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销案,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时间:2022-11-22 07:48:10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销案,交通事故如何销案】,以下3个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销案,交通事故如何销案】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销案,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 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律师总结——超全面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实战经验,建议收藏(转)
  • 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交通事故的销案指撤销案件的意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当中,当事人没有出现调解的话,则交警部门会认为无法达成调解,而进行销案。


    接下来将由 陈中律师 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二、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第一,一般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第二,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陈中律师小结: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文中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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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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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身能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交通事故,无论是伤情还是责任划分问题都非常的简单,基本上没有造成任何的人身伤亡,而且整体的损失不大,那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办完了就结案了吗?无责方如何索赔?

    贵州慧歆律师事务所陈珺律师解答:

    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交警队结案,交警给下达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如果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对于事故中的无责任方,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要求赔偿的途径主要有二个:

    (1)向交警提出调解申请,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的,即可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陈珺律师解析: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贵州慧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年的办案经验使得陈律师对案件的整体把控、法律风险的预测防范以及诉讼的相关技巧等方面非常纯熟,能够很好地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愿与您分享多年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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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人伤事故原则上,出警后一定会扣车处理,主责以上机动车主还要罚款。(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这里不一一详述,可以教大家一个办法,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把2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实在不行你几个角度多拍几张)

    有人伤的,一般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当然最好是叫120那种专业的人去弄,比如有脊柱骨折的你去乱搬动,抢救,搞不好就是加重损伤,弄的他瘫痪么完结。

    若果对方轻伤的,一般都会要求你陪同去医院看病买单,这个时候,一般你要推说没带钱,因为责任没定,很多情况下你不一定全责的,你掏钱后,万一不是你责任,那么这个钱你很难拿回来。

    不管如何不要掏钱,反正第2天去交警队该怎么处理再怎么处理好了,不怕的。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保险公司你报案后,不一定来现场,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一般的案子拆检后就可以出定损单,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时候,还要等修复的车子上路测试,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还要拍照,最后全部弄好后出最后的定损单,这样就可以保证维修价格不超过定损价,不然早出定损单的话,再有问题就难改了。

    在交警队处理事故的时候,你要注意,一定要心里有底,怎么赔,责任怎么分担。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强险部分是只要吃到责任就要全额赔偿,次责和全责后果是一样的。 误工费只赔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不是对方想说多少就多少的,超过1600是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如果对方提供不出纳税证明那么只能按行业最低标准赔偿。

    在实际处理事故时候,你如果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去谈,肯定谈不拢的,为了早点了结事故,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赔偿金,所以一般牵涉到误工费的客户自己去理赔肯定是赔不足的。只有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有办法尽量解决,但也不是所有案子都可以做到100%赔足,不过比自己去赔肯定可以多赔很多。具体操作方法这里也不便说明。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对方伤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60(女50)周岁以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你不需要赔偿,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确实在单位继续留用工作的,有固定收入的,那么需要所在单位出证明,不然不予认可。 营养费,没有评到1-10级伤残是不需要赔偿的,交通费如果需要赔偿,那么是按照公交车标准赔偿 ,不是他提供一堆打的票你就需要赔他的,坚决不赔。精神损失费必须经过司法途径才可以认可赔偿,否则你可以直接拒赔,江苏标准每一级伤残赔5000精神抚慰金,深圳是1万一级。举个例子,脾脏切除是8级,光伤残赔偿就要98000左右,手指一个骨折就是10级,大拇指可以达到9级。骨盆骨折,一般有内固定的,很多情况下可以鉴定到10级,脑外伤有开颅手术的,一般可以认可到10级,轻微外伤是肯定不够伤残级别的。

    另外说明一下:现在是2000以上提供纳税证明,上面写的1600是去年标准,有的公司还沿用1600,但是大部分公司都是2000以上需要提供纳税证明了

    在谈判时候一定注意,如果对方提供不了收入证明的,就是按事故发生当地行业最低标准赔付的,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目前本市赔偿范围大概在28元左右一天。前几天一个事故,对方外地人说他是送报纸的,每天收入100,这样的人直接叫他滚蛋,送报纸一天可以赚100,那么人人都去送报纸了。

    很多人发生事故后,有人伤,特别是有流血或者伤重的情况,肇事司机首先想到就是送人去医院,然后报警。

    大家一定注意,这个是致命错误的,最近连续有几个人咨询我类似事故,都是急于驾车送人去医院。这样就带来一个后果,离开现场,

    事后,交警无一例外,出具的事故证明都写明离开现场的情节。

    其中有一个事故是,对方脑外伤,司机安排老婆送患者去医院,车留现场,他回家拿钱送医院,然后回现场处理,回到现场发现警察已经把车拖走,交警最后认定离开现场,保险公司以逃逸为由拒赔。

    另外一个案子是,司机受伤昏迷,被送医院,送医院途中他醒了,但是他没回现场,也没去医院进一步检测治疗,结果交警也写了司机离开现场。保险公司同样拒赔。

    所以大家切记,发生人伤事故,对方无论伤的如何,千万不要离开现场,说难听点就是哪怕他要死下来,你也不能离开,只能是打110,120要求专业的人施救。如果案子大点保险不赔你就要赔完人家。

    再说了,万一对方死了,他们说你施救措施不当,加重患者伤情,导致他死亡,那你还不有的哭了,比如脊髓受伤的,是不能随便搬动的。

    这样的做法很不道德,但是很无奈,就算你依法采取措施后离开现场,最后保险公司拒赔,你怎么办,只有打官司,打的赢还好,打不赢你不死定了?现在的法律法规漏洞太多,有时候真的没有办法,逼的你去做违背良心的事情。

