水泵向外排水;
(7)项目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可提供援助邻近单位请求支援。当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时,应立即向公司或当地“119”求救;有人员伤亡时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
13.18宿舍内发生有毒气体中毒、燃气中毒的应急救援
参照《煤气管道撕裂但未起火的应急救援》进行应急救援,但进入有毒气体、燃气的宿舍内严禁开关电气设备。
13.19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早发现者立即拨打120,同时设置交通安全警告标志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四、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当灾害事故发生后,抢救人的生命非常重要。在救灾现场对所救出的伤者必须及时检查伤员的心跳、呼吸和瞳孔等三大体征,并观察其神志而作出伤情判断,及时抢救.依次在救灾现场处理伤口,应注意消毒,以防感染,破伤风和气性坏疽等,其伤口处理的步骤为:
14.1清创用生理盐水、温开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伤的污物。
14.2止血对毛细血管和静脉出血,一般用纱布、绷带包扎好伤口即可止血;大的静脉出血可采用加压包扎法止血.但动脉止血,常见的暂时性方法有:
(1)指压止血法:在伤口的上方,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以阻断血流,但此法不宜过久。
(2)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消毒布或干净毛巾、布料盖住伤口,再用绷带、三角巾或布带加压缠紧,并将肢体抬高,这是最常用的有效的止血方法。
(3)止血带止血法:用橡皮止血带,也可用大三角巾、绷带、手帕、布腰带等布止血带代替(但禁用电线或绳子),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应在半小时或一小时左右放松一次;上止血带的部位要先衬绷带、布块或绑在衣服外面,以免损伤皮下神经。
14.3包扎为了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减轻疼痛和固定敷料及夹板,在无法做清创手术的条件下,必须对伤员先进行包扎。
14.4骨折的处理对骨折受伤人员必须采取木夹板和绷带进行固定或就地取材、就地包扎,在移动时不得使受伤人员屈曲,在运送过程时必须采取木板运送。
14.5包扎的材料包扎的材料有胶布(用于固定纱布和绷带),绷带(用于四肢和颈部的包扎),三角巾(用于全身各部位的包扎),四头带(用于鼻、下颌、前额及后头部的包扎),以及手巾、毛巾、衣服等。
14.6煤气中毒的处理
(1)在救灾现场对所救出的轻度中毒者必须及时使其脱离中毒环境并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吸入新鲜空气或氧气,解开伤者领扣、腰带,头偏向一侧。这样处理后轻度中毒伤者很快恢复正常。但是抢救同时还应注意伤者保暖,因为寒冷刺激不仅会加重缺氧,更能导致末梢循环障碍,诱发休克和死亡。因此,发现煤气中毒后一定要注意通风与保暖。
(2)对已经中度中毒者以上的伤者必须按下列抢救
①胸外心脏挤压:将患者仰卧在硬板床、水泥地或木板上,抢救者跪在患者右侧,左手掌根置于患者胸骨下半的2/3处,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双手有节奏地向下按压,每分钟按压60至70次,注意按压时用力不要过大,连续按压直至心脏出现自搏的征象。另一种方法是:抢救者可骑跪于患者髋部,两手掌伸开并手指交叉,两臂伸直,借助身体前倾的力量使交叉的手掌根部压迫患者的胸骨下部(剑突以上),压下后即放开。胸外按压后加入一次人工呼吸。
②口对口人工呼吸:在施行胸外心脏挤压的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可以保证氧的输入和二氧化碳的排出。在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若患者嘴里有异物,应先去除,然后将患者置于仰卧位,抢救者一手托起患者颈部,使头部尽量后仰,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另一手捏住患者鼻孔,深吸气后对准患者的口用力吹入,然后放松鼻孔。 如此反复,每分钟约12次。如现场只有一个抢救者时,一般每按心脏4至5次后,再做口对口人工呼吸一次,即按15:2的比率进行。在现场抢救时,也可一面抢救一面送附近医疗部门作进一步抢救。抢救不能中途停止,直到患者恢复生命体征或确定已经死亡为止。
(3)对有外伤的中毒伤者必须对伤口进行清洗、止血、包扎、对骨折受伤人员必须采取木夹板和绷带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或就地取材(如雨伞、木棍和竹子)就地包扎。
14.7触电者急救主要方法
A、人工呼吸法---这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的急救方法。在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佳;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中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等取出,以防止呼吸道堵塞;如果舌根下陷,应将舌头拉出,使呼吸畅通;触电者牙齿紧闭,救护人员应以双手托住下巴骨的后角处,大拇指放下巴骨边缘,用手将下巴骨慢慢向前推,使上下牙齿错开,在小心的用小木片、金属沿着口角轻轻伸入牙缝撬开牙齿;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至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①使触电者鼻紧闭,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为时约2秒;
②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让他自行呼气,为时约3秒。重复①、②上述过程,直到触电者恢复正常的呼吸。
B、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这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施行胸外心脏挤压法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中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取出,以防止呼吸道堵塞。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至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触电者仰卧在比较紧实的地方,其操作方法如下:
①救护人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1/3—2/3处;
②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4厘米,且每秒钟挤压一次为宜;
③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施行胸外挤压法抢救时,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中止,即便在运送途中也不能停止抢救。在抢救过程中,两种方法最好两人同时进行,如果现场仅有一个人抢救两种方法可交替进行,即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并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当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般的常规救援方法和措施,特殊工程、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现场制定更实际,更有针对性的救援方案.救援是一种“亡羊补牢”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五、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与善后工作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经许可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事故现场的局面已无法控制和挽救的,场内相关人员已经全部安全撤离;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操作副指挥分布明确应急救援终止令。
应急救援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好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作好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事故处理工作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对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好总结,为今后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提供教训、经验和依据。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对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有功人员和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慰问,祝福他早日恢复健康,使他感到企业的关怀。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十六、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报告安全事故:当发生重大事故后,项目经理要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等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管理部及当地派出所,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
(二)、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并保护好施工现场,拨打120、110、119等部门求救,并协助他们及时抢救伤员,避免事故事态的扩大。
(三)、事故调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要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四)、调查报告:调查组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人公司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注: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般的常规救援方法和措施,特殊工程、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现场制定更实际,更有针对性的救援方案。救援是一种“亡羊补牢”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七、工地附近工伤事故急救特色医院清单及线路图(附后)
十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清单(省略) 中国建筑xx局(集团)有限公司 兴隆xx路等8个建设项目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1日
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我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或造成50人(含)以上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1.4.2 统一领导,协同负责
省政府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协调指导和救援善后等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1.4.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1.4.4 依法处置,规范管理
坚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1.4.5 强化预防,平战结合
