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12:45:14来源:法律常识
当前,我市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创新社会治理重要要求,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涌现出不少优秀的社会治理项目。
法律援助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措施,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做好法律援助,龙湖区法律援助处积极创新举措,在实践中走出了具有特色的新模式。法律援助,就是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对遇到法律问题的困难群体进行帮助,这种帮助对于遭遇不幸的困难群体,可谓是雪中送炭。
2016年4月18日晚上,市民卓洁游与两名友人在市华侨公园内游玩时,其两名友人无故遭到十二名青年男子的挑逗、滋扰,卓洁游见状见义勇为予以阻止,十二名青年男子遂用拳脚及持果皮垃圾筒、垃圾铲对卓洁游持续进行殴打,致其当场不省人事。因卓洁游的父母早年去世,家中有近90岁的祖母需要他赡养,也有弟妹尚在校读书,家中经济本就十分拮据,无力承担维权费用。龙湖区法律援助处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介入,指导卓洁游的家属申请法律援助,并快速通过审批。龙湖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嘉成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郑嘉成律师向卓洁游的家属详细讲解了本案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程序等,并到龙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查阅了本案的卷宗。郑嘉成律师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了本案刑事一审的庭审活动,为被害人主张权利。
在此案民事侵权赔偿上诉过程中,承办律师为法援对象准备了民事起诉的材料,向法院递交相关材料,并为卓洁游申请减免本案的诉讼费用。因本案12名侵权人分别羁押于汕头市看守所、肇庆监狱、河源监狱,案件先后在汕头、肇庆、河源三地,历经四次开庭审理。郑律师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就原告在本案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各被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充分的举证。案件由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相关的民事判决,判决12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总共计人民币115万余元,郑律师提出的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的全部支持。
相关判决生效后,12名被告未主动履行。承办律师还向法院申请对相关判决予以强制执行,经法院立案查控,发现12名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又产生了新的难题。针对卓洁游在本案中无法通过诉讼得到有效赔偿,存在生活困难及无力支付医疗救治费用的情形,郑律师又积极地为原告向龙湖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龙湖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卓洁游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并决定给予其提供司法救助金,这对于饱受身心创伤的受害者一家而言,无疑是一种物质和精神的抚慰。
卓洁游的姐姐卓喜纯说:“我弟弟的案件,涉及被告人数较多,诉讼程序繁琐,感谢龙湖法律援助处长达四年多的时间,先后共七次为本案指派律师,各地辛苦,奔波劳累,耐心援助我们。法律援助暖民心,排忧解难护权益,感恩有你们。”
除了对遭遇伤害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龙湖区法援处在整合资源、化解劳资纠纷方面也创新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作为“汕头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龙湖区法援处近年来积极加强务工人员维权法治宣传,定期组织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援引导务工人员依法理性维权,减少务工人员权益纠纷。对于涉及拖欠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工伤案件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龙湖区法援处免予经济审查当天受理。
2019年10月,劳动仲裁申请人钟某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和离职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多次沟通,钟某认为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而用人单位则认为钟某是自行辞职,单位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沟通无果后,钟某来到龙湖区法律援助处寻求法律援助。龙湖区法律援助处在了解了案件当事人申请的这个法律事项,是属于追索劳动报酬,是属于法律援助受理的范围,所以法援处当天就直接受理了钟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于当天直接指派了广东龙湖律师事务所陈奕帆律师承办此案。
陈奕帆律师接受指派后,耐心细致地向钟某了解事情的经过。陈律师了解到,2013年9月,劳动仲裁申请人钟某入职被申请人汕头市某制衣有限公司,从事车缝工工作。2018年6月,钟某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9月初,用人单位以出口条件差,没有订单为由,通知包括钟某在内的多名员工停工,并告知其可先到其它单位找工作,待有订单时再回公司上班,具体停工期限未定。停工时,单位尚未结清2019年8月工资,及2019年9月已出勤天数的工资。当时,由于用人单位停工时间未定,钟某遂于当年9月16日到另外一家制衣公司做临时工。2019年9月27日,用人单位再次通知钟某,如不复工,可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当日,钟某到用人单位处结算工资,在用人单位提供的考勤工资表上签名确认了工作时间、工资数额,该考勤工资表的最后备注附有:“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关系,自此结清所有经济关系”的字样。2019年9月29日,钟某返回用人单位处,要回该张考勤工资表查看,拿笔将考勤工资表上“本人签名确认”处的签名涂黑。
在了解了本案的基本事实和钟某的诉求后,陈律师向钟某详细讲解了本案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程序和仲裁、诉讼风险等。作为钟某的劳动仲裁案件代理人,陈律师协助其到汕头市龙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案涉劳动争议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依法参与了仲裁庭审活动和调解活动,充分提供了法律援助。钟某提出要求用人单位付还欠付的工资,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仲裁请求。庭审中,劳资双方就钟某的劳动关系起始时间、单位是否拖欠工资,及本案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辩论和答辩。
2019年12月10日,龙湖区劳动仲裁委对本案诉求,以分别裁决的方式进行处理。仲裁裁决送达后,用人单位就非终局裁决部分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法院组织下,双方就案涉全部争议达成调解,用人单位向钟某支付4万元。本案中龙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角度出发,对劳动者提出的劳动追索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两个诉求,以分别裁决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利于避免双方就已确认的事实再次发生争议,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法援的过程,是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也是关怀困难群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过程。据不完全统计,龙湖区法援处组织办理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有50%以上是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享受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那怎样才符合申请法援的范围,什么情况才可以申请法援呢?
龙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章哲环说:“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如低保户、重度困难残疾家庭、一户多残、扶贫户等,包括一些特殊的案件,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还有一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等案,都是我们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
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可以到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近几年来,龙湖区法律援助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9宗,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20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4宗,法律帮助案件2725宗,提供法律咨询1860人次,解答12348工单11宗。在创建龙湖区域法治治理现代化工作中,龙湖区法援处整合一村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辖区企业和广大民众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从而在龙湖区域法治治理中发挥维稳作用。
龙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章哲环说:“龙湖区法律援助处在各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岗,向外延伸在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妇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构筑一张法律援助服务网,使得法律援助在龙湖区域法治治理现代化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龙湖区法律援助处从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解决群众法律难题以及宣传普法等方面,创建出了一套法律援助的“龙湖模式”,不断推进龙湖区域法治治理现代化。2020年1月,龙湖区法律援助处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的称号,而龙湖区法援处的法律援助新模式,近日还被我市初评为法治保障与协同共治案例。
来源:汕头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