    案例1

    前几天还有一个事故,一个认识的人自己去处理的,对方锁骨骨折,一年后来取钢板,结果交警队去协商的时候赔了他几万,这个案子当事人就处理的非常不好,首先,不是他休息一年就可以认可一年误工费的,锁骨骨折,就算放内固定,一般首次手术认可在70天左右,不会多认可的,取钢板的第2次手术,认可病假一个月吓死人了,也就是你最多需要赔他3个多月误工费。结果当事人赔了他整一年多的误工费,外地人提供的麦之西伯的收入证明2500一个月,但是没有提供纳税证明,等于废纸一张,理赔是不予认可的,另外他没有提供伤残证明,赔他的伤残费也是保险公司理赔不到的,多认可10多个月的误工费也是一分赔不到的。碰到这样的事情,和你赔偿心里价位差的多,理都不要理他,叫他直接起诉,法院判多少,哪怕9万10万,保险公司都认可的。所以在协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认可误工费的时间限制,不是他要求多少就多少,或者医生开多少病假就认可多少病假的,如果碰到串通医生乱开病假的,直接拒赔他。打官司好了,一般律师费10万内的案子是按6%收费的,没多少的。 有的事故,当事人会提出,陪病人的人也需要计算误工费,一般事故是认可的,重伤事故根据伤残鉴定一般可以认可1-2个陪护家属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比如上次一个严重脑外伤事故,伤者父亲来去双飞,我们只认可他飞来的机票,因为情况紧急这个可以认可,但是回去不紧急了,我们肯定只能按照火车票的价格来认可,这个大家也要注意。

    案例2

    最近还有一个事故,当事人是学生,他父母提出,孩子病假,他们要休息了去看护他,要求赔误工费,这个大家要注意了,这个不予认可的,在陪护费上我们只能认可住院期间的护理费,40元一天。这个你绝对可以拒绝他的。当时他还提出了精神损失费,一点皮外伤,血都没出,这个显示是说不出的,直接拒赔。不服打官司好了,法律是公正的,法院怎么判怎么弄好了。

    还有一个需要提醒大家的,如果双方事故,没有人伤的话,损失在200以内,那么可以现金解决最好现金解决,不要麻烦保险公司,因为交强险折扣是根据是否有有责双方事故来计算优惠的,比如第3年的车,如果没有有责双方事故,那么接下来一年交强险只要680,但是只要你动用交强险赔偿哪怕一分钱,第2年就要跳到950,也就是你将会多出300元,而且接下来一年本来可以继续680的,但是你要变成855,也就是你起码3年都要多出,直接经济损失绝对要600以上,与其这样,还比如给个100-200搞定。特别是在保险即将到期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动用交强险。还有一个是交强险不要脱保,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重新投保将被视为新车投保,又要从950开始累计。最重要的是万一有有责双方事故,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但是交强险赔偿部分由车主自行买单,碰到大事故或者死亡事故,11万自己先买单,超过部分才能按照责任比例再商业险部分赔偿,那你不是哭撒,而且一般碰到这样的事故,交警肯定到场,你没交强险,就要处于2倍罚款,再补交交强险。就算你开后门不罚,起码你要去交警部门欠人情,人情是不能白欠的。所以千万不要让交强险脱保。

    杀手锏-----不是我教你诈

    JC在事故处理中也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虽然JC必须公平公正处理事故,但是你最好还是做好J民沟通,和谐的环境很重要。 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JC超对对方一声吼:“你这个人怎么这样的,你这个事故人家赔你这么点么差不多了哇,人家么也满有诚意在,差不多就行了。”那么明显可以听出来警察偏向你一方,对方肯定要吃软。如果JC反过来朝你吼:“你这个人也真是的,你是机动车,再怎么说,你只要修车,反正有保险公司,对方毕竟受伤了,你就多赔点人家,人家吃那么多皮肉之苦了,人家要求多赔点么也可以理解的,社会医保还有自负段的,不要说你这个商业保险了,赔赔开么好在。”这样一来,明显是JC帮对方,对方一听么肯定吃住你,你看JC都认为差不多要赔这么多,我要求不过分吧,这样一来你完了,肯定只能乖乖的赔钱了。

    所以要做好J民沟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切记切记,不要老头老脑,号称认识谁,认识谁,这个时候谁都不认识最好,我就人和卵,那么你最大,你要认识谁,你要有多能量,那么麻烦在,对方肯定吃劳嫩,:老板,你就当扶贫吧,你看我们被你赚那么可怜,你就当做善事,行行好,多赔点吧。人家赔着笑脸和你说,你倒好意思不赔,而且甩浪头在先,不赔么好像也太没面子了吧,于是你只要死要面子活受罪在。

    重要小提示

    其实我满推荐大家保一份司机单独的座位险的,那个保费28加4元不计免赔一共32,保额要一万。32元不就买包香烟吗,就当丢掉,关键时候可以派派小用场。全买就没必要,160 5个位置,后坐都要用到座位险了么,估计开车的不是没命也起码ICU去了,多1万少1万一样了。当然这个可以买2份的,64元保2万司机。因为在很多追尾事故中,比如后车全责,或者主责,医疗费超过对方交强险一万前提下是按比例赔付的,那么全责事故就是1000以外的自理,主次责的是1万以上按比例自理。

