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6:06:10来源:法律常识
徐春燕,女,中共党员,山东省级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承办律师,现为山东信投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省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成员,山东省级军人军属援助库案件承办律师,济宁市刑事案件援助承办律师,济宁市任城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团成员。2020年被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省律师协会评选为省级法律援助案件“优秀承办律师”。
徐春燕律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执业以来认真务实为百姓服务,多次深入到社区、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市民百姓解困释疑,调解纠纷,消除困惑,为他们的法律难题支招。在多年来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徐春燕律师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省法援中心指派的每一件案件,并获得当事人的满意认可。
在2019年接受省中心指派,担任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件二审辩护人。因王某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在汶上看守所会见王某时,其已经精神濒临崩溃,几乎无法交流。徐春燕律师耐心开导、多次的会见王某某,不厌其烦的沟通交流,深入当事人内心,了解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作案动机以及案情的其他具体细节,经多方调查走访与案件相关人员,又经过大量的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参考相关案例,汇总了最终的辩护意见。徐春燕律师经过详尽的律师辩护,最终二审法院由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过徐春燕律师对案情的了解及其精心的辩护,挽救王某某的生命,维护了法律尊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徐春燕律师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认真完成每一件省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地方各级法律部门指派的援助案件,为社会尽绵薄之力。(源自省法律援助中心 山东法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