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12:28:09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纠纷时,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官司!但其实,打官司不是最佳解决方案,诉讼的成本和风险都不低,所以大多数律师更希望能在诉前帮客户解决问题。
第一、如你选择委托律师提供诉讼服务,你需要支付的经济成本包括律师代理费、法院诉讼费用;
第二、打官司是为了维护合法利益,但维护利益需要支出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
第三、打官司是解决争端的最后方式,一旦决定打官司,你需要做好百分之百的准备;
由于执业年限、经验和水平的差异不同的律师,收取的律师费也各有差异。
而且,若是官司获得胜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律师费由你的诉讼对手承担,还是需要你来承担;
你需要一次性事先预交该笔法院诉讼费,法院诉讼费按你诉讼请求金额的百分比来收取。若是官司败诉,那你将为这笔预交的费用“买单”;另外可能还会产生鉴定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提供财产担保;
你必须核算将要支出的经济数额。
若是你符合行政机关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你将节省律师费及部分法院诉讼费的支出。
第四、打官司存在较长的审理过程,既有第一审、也有第二审,还可能发生再审;
若是官司的事实复杂、法律适用困难、诉讼各方的争议严重对立,那你还需做好进行“持久战”的心里准备,花费较长的时间来应对;若是官司的事实简单、是非曲直清楚、诉讼策略得当,那你的官司就是小事一桩;
最不想见到的就是法院裁定中止诉讼,表明你的官司继续还需要等待某项事实的发生或者其他官司、行政(刑事)案件作出裁判结果。
第五、当事人特别是提起官司的一方当事人,都认为自己是最有理的。
打官司是一项对抗激烈的技术活、智力活,诉讼双方都会集中全部精力、想尽诉讼办法来相互抗衡,此过程将对你的精力产生较大的影响,你需要做好充分的心里准备。
事实上在法院不认同、不支持或不全部支持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你会产生强烈的挫败感,往往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
此时你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思考,严格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出发,邀请专业法律人士,客观、中立的对你的官司进行分析和评判。
第六、你委托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律师能否保证官司的胜诉”。
法院内部的审理程序,分别可以由承办法官、合议庭、院领导、审委会、甚至上级法院来层层把关,集体讨论决定,这些情况是你或律师都无法实际掌控的。
所有的律师都希望自己代理的官司能够胜诉,但是律师不能给你百分之百保证案件的结果。一个官司的胜败,关乎多方面的因素:证据上的、法律之外的其他社会原因上的、法律适用上的、法官审判水平上的、律师诉讼技能上的、官司的影响性和敏感性上的等。
但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合格的律师虽可以凭借自己的特殊执业经验、能力,准确的预测官司结果,可以在事前竭尽所能的为你全面分析、评判官司的各项诉讼风险,在官司进行中通过合法途径竭尽全力以理服人,为你争取应有的利益,但律师仍然不会给你保证官司的完全胜诉,这是由律师的理性和职业操守而决定的。
第七、打官司是诉讼双方的利益博弈,在当前“熟人社会”的基本社会结构下,似乎社会规则起主导作用。
法律和事实才是决定官司最终胜败的根本,这一规则持久不变,法官不会因为你的送礼而扭曲原有的法律和事实,法官不会为了你的一点利益而颠倒黑白。
第八、当前的民事审判大环境重调解,不轻易判决,所以,坚持原则性、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对你有益无害。
在是已经了然的前提下,调解一方做出让步、一方实际认输,不要简单认为调解是表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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