    拒赔常见十大理由

    拒赔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拒赔二、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拒赔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拒赔四、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拒赔五、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拒赔六、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拒赔七、被保险机动车未经过年审;

    拒赔八、灯泡单独破损、在未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的情况下玻璃单独破碎(包括汽车后视镜损坏)、车轮单独损坏(包括轮胎和轮毂单独损坏);

    拒赔九、即便车主买了“盗抢险”,但不是整车被盗或被抢的前提下,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拒赔十、在未购买“车身划痕险”情况下,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迹。

    和出租车发生事故的处理,一定看看

    万一被人撞,或者撞人,特别是和出租车发生事故,你一定要"受伤",比如磕在方向盘上,或者胳膊扭了,起码得撞出个软组织损伤,这样的话性质就不一样了,就是人伤事故,如果对方敢敲诈你,那么马上要求看病住院,人伤事故,对方就一定会扣车,出租车一旦被扣,他有的哭了,特别是那种开霸王车的出租车,就算事故中他无责,他也要在限额内对你无责赔偿,他哭撒。那样一来你就比较主动了,对方看见有人伤,只要你不是去敲诈他,那么事故处理起来就非常容易,如果对方不就范,那么他倒霉了,车子起码被扣N久,否则他就要去交押金,你也不要他赔了,你不去找他理赔,他交交警队的押金是拿不出来的,到最后肯定会来求你去解决。不来求你他就的破财。

    这样一个阴招强悍无比,可以在事故中完全占据主动。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确实存在危险且危险正在发生;

    (二)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危险侵害;

    (三)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即在危险正在发生的非常之际,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外,别无他法来避免危险;(四)采取措施必须得当,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即所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被保全的利益。

    汽车被盗处理程序

    1 打110报案

    2 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3 去辖区派出所做询问笔录 领取立案通知书

    4 去辖区公安局打击盗抢车辆办公室(一般在市一级刑警队)出具协查通报

    5 等三个月

    6 再去辖区公安局打击盗抢车辆办公室领协作表(四连单)

    7 去派出所盖章

    8 去分局(县级)刑警队盖章

    9 去车管所盖章注销车辆

    10 把一联交回 打击盗抢车辆办公室

    11 把一联交保险公司

    12 再等个个把月 赔款就下来了

    可能保险公司还要旁证 车钥匙 还要你站在丢车的位置照相什么的

    交通事故与工伤的混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 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 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 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定损问题

    一般定损的时候定损员都会问客户,你这个车去哪里修,如果去4S修,那么定损价格会比其他2类3类汽修厂估价要高,配件也根据批发市场配件价格定损,更换的配件也明显4S要高,比如威驰的那个塑料轮毂盖,去4S的话是597元(所谓的原厂件),杭州批发市场价格是485(所谓的副厂件),工时费还不含在内。如果你去4S定损肯定是按597+4S工时费定损,但是你去外面修就会帮你定485+2类工时费。这样保险公司就可以少支出100多。其实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属于欺诈客户,我的车是4S卖给我的,也就是我投保的时候就是按照4S原厂件投保的,现在我损坏了,那么你就得按照我投保的配件性质赔我,不管我在哪里修,你应该按原厂件赔我,而不能因为我不在4S修就赔我副厂件,工时费在外面修可以按2类工时定损,这个没异议的,难道再外面汽修厂修就一定要去买副厂件?这个显然是不合理的,外面汽修厂也可以去购买正厂配件更换的。

    不过保险不能过溢赔偿,比如我先换了副厂件,然后按原厂件来索赔,多下来的差价放自己口袋里,这个是不行的,理赔要提供发票的,但是保险公司你定损时候按副厂件定给我是肯定错误的,定损员应该询问客户要求换原厂件还是副厂件,然后根据这个定损,维修结束验车,是否使用原厂配件。

    珠海那里几年前的政策就很好,一个车事故了,保险公司招标,在确保配件和维修质量的前提下,(汽修厂资质和信誉很重要)哪个汽修厂价格接近标底就哪个汽修厂中标,修完验收,看汽修厂是否再配件上做手脚,玩猫腻,配件该回收的回收,这样就非常合理,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汽修厂的假事故,又可以控制赔付率,对客户也公正。

    车损险这个BUG,怎么化解?

    问:足额投保都要打折旧,不足额投,更打折扣.怎么保都不保全呀,对于大面积修复来说.

    还是请教一下.

    ==========================

    答:一般此类事故车损超过80%,就引入推定全损这样一个概念,比如我18万5我可以买个新车你了,那我何必赔你25万呢?对不。

    如果你要修,维修费超过保额,那么我只能封顶赔,超过部分你自理。

    足额投保指的是理赔范围内的我不打折理赔,不是你损失多少就多少。

    比较形象的说一下推定全损这个概念:比如05年时候,一个威驰新车才10.7万,但是零件完全拆光按丰田的配件算可以卖22万不含电器。如果一个车撞的粉碎,我不算工时费,就算配件就要近25万了,所以这样的情况就可以不要修了,既然你10,7万足额投保的,那么我保险公司赔你10.7万买个新车好了。

    提供一个挂床的资料, 对付赖床住院的人有用

    原告在住院期间有挂床行为,其在挂床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不应得到支持。

    在开庭过程中,原告人提供了其在公安医院住院的病历。据病历记载,入院日期为2005年2月18日,出院期间为2005年3月18日,共计住院28天。其中“长期医嘱单”上体现的仅仅是2月18日至2月24日,公安医院对其治疗、护理、用药的情况,自2月24日以后,没有任何医嘱记录。这说明原告有挂床行为。我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5月25日《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在(二)关于侵权类案件的第19条中有明确规定:法院审查后,认为依据充分的,对挂床期间的费用,超出救治范围的费用及有合理费用可以剔除,不予支持。

