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1:42:1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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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张扣扣“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的故事,让我有很多的感想。想起了我十来岁的时候,被村里的混混侮辱或欺凌的时候,非常的恨他们。可父母是老实人,自己力气小又打不过那些混混,真有一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无奈。所以,我能够体会到张扣扣当时,母亲被杀的那份痛苦。
张扣扣还有没有可能改判,或者由死刑改判无期呢?我觉得是有可能的。
首先来讲,张扣扣的辩护律师专业水平很强,但找错辩护的重点了。他辩护的重点是以“血亲复仇”为核心内容是三点:
一、应当是中度或重度的精神障碍:
13岁的张扣扣亲眼目睹了母亲被人打死的一幕,并亲自抱着母亲在怀中死去。后来又看到解剖母亲头部的血腥场面,可能导致精神障碍。
二是被害人王正军的案件可能有问题:
被害人王正军打死张扣扣的母亲后,只是判处七年,还减刑两年出狱,这个办案的手续是否合法有待查。并且王正军没有一句道歉的话。
三是希望由死刑改为无期:
张扣扣虽然致三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但张扣扣是初犯,且被害人致其母亲死亡在先,又有投案自首,希望能够减轻量刑。
这样的辩诉虽然有理有据,讲的也很精彩,但显然这个力量不够的。
如果是过去的道德社会,以孝道为先,那么这个“血亲复仇”是值得称赞的。比如民国时期的施剑翘,20岁的时候,父亲施从滨被军阀孙传芳枭首示众,她从此立志替父报仇。9年后,在天津开枪打死孙传芳,之后向警察自首。
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可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这一案件,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10年。之后社会各界称赞她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第二年特赦释放。
张扣扣和施剑翘的心路历程是一样的,都是为血亲复仇。可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不是允许有这种复仇的行为。
如果辩词从“血亲复仇”改为“道德责任”也许还能博得法官的支持。为什么呢?道德责任,是社会主义的特点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持。如果当时的张扣扣获得了三方面的支持,也许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
一是社会的责任:
13岁的张扣扣,母亲被杀,家庭贫穷,如果当时有什么社会组织,能给他捐款和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使他的内心里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少了些痛苦。
二是乡邻的责任:
小小年纪,母亲被杀,周围的邻居估计很少帮助他,可能还做为笑谈,使他变得自卑内向,才慢慢地走向复仇的极端。如果村里或镇里面,有专门的人员去帮助他,使他变得对未来多了些期待。
三是自己的责任:
张扣扣是因为活在过去的痛苦之中,没有通过学习与成长,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拓宽自己的思想境界。如果懂得从思想上去超越他人,就不会用武力去报复别人了。
当然啦,在法律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的。虽然从“道德责任”的辩护,也许不能做为辩护词,但我们从张扣扣的事件中,可以作为社会的反思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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