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找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南京律师电话

时间:2022-11-23 05:32:12来源:法律常识

刚过毕业季不久,刑事辩护南京律师——徐义明律师就收到一个刚毕业工作的当事人咨询:该当事人仍在试用期内的,所在公司因涉嫌诈骗,且公司高层卷款跑路,无法联系,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涉及到古董投资的诈骗案件,刚入职这么短的时间,却要面临这么这么严重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根据刑事辩护南京律师——徐义明律师对案件的了解,这个案件是集团性的犯罪案件,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当事人虽也有相对明确的分工,但是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未有主观明知的情况,入职的时间比较短,且对公司产品真假以及价值难以分辨,且当事人也不存在业务相关的工作,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终在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徐义明提供的多方证据和争取下,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刑事辩护南京律师——徐义明律师提醒,一般来说绝大部分案件主犯针对的是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对于其他责任人员一般会认定为从犯。当然,也要综合整个案件考量,比如案发前是否参与策划,案发中参与的程度,案发后包括工资,奖金是否远超同行业等。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