    鉴于以上情况,代理人建议法院查实该情况,并对原告挂床期间的各种费用不予支持。

    快速理赔流程 大家在路上跑,难免有些挂碰,即使你小心翼翼不撞别人,别人也会撞上你。所以在这里把快速理赔流程跟大家说说,仅供参考。

    一般情况下,只要车辆损失不超过2000块,都可以走快速理赔程序(现在快速理赔也不上限金额)。但我建议有些损失特别小的,比如200元以内的就直接私了得了。具体损失估价大家如果不清楚可以打电话问保险公司业务或者4S。快速理赔中心请自己查询。

    首先,发生事故后不要慌张.,特别是轻微事故,这很正常。开车好几十年的老驾驶员也不敢保证自己不出意外。先确定车辆熄火,拉紧手刹,再下车查看。

    1、明确责任 出事故以后有些很好认定责任,比如追尾。像这种情况不用报警,可以直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有的保险公司会出现场,有的不出。但是双方都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无责任的一方也要打,以为后面会需要一个报案号。但是保险公司会给你马上销案的。不知道保险公司电话的可以查看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的交强险的不干胶贴。这一步提醒大家注意的一点就是,一定要把现场拍照再挪车。拍照的时候一定要把双方的车牌照上。以防后患!切记!切记!要是不能认定责任的事故就赶快报警吧,等122来出现场认定责任。

    2、估价、理赔 认定责任以后就是保险公司估价了。保险公司会问你在哪修车,但是千万别在快速理赔中心的那个汽修厂修.修的又慢又粗糙价格又贵。有能力的跟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把关系搞好点,嘴甜点递颗烟,让他估价估的多点,还可以顺便把以前想修没修的地方顺便修修。注意一点,你报的修车点必须和你的发票一致,要不然不给你报销。再后来就是填表,需要双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单号、报案号、银行卡号。然后就是修车报销了。 以上是我经历过几次快速理赔程序总结出来的,可能不全面,很多情况还要具体情况来看。希望能给大家帮助。

    特别提醒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般是遵循右侧先行的原则。

    如果在这样的路口发生事故,如果是车头对碰,那么相对位置在左边的车就主责以上,一般会吃到全责。

    如果是右侧车撞到左侧车车后半部分,那么这样的事故就是主次责,右边车次责。哪怕是你没错,是右侧车驾驶员没注意或者措施不当造成碰撞,你不要以为他会主责以上,反过来的,绝对是遵循右侧先行的原则的。这一条非常实用,路口一定注意。

    鞭炮“炸伤”怎么理赔,

    需第三方证明 ,烟花爆竹炸坏了汽车,保险公司可以理赔,但是车主要有第三方证据即必须抓住肇事者。理赔的条件是:首先,车主必须对汽车投有车损险,车损险里有一条规定被保险车辆因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要负赔偿责任。烟花爆竹的伤害属于此类。但此项同样设了3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这10项轻微交通违章不用罚款

    1、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现场的,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2、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清除或排除妨碍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3、机动车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交通警察指出后及时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4、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经交通警察指出后当事人当场粘贴或悬挂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5、驾驶机动车在行车道内停车等候通行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6、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及时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经查询当事人确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7、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但未发生影响安全通行、影响作业的,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8、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令标志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9、在城市市区道路行驶(城市快速路除外),前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10、在城市市区道路行驶(城市快速路除外),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交通警察指出后立即改正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这10条大家有兴趣可以打印出来放在车里随时备用,万一警察不认可,你可以拿出来,态度好点认错,一般可以不予处罚。

    车险理赔“四大黑洞”解析暗礁之一:评损空间过大 危险指数★★★★★

    就一块汽车玻璃而言,正厂的玻璃有高达7000多元,副厂的玻璃有1000元左右的,评损空间很大。定损员绝不做赔本买卖,里外都拿提成,倒霉的是车主。

    暗礁之二:理赔记录混乱

    危险指数★★★

    出险后,4S店、保险中介、保险公司的电脑记录上理赔额不断升高。优质客户变劣质客户。中介、4S店及保险公司业务员三者联手骗保。暗箱操作,受损的除了保险公司,还有车主的资信。

    暗礁之三:少报维修项目定损金额靠“关系”搞定

    危险指数★★★★★

    车主对定损金额不满意,面对这种情况,车主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且强烈要求到正规的汽车维修厂去维修。

    暗礁之四:配件更换“做手脚”定损偷梁换柱

    危险指数★★★

    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便宜配件给保户的车辆装上。出险后就在正规的汽车维修厂修理,这样至少可以保障配件为正厂件。

    问1,请问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险公司怎么赔?

