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5 19:02:08来源:法律常识
从今年12月1日起,广州最低工资规定可从510元/月调整至684元/月,这也是广东在今年的发生“民工荒”至今,政府机构的第一次调节。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公司对该项调节表明不满意,称增长幅度将直接关系工资成本。但政府机构却认为,早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承受力。11月22日,广东省政府、公会、商业界初次对于此事协商解决。
广东在今年的12月1日起将施行的是最低工资规定分成7类,一类684元/月;二类574元/月;三类494元/月;四类446元/月;五类410元/月;六类377元/月;七类352元/月。
广州劳保局厅长张杰明表明,广州市做为省会城市、珠三角及华南区的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平均工资水平等均居全市前茅,在综合考虑到确保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及其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支出费用等多种因素后,最好是选择实行省部级一类规范,调整方案经研究之后将报政府准许发布。
广州市现阶段的最低工资规定从2002年底起实行,2003年居民收入价格总水平同比增加了0.1%,2004年1月到9月同比增加了1.6%。广州市总工会副书记叶国耀觉得,此次更改通常是结构性调整,确立包括了个人社保“三金”(养老服务、下岗和医疗保险),并考虑了经济发展的要素,具体提高并不多,并且没考虑公积金要素,早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承受力。
据广州劳保局计算,广州市每人每月本人社保最低缴费规范均值为113.28块左右。新标准的684元/月和执行标准510元/月对比,提高34.12%,但扣减员工个人社保缴费,月具体平均增长11.9%上下。
依照惯例,最低工资规定一般为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广州2003年非农业社会发展从业者的年平均工资为l8283元,广州市此次调整后的规范在社会平均工资的40%~45%中间。
商议中,企业代表表达了建议。广州市企业家协会现任主席李治元强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将直接关系公司的工资成本。广州市挑选一类规范也符合市场规律的。
但广州市各个地方发展趋势并不均衡,最低水平制订也不能一刀切,能不能将创新科技公司为主体的市区同以劳动密集公司为主体的区、市(县市级)的最低工资规定有所差异。
广州外资企业研究会理事长李薇举了一个事例:一个具有2000人劳动密集公司,从从前的510元/月调整到684元/月后,公司的工资成本每一年将提高300余万元。广州有1万多家外商企业,提升最低工资规定对高科技公司没什么影响,但大多数大中小型劳动密集公司难以承担。
“能不能挑选574元/月份二类规范?”“在当前原材料上涨、激烈的竞争前提下,能否考虑到按领域、地域制订不同类型的规范?”李薇问。
台胞企业协会吴振昌觉得,广州市挑选一类最低工资规定,除开大大增加了劳动密集公司的经营成本外,事实上对此类公司来穗项目投资也是一种抹杀。在这样的情况下,广州市内的劳动密集公司将迫不得已向郊区县迁移,甚至向邻近的最低工资规定要小于广州的城市迁移。
到底如何涨,才能让企业及社会发展都令人满意?“应当考虑到到一个度问题。”广州市律师研究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肖胜方侓师表明,员工的工资涨不上,企业用工一定会急缺;员工工资涨得太厉害了,又也会增加公司成本,甚至到承受不住的水平,必然造成企业外迁,危害所在地区就业前景。在一个适宜的范围之内,调节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定,不管是对员工,还是对于公司都应该是“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