做好常态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事故分析研判。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相结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经费储备工作。
2 省级组织体系及职责
省级应急指挥体系由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构成。
2.1 省指挥部
2.1.1 省指挥部组成
(1)总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
(2)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事故涉及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2.1.2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结束)应急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
(3)调动省级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物资。
(4)指导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及事故成因分析等工作。
(5)及时向省政府、应急管理部等汇报现场人员伤亡、损失及事故和救援善后工作进展情况。
(6)向公众、社会、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2.2 办公室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负责承办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和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省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现场保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省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3)医疗卫生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省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装备、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申请和支持保障,统筹协调应急处置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用餐等工作。
(5)善后处置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牵头,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新闻工作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事故相关新闻发布和宣传、舆情监测与管控等工作。
(7)专家支持组。由省公安厅牵头,指导开展现场处置、事故调查以及隐患排查等工作,参与制定应急方案。
2.4 联合应急指挥部
需要与外省份联合应对,或需部队、国家驻鲁机构参与救援、调查的,应联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指挥,共同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 预警响应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3 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原则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单位。
4.2 信息报告
4.2.1 通讯联络
省应急厅和省公安厅设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值班电话,并报省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4.2.2 报告程序
(1)各级公安机关接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抄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2)各级政府接报后应当向上级政府报告,省政府接报后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4.2.3 报告内容
(1)初报内容:接警时间、发生地点、事故类型、伤亡情况等。
(2)续报内容:交通事故基本情况、现场勘查处置情况、党政领导到现场情况、初步调查情况等。
4.2.4 报告方式
初报可采取电话口头上报的方式,续报采用网络、传真等方式书面报告。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全力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4.4 启动响应
4.4.1 预案启动
接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后,省公安厅应当立即核实和确认事故情况,向省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总指挥可以视情主持召开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的通信联系,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4.2 组织体系建立
根据省政府指令,立即按照本预案建立省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各司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4.4.3 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4.4 医疗救护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和设备进行支援,根据需要组织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4.4.5 安全防护
严格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施交通管制,加强救援人员个人安全防护,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4.5 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一时难以排除隐患的路段,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6 信息发布与舆情管控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并做好舆情监测和管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4.7 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当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起火、爆炸等特殊类型事故时,同时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
4.8 应急处置结束
在各项应急行动结束、应急工作实施完毕、事故影响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各有关单位应及时补充应急所需物资和器材,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 接待安置
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救助受伤人员,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安抚安置等工作。
5.1.2 保险理赔
保险机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治疗费和死者丧葬费,并积极开展赔付工作。
5.1.3 社会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条件的,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抢救治疗费和丧葬费。
5.1.4 事故处理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进行。
5.1.5 总结备案
及时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
5.2 事故调查
5.2.1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
5.2.2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按照审批程序结案。
5.2.3 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故发生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省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省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参与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通讯录,确保处置行动能够快速、有效展开。
6.2 技术保障
建立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专家库,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支持。依托有关院校和科研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平。
6.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实施交通管制,指挥事故现场内人员的撤离,保障车辆顺利通行,指引应急救援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加强撤离区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保护。
6.4 救援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部门配备通讯器材、车辆、设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切实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6.5 医疗保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保障医疗卫生设备齐全、物资充足,建立稳定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确保救援救治快速高效。
7 监督管理
7.1 宣教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舆论氛围。
7.2 培训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并建立定期常规性培训制度,广泛了解和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熟悉救援的程序,提升救援能力。常规性培训一般每年不得少于1次。
7.3 演练
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合成演习和模拟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常规性模拟演练一般每年不得少于1次。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省公安厅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报省政府备案。
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多种形式的支撑性文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施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1月18日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4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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