    =====================================

    答: 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影响案子定性的,那么根据交通法,交警部门将会判逃逸方全责,既然可以判对方全责,你们就可以按照对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来处理,如果你是机动车,那么你只需要在交强险部分给予无责赔偿就行,其他的全部由对方买单。

    我估计你这个指的是双方机动车事故,一般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除了赖你就是诈你,根本不会逃的。只有对方是机动车,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才会逃逸,比如酒后驾车,很多人都是弃车离开,然后在内行人指点先,事后跟交警部门说他去医院看病了,(车祸当时由于受到惊吓,需要就诊--这个将作为他就诊的理由,因为去就诊可以不认作逃逸,只要再此期间内找人搞定事情,然后回交警队处理事故,一般不算逃逸)

    碰到这样情况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去医院找他就诊的证据,(律师比较内行,知道哪些可以作为证据,哪些证据是无效的)一般此类事故逃逸的人,他第一反应就是去找人解决问题,而不是真去医院,医院现在都是电子挂号病历的,就诊时间改不了的,也就是他很难造假。一份病历牵涉到医生,挂号的,检验科的验单,放射科拍片,CT等片子上都有时间记录的,很难造假。

    保险公司对于这样逃逸的一方,就有权怀疑他酒后驾车,保监会一般都会在任何商业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故意影响案件定性,影响事故真相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醉酒驾车保险公司肯定拒赔,但是以受害人名义起诉,可以在交强险部分给予受害者赔偿,不过赔偿后保险公司会向当事人追偿,本地人的话你还是不要去尝试这一条,因为本地开的起车的人,估计你的可执行财产肯定会超过交强险赔偿部分,你逃不走的,而且要惹官司上身,麻烦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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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2, 现在交通事故的赔偿是否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这几种?哪些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哪些属于双方协商的赔偿?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伤者颅内受伤(左颞叶脑挫裂伤、右顶急性硬膜外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锁骨骨折,但颅内未开刀,锁骨也未加钢板,当事人现已逐步恢复。象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或者说做了以后能否评上伤残等级?是不是评上伤残等级才能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象这种事故应向对方提出多少精神赔偿?

    另外做伤残鉴定的费用是由谁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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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 、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都是在住院期间才算,出院就不算,医疗费参照医保目录,伙食费打官司可以参照公务员出差标准赔偿,早3中5晚10,共18元一天。护理费40一天,但目前行情是60一天,也就是要自费20一天,一般护工只认可一个。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必须评到伤残保险公司才认可,但是在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这几个费用不能不算,计算的途径只有一个双方协商,(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不认可,所以一般都要自费,除非保险公司强人操作)

    2、你说的那个事故,如果是交通事故,么有开颅手术,这个要看他回复情况而定,如果有功能损失可能可以评到伤残,如果没有那么就不一定构成伤残,锁骨骨折一般很难鉴定为伤残。如果这个是工伤事故,那么10级问题不大,工伤对于伤残评定认可的标准比较松。交通事故造成的脑外伤,一般有开颅手术的,视情况而定一般可以到10级,每级伤残有5000精神损失费,这个协商的时候你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但肇事者不打官司,保险公司是不认可这个5000一级的精神抚慰金的。达不到伤残你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这个拿不上台面的,这个只能靠你本事去争取了。

    3,伤残鉴定费肯定你先自己出哇,然后找对方去要

    问3,请问车伤人被扣车时有哪几种途径把车弄出来

    一般途径或者特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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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以下几个途径:

    1.对方签字,达成协议放车。

    2.交足够的押金后放车

    3.走一般程序,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验车,验完后放车

    4.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办法解决。当你有足够的能量的时候,可以办成很多貌似办不成的事情

    高速公路的事故处理的几个要点。

    1,高速公路事故和普通公路事故是不一样的,不是你和普通公路的事故一样,可以尽量满足当事车主意见的,一般都会扣车处理先。哪怕是单方事故,一般高速交警会拖到指定停车场,很少情况下可以拖到你自己要求的停车场,但是拖车费么反正你出哇。

    如果是双方事故,或者损坏隔离栏、路灯,应急措施等公共设施的事故是你想也不要想自己做主。

    2,高速事故,一般必须由物价部门估价,如果事故处理有纠纷,打起官司一般以物价估价为准,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由于物价估价是要收取估价费的,一般是定损总额的5%,另外需要拆检的,一般需要收取5%拆检费。这些保险公司都是不报。为了多收取,这个10%的费用,他们一般都会死命往高处估,所以经常会远大于保险公司估价,特别是护栏,路灯,应急设备,绿化等。沿江高速常州段某汽修厂的老板就是物价的定损员,他估的东西都是纳米东西,价格都是翻倍的,要注意。几平方米的小树,光绿化迁移费就要15万,这个要小心的,一般,直接理赔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来认可你这么多的。

    3,高速公路事故处理后一般他们都要求放在某些人指定的汽修厂修理,那样会绿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一切皆有可能,就算已经定好主次责的事故(你次责),他们也有办法帮你弄成你主责(已经碰到过类似事情)就算有严重人伤事故,他们都可能不交押金的情况下把对方车放走(绝对发生过,在沪嘉高速)你不就范一般都会造成你事故处理和理赔异常困难。但是如果你放在他们指定的汽修厂,那么你想想也有了,肯定浆糊一大堆,没大浆糊帮你弄个鬼啊。

    4、这类指定汽修厂知道你外地车,一般只要交车时候应付过去,你可以发的动,开的动就行,所以一般都会用大量副厂件,修复件来维修,碰到气囊爆出来的事故,只要修的交车时候气囊故障灯不亮就行,所以千万不能再此类汽修厂维修,

    但是如果你不在此类汽修厂修,那么只有3条路,一个是拖回来修,一个是指定当地4S维修,一般当地4S的话,离事故发生地不会远,拖车费他们会在维修利润中解决,不会叫你出血,但是他们不会帮你去理赔,你来回跑得几次,烦的很,几次下来路费就N多了,也不是很合算。如果你叫本地4S去拖,拖车费肯定要你出,维修费肯定是你先付钱,然后自己去保险公司报,找本地4S的话,就意味着你起码估价和拆解手续费你要自理,拖车费要自理,以5万的案子算,就是大约1万你自己先买单,(就算你再4S投保,4S承诺你有事开过来他们都会解决,发生这样的事故他们根本不会帮你理赔,纯粹骗你)另外就是,如果距离本地比较近,那么由常熟的有实力的汽修厂去帮你拖回来解决,这样办法最好,一般通过协商可以帮你解决部分费用(拆检、估价、拖车费)这个是最省的。

