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8:53:18来源:法律常识
Q3
我离婚的时候有两个孩子,大的判给了我,小的判给了前夫,离婚后小的一直跟着我生活,我想要回小的孩子的抚养权,让前夫拿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A3: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诉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实际上在离婚后,两个孩子都跟你一起生活,这种情况下,实际的抚养人是你,而没有抚养的一方也没有支付抚养费。基于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你年纪较小的孩子已满8周岁,同时也愿意继续跟随你生活,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