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1:36:12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20日,今日头条用户合肥市汪先生向"新安帮帮团"记者反映,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顺园惠邻超市在改造装修过程中正常营业,施工现场没有进行围挡也没有安全告示,装修材料和商品货架交织在一起,地面也有很多灰尘。
4月13日,其母亲在超市购物过程中因地滑摔倒,到医院进行CT检查后诊断为髌骨骨折,经石膏固定处理后在家卧床休养。汪先生表示,惠邻超市一边改造装修一边正常营业,并且超市不承认有过错,于是向"新安帮帮团"记者求助。
反映:超市边装修边营业,母亲超市内摔倒髌骨骨折
“当时我妈妈在超市里面购物,超市里面在改造装修,装修材料和货架商品放在一起,没有围挡,也没有安全提示,我妈妈在有个拐弯的位置滑倒,当时我妈没讲,以为没什么事就立马爬起来,付钱后走着下楼梯的时感觉很不对劲,然后慢慢挪到家。”汪先生告诉记者,他中午回到家后,母亲才告诉他发生的事情,并表示腿已不方便行走。
汪先生便带着母亲到超市看监控后和超市负责人协商处理,但对方表示超市没有责任。“然后我就报警,派出所来人后认定是纠纷,他们无法判断是哪一方责任,表示如果后期需要调解,要出警记录的话可以找他们调取。”汪先生告诉记者,他带着母亲去医院拍了片子诊断为膝盖的髌骨骨折,做了石膏固定后在家休养。
汪先生提供的超市视频和图片显示,其母亲摔倒的位置没在装修,但他认为该位置距离装修的位置很近,摔倒区域也有很多灰尘,他表示去看的时候地面是干的,但有摔倒的印迹,看着像是有水。此外,汪先生告诉记者,感觉(超市)很乱,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汪先生表示,自己也将情况反映到包河区,烟墩街道顺园社区去现场核实情况,要求超市整改。“我觉得(超市)或多或少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他没有做这种(安全)提示,我妈妈年龄也不是特别大,五十多岁,当时摔倒之后以为会没事,就起来就直接回家了,但在路上就很难走得动了。”汪先生说,他带着母亲到医院时,母亲的腿基本不能走路,他推轮椅跑上跑下,幸亏送去及时,否则后果会更加严重。
部门:如果汪先生后期需要,社区可进行调解
新安帮帮团记者看到,汪先生提供的部门反馈意见截图显示:您于2022年4月13日微信信件已收悉,包河区答复如下:自收到您反馈顺园商业街B栋惠邻超市一边装修一边经营情况,社区第一时间前往超市核实情況属实,已第一时间告知超市立即整改,若整改不到位,社区会第一时间通知街道执法部门前往下达整改或给予关停。
4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烟墩街道顺园社区,一名黄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了解此事,汪先生希望超市赔偿一些医疗费、营养费等,她也给汪先生电话回复,向其说明汪先生可以咨询社区律师,并且如果需要,社区或者派出所可以出面协调此事。但同时也告知汪先生,他们只能协调,不能强制超市赔偿,如果超市态度特别强硬,她建议汪先生走司法途径。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汪先生还没有联系社区对此事进行协调。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汪先生需要社区出面协调,他需要把相关证明材料如现场监控视频、病历等带到社区反映情况,后期社区会把当事双方叫到社区,请社区律师、社区民警进行协调。
对该超市边装修边营业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已经第一时间上户告知超市整改,因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一边装修一边营业。截至目前,社区了解到店家已在整改,目前还没关停。该工作人员表示,她下午会再去超市查看督促整改,如果长期不整改,社区会联系街道执法部门对超市予以关停。
回应:事后汪先生来超市看监控,摔倒位置没水也没坑
4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滨湖顺园惠邻超市的朱店长。他告诉记者,汪先生母亲在这边摔了,走出超市都好好的,后来才来说。“我这边装的地方是外面,不是里面,她在超市里面摔倒的,我外面在装修,里面没有装修,她在里面走,我地上又没有水,又没有坑,摔倒了以后,他说和我们超市有关系。”
朱店长表示,不是超市不负责任,如果摔倒的位置有水有坑,他们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超市外面装修,在里面摔倒,非要牵扯说装修没有安全措施,人摔倒了,他认为说不过去。
对汪先生表示的店里装修比较乱,灰尘很多,容易让人滑倒的说法,朱店长说,这要司法鉴定,他认为该说法牵强,只是汪先生主观推理,不能说就一定是超市的原因,店内有保洁打扫卫生。
"那您认为一边装修一边营业,这个合理吗?"记者询问朱店长。对此,朱店长回复,房租不会因为你是停业或者是装修给你免租,主要是外围在装修,内场没有装修。汪先生提供视频中的那些砖是外围装修需要存放在超市的的。另外,他表示如果不是考虑附近居民购买东西方便,老板就会给停掉,超市开着还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要求。
当记者询问社区下达整改通知后是否整改,朱店长表示已整改,并未再装修。此外,他告诉记者,自己只是管内场的,其他东西他不清楚,装修不在他的管控范围内。最后,朱店长表示会请示领导,如果领导同意,会让领导和记者沟通,会把领导电话发给记者。
晚上7点多,记者联系上安徽惠邻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文。他告诉记者,汪先生母亲在超市摔倒,出大门的时候还很正常,并且她没有第一时间告知超市工作人员,而是回家了,中间有一段时间差,所以不能确定是在超市摔骨折。王文表示,超市不是说不承担责任,但也不是主要责任。他告诉记者,超市方可以尝试和汪先生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汪先生走司法途径,通过调查取证来确定责任划分。
律师:应综合多方因素进行责任分配
针对顾客在超市摔倒谁担责的问题,“新安帮帮团”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施鑫律师。施律师认为,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其未尽到此义务,导致他人受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从现场监控视频来看,超市正在装修并未暂停营业,地面积灰较多,易随着顾客脚步行走散落在各区域,超市并未及时清理,也未设置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绕道而行或者注意安全。"施律师表示,超市没有对此区域内出现的危险情况予以适当的预警和防范,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消费者在出行时也要对自身安全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故应综合多方因素进行责任分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