    高速公路事故只要一种情况可以快速解决,就是碰擦范围小,人家没胃口敲诈你,那么就可以自己自己协商解决,适用快速处理办法

    Tips: 高速公路事故一般大多在外地,来回不方便,所以一定要记得拿好几样东西,事故证明,物价估价单,定损单,维修发票,对方交强险保单等重要文件,忘记一样东西烦死个,如果对方也是在外地,那么更加麻烦。当然有人伤的话,那么出院记录,用药清单,发票等都要拿好,有伤残的伤残鉴定都要拿好,病假日期可以委托伤残鉴定的时候一起鉴定病假日期,鉴定了这个日期,赔偿的时候就可以不用多陪对方多休息的病假了。高速人伤,双方外地的案子最头痛,还是叫律师直接起诉,自己省力点,如果要自费点就自费点吧,花钱买太平,不然不烦死也累死。

    很多人投保一般都有几个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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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光考虑保费,现在保监会统一投保价格后,保费都一样的,费率都是0.7,所以保费是不需要考虑的。就算你选择了全国最便宜的平安电话车险,那么你能省多少呢,撑死了200多,10万多的车子,每年连交强险3000多的保费,这200元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理赔不畅便宜你500都没用。

    2,光考虑几百元的单方小事故,听信4S的你只要开过来我帮你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只要双方事故,哪怕双方每人500的损失,4S都不会帮你去弄的,如果你品牌A,他B,他到B车4S去修车了,你的4S会到对方的4S去付钱叫对方走人,然后帮你去理赔吗?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一般都是你自己去付,或者对方自己付了给你发票,你给他钱,然后你拿了发票去报销,人伤事故就更加不可能。所有4S都是只代理事故清晰明确的,数额小的单方事故,其他都不管的 ,人家上班拿工资的,凭什么都管闲事。

    3,光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不保,如果你不小心碰一下高档车呢,随便弄弄就超过2000交强险限额了,自费一次就哭撒,三责险一般现在都推荐30万,因为20万和30万三责险,保费就差110左右,宁愿丢掉,买太平,油门少烘烘就出来了。

    4、除了问保费,几乎没有人问过,万一我出险你将怎么帮我理赔,而且都信誓旦旦的说我开几年了一点问题都没有,最多小碰碰,既然不考虑理赔,那你投保干吗?省下2000商业险保费,一般修修车一年肯定足够了。但是你得考虑一下,买的起车的人,一般都有房的,有房有车的人你有必要为了这样一点小钱去自己承担那么大的风险吗?事故是没有底的。

    保险界资深业务经理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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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生事故,不要以为可以汽修厂可以帮你搞定车损,修好就是那个汽修厂好,保险公司好。,谁对你说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那么你肯定要小心了。

    要知道,一般金额大点的都需要有现场照,有部分小保险公司是凡是案子都必须有第一现场,保单上有明确规定,并且肯定是认真执行的,只不过是汽修厂帮你去做现场,你不知道而已。

    4月份我帮一个客户续保,他明明上年度只坏了一个后档,1000多吓死人了,结果电脑里跳出来赔了4000多,帮他一看,他的车子交给那个汽修厂,汽修厂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帮他车撞的不像样。常熟某汽修厂,圈内名气很大,车子只要门上喷漆,无不把人家门去撞个洞的,定损更换,然后修复,大家一定要小心碰到此类人,一定要看老板人品,不能贪图车子交给他就解决一切小问题这样的方便,小问题谁都能做,不稀奇个,关键是质量和品质,以及诚信度。

    2,不要以为汽修厂可以搞定一切就是好汽修厂,很多东西的正常损耗是不在理赔范围内,比如排气管的锈蚀,雨刮器的磨损,正时皮带的更换等。

    有的汽修厂为了拉客户获取暴利,经常搞恶意破坏,比如你门上要喷漆,那种没花头的,定损个3-400可以整碰一扇门了,就算带上整形也就500-600.这样汽修厂是无法获得高额利润的,而且很多人修车喜欢叫汽修厂保做保养的钱或者换雨刮器,排气管的钱做到保险里带掉,天上不会掉钱下来,唯一的办法是扩大损失,最常见的就是帮你车门凿个洞,定损定更换,可以赔到2-3000元,但是他帮你修复,用漆泥涂涂好,喷喷好,一般人是绝对看不出来的,这样就产生了巨大的利润空间,就可以帮你解决掉你的非法要求了,但是这样的做法是建立在损坏你车子的基础上的,所有后果都由车主承担。超过3000以上的骗保案件是有刑事责任的,不想去坐牢就少做此类事情。

    很多汽修厂打出牌子,只要你车子开进来,保单证件给我,几天后你来拿车 ,统统搞定,统统不要钱,装潢,换排气管,改装汽车统统叫保险公司出。千万不要相信此类混账话,等到搞定后你有兴趣就去趟保险公司,看看自己车子的现场照和定损照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到时不要心疼死。

    3, 还有一般比较重要的,一直忘了说,有的案子,对方难缠的,最好不要托关系早拿车,宁愿走一般程序,验车,省手续,万一日后要打官司的麻烦个。

    另外说明一个情况,一般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要求当事车主交一部分押金,给患者治疗先,具体怎么赔一般都要等事故处理完结算。其实在事故中,就算车主全责,车主也没有必须拿钱给伤者看病的义务,拿钱给患者治疗,这个纯粹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按法律程序,车主提供对方费用,或者说是预赔费用,伤者应该提供相应证明,比如病历,用药清单等,指已经治疗花费掉部分,没花的提供不出单据的不能算,但事实上,由于没有治疗结束,伤者也不可能提供这样一份凭证,所以,欲先垫付款合理不合法。保险公司一般都只会赔偿一次,不会一个案子分2次赔偿。所以其实可以一分不拿钱出来,事故照样会处理的很好,这个方面外地人比常熟人做的到位多了,他们几乎都是一分没有,你有本事起诉,所以在交通事故中,他们一般自负比例非常小,一般都可以金蝉脱壳。本地人傻乎乎的,看见事故要紧到处筹钱摆平,难么最好亏亏亏在哇,只能在瞎赔后骂保险公司不好:我赔了多少多少万,保险公司只理赔了多少多少千。难么保险公司再好也变不好了。其实都是乱赔惹的祸。

    车主一定切记,你给他钱,一定要给证据,和应当赔付的依据,不然你拿出来后是很难拿回来的,哪怕你没责任。这样的钱一般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认识交强险的BUG-----------

    违章停车后,可能会发生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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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最大的BUG就是无责赔偿,而且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

    人伤事故原则上一律扣车是目前交警部门的常见做法。

    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如果A准备开车的时候,发现前面有辆车违章停车,把A的车堵住了,但是一时三刻又联系不到车主,那不是很麻烦,但是由于A明白交强险和交警处理人伤事故原则。所以A采取了以下办法对付这个违章停车的B车。

    A步行走到B车旁不慎跌倒,正好倒在B车上,造成膝盖损伤,酸痛难忍坐到地上。由于这个B车违章停车侵犯了行人的路权,而且A是撞在B车上造成人伤的,那么就是B车涉及这起人伤事故,于是A马上报110,和B车发生了事故,110看见人伤是一定要出现场的,由于无法联系到B车主,或者联系到了B,但是A的开价B不能接受,那么交警一定会选择扣车,然后出具事故证明后,通知双方第2天去交警中队处理。

    交警把车拖走后,A就可以把自己的车开走了,只要A高兴,他可以去医院看病,按照他当时膝盖撞在B车上的事实,他完全可以在医院里开到病假条。这样B车主就麻烦了。

    在这个事故中,哪怕是判B车在事故中无责任,那么也要根据交强险规定进行无责赔偿,医疗限额1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也 就是A去医院看病(甚至是做体检)只要1000内就是B必须全额赔偿,当然如果A开到病假的话,他还可以问B赔误工费,10天半夜的,弄个500元一顿酒钱应该不难。

    B车主就更惨了,扣车后要付拖车费停车费的费用,要是A不去交警队签字,他要提车走还必须付押金,如果A今后不来和他处理,他这个押金就一分都拿不回来。A当时的目的是只要有人把B车拖走,解决违章停车问题就行,也就是A本来就没什么损失,他有很大的可能是不来找B赔偿了,他不来么,B巨麻烦了,又不能拿到押金,又得反复去交警队,而且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对于B车主来说,这样一次违章停车付出的代价,应该会比贴10张黄纸头还有惨。A的貌似行为不合理,但是没有证据表面他违法,他确实是“不小心”摔的,刚好摔到违章停车的B车上造成是损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许还有旁人看清他“真的”是摔倒的。

    如果违章停车,碰到A这样的人,那么“惨”就一个字

    不计免赔险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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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一下不计免赔险,很多业务员和客户都是这样解释的,你投保不计免赔就是可以全陪,不投保就是85折理赔,这样的解释是不对的,还有人理解为没有不计免赔就是小事故自理,大事故保险公司赔,这个也是错误的。

    很多人不懂什么叫不计免赔,4S的那些奸商一般都会在买车时候忽悠你,有了不计免赔就是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失都全额赔偿,其实不是这样的,不计免赔的意思是这样的:

    比如你撞了人家,就车坏了,没人伤,比如费用是5000总价,那么交强险部分2000是你自理,然后3000是保险公司赔,在三责险里赔的,如果你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那么全责事故中就是15%绝对免赔,也就是你自负免赔部分,同责事故中是10%绝对免赔,次责事故是5%绝对免赔。投保不计免赔后就可以足额赔偿了。

    多次事故加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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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是这样,你一个车投保后,前3次出险,在理赔范围内的都是全陪的,超过三次以后,就称为多次事故,有了多次事故加免就会出险这样一个情况,就是第4次事故开始,每次增加5%的绝对免赔率,也就是要每次增加5%自费。逐次累加,一般是最多不超过25-30%各个公司规定不同。

    现在基本条款每个公司基本一模一样,关键是附加条款,千差万别,这个投保时候一定注意,很多公司在特别约定里都有这样一条,单方事故必须保留第一现场,否则拒赔处理。也就是你提供不出第一现场就要拒赔。很多人吃了这样的亏了。

    所以大家在投保车险的时候一定要咨询条款和特别约定,保费是最不需要看的,出单系统每个公司都是全国联网的,而且保监会统一监管,制定费率的,不是任何个人可以改变保费的。只有财产综合险,意外险等才会根据行业风险,工种,财产额度,易损概率等,承保公司承保能力等各种原因而有轻微的不同。

    车险理赔应当注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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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少车主认为只要购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此我提醒大家,对于车险理赔,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但是一定要注意,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其次,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是:出险后应立即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第三,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省事,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实际上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最后,“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验车后为盖检验合格章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此外,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超限制区域行驶出险会打折理赔,或者拒赔,这个也要注意

    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时,保险合同上都会有关于限制行驶区域的条款和免赔条款。有些地方的保险公司规定自驾车出游前必须加保“中国境内险”,否则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因此,车主在投保相关车险时,不能光看保费是否打了折扣,还要了解日后的保险权益是否受到影响。经常驾车去外地的车主,还可以考虑加保一个“不计免赔条款”。

    交强险“互碰自赔”需满足6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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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互碰自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车主就可“互碰自赔”:两车或多车互碰;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因为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交强险是强制投保,上路行驶的车辆都要有,而商业车险自主投保,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有商业险。因此超过2000元的损失不便实行“自赔”,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商业车险按照“按责赔偿”方式,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商业车险不便“自赔”。

    “由于保险公司不再看对方的车子,因此有的车主可能自己撞到花台、电线杆,又没有投保商业车损险,就冒称与其他的车子互碰而骗保。”今后交强险面临更大的道德风险,但并不表示车主可以随意骗保,公司今后将更加严格勘验,如果对痕迹有疑问,会要求车主提供对方车辆的车牌号码和保险公司,在行业内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核实。

    定损员在对痕迹有疑问的情况下就不会出单。保险公司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防范车主钻空子。

    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索赔材料包括:1.索赔申请书;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或照片)。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注意:1、商业车险不实行“互碰自赔”。2、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任的情况不能适用这种方式

    交强险理赔如何计算?责任范围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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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强制保险,交强险是车辆的必保险种,究竟如何理赔,成为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很多人对交强险的理赔条款很陌生,如今交强险理赔限额扩大了,有什么具体影响?出险后交强险理赔要搜集哪些单证?听说交强险包含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费用等理赔科目,具体出险理赔时是不是会分类理赔?”

    理赔责任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理赔程序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理赔原则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买保险的三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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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区一:普遍忽视保险条款

    每个上了保险的车主都希望能够“一险在手、保护全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看到那长长的保险条款,多数车主都选择了“忽略”,只有在出险之后才想起看看条款,更有甚者根本不看。“保险合同中那么多条款,哪里有时间一条条看。”车主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买了保险之后基本上没有看过条款,“这些保险条款也没必要了解太清楚,大致知道自己投了哪些险种,能保什么就可以了,等将来真出险时再仔细看也来得及。”

    记者在对20位车主进行随机调查时发现,有近五成的车主与黄先生一样“买了之后基本不看保险”。“我是初次购买汽车保险,对汽车保险基本一窍不通,全凭着保险人员说哪个险种好,我就乖乖掏钱。”刚刚买车的魏先生说自己虽然有心想问个明白,但因为不了解也不知道该问什么,所以就稀里糊涂地找了家保险公司买了几个险种,买完之后也没再顾上仔细看看条款规定。对此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很多车主对保险条款具体内容并没有太多关注。可以说有80%以上的车主没有认真阅读过相关的保险条款。”

    误区二:保险合同条款看不懂

    “开车3年多了,中间也出过几次险,所以现在我对汽车保险有了点了解,在续保时会主动询问一些保险条款内容,比如商业三者险的免赔责任有哪些,保险公司的免赔率是多少,也会对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进行比较。”在某家电公司工作的苗先生说,他目前对保险条款也只能说是略知一二,“很多条款细究起来根本就弄不明白”。

    与苗先生有同样感受的周女士也表示,“买保险时,我曾主动去了解相关的汽车保险条款,可惜有些专业术语实在太难以理解,一条一条地向保险公司的人咨询又不现实,所以投保时就随便挑选了一家名气大的保险公司”。

    事实上,不少车主在翻阅车险条款时都对“车险条款繁多难懂”有着同感,于是投保时很多车主就懒得查阅车险条款便草草在车险合同书上签上名字。“车险条款就应该通俗易懂,它是拿给车主们看的,不是给专业人员看的。众多专业术语谁能看得懂?其实许多理赔纠纷早在车主看到车险条款直摇头时就已经埋下隐患了。”谈及保险条款,在某高校工作的车主董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或一些汽车服务公司不应任由车主自己查阅车险条款,得多培养一些专业车险顾问,在介绍各个险种时应该尽量详细。”

    误区三:购买保险喜欢找熟人

    由于并不了解各个险种的具体内容,车主在险种的选择上也显得比较盲目。一些新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会询问一些有车的朋友,看他们买什么险种,自己也跟着买。“咱是新手又开个新车,在买保险方面咨询了一些朋友,他们都建议我第一年尽量买‘全险’。”当记者追问所投“全险”包括哪些险种时,车主孟先生一时也说不明白都有哪些险种,最后他说,“朋友说该买的险种都买了,出了险保险公司都会赔的。”

    “我不懂保险也不知道怎么投保好些,见我们单位同事都只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车损险,我也就跟着买了这几个险种。”在某电力公司工作的崔女士说,在保险公司的选择上,基本上是谁的便宜买谁的。这样是最错误的,便宜没好货,一分钱一分货,这个绝对是真理,就像买日用品,地摊货和商店名牌绝对是不一样的。特别是保险,任何低于正常市场价的保单,都是建立是降低服务质量和减少车主权益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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