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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1 05:21:08来源:法律常识



拒不配合律师合法调查,宪法日法院对荣成市公安局开10万罚单,律师称警方如不认罚可强制执行

山东烟台招远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处罚决定书

律师持调查令去山东威海荣成市公安局复印办案材料,荣成市公安局拒不配合,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荣成市公安局开出10万罚单,并要求限期交纳。

>>风口浪尖

律师复印办案材料警方不配合

12月5日,网上一份招远市人民法院决定书将荣成市公安局推上风口浪尖。这份(2019)2019鲁0685司惩5号决定书显示,招远市法院在审理(2019)鲁0685民初4015号原告温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主张2017年4月10日左右,被告李某某曾向荣成市公安局报警称,为原告出具的借条是受胁迫所致。为此,招远市法院出具了调查令,授权山东乾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岩持调查令去你局复印当时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你局拒不配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对荣成市公安局罚款10万元,限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纳。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份盖有招远市人民法院红印的决定书的落款时间是12月4日,正好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

12月6日,华商报记者依据荣成市政府官网公布的政府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办公电话联系荣成市公安局负责人,对方提供了荣成市公安局宣传科的电话。记者随即从该局了解到,相关局领导正在研究处理此事。记者留下联系电话,荣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会请示领导后和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等到荣成市公安局回复。

12月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乾平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法院决定书是真实的,这是我们律所孙岩律师代理的案子,具体详情孙律师掌握。”孙岩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确有法院决定书所说的情况,律师经常遇到不配合的情况,当时公安那边希望法院的人去调查,这样正规一些。”

>>律师说法

律师调查令是“尚方宝剑”拒不配合可罚款拘留处分

对不配合律师调查取证,法院是否可以开出罚单?法院处罚公安局有何法律依据?12月6日,多位法律人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在这个宣传宪法的特殊日期,法院对公安局开出罚单,在依法治国、倡导法治进步的角度来说更具意义。

平常办案警方不配合

“平常办案中遇到的警方不配合的情况比较多,法院对公安局作出处罚这是法治的胜利!我们要为法院点赞!”知名律师周兆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指出,“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全国都在宣传宪法,要求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这一天,招远市法院对拒绝律师调查令调取证据的荣成市公安局罚款10万元,这已经上了新闻热搜!”

法院批准签发调查令

周兆成介绍,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经代理律师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并经批准,由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调查令的开具主体是法院,法院在签发调查令的时候通常也会比较慎重,并非律师申请,法院就会必然开具,如果所调取证据存在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代理律师能够自行调查收集、或者与本案无关的等情形,法院通常不予出具。“只有所调取证据的确与民事案件相关,才可以持调查令调查,而相关机关和个人也必须有配合调查取证的义务。”

法院处罚的法律依据

周兆成强调:“律师调查令被称为‘尚方宝剑’,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单位在收到律师调查令后,有义务配合律师的调查,如果拒不配合,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之规定,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可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周兆成表示,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更有助于法院进一步查明事实,公正司法。在实现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要让律师调查令真正贯彻,就需要法院对无视律师调查令的单位或个人开出罚单,只有这样才可以切实保障律师调查令制度的顺利施行,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而在本案中,公安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本来更应该模范地执行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但是很遗憾却出现了拒不配合法院调查令的情况。所以法院对此罚款10万元,我们认为荣成市公安局应该检视和反思,这就是法治的胜利!我们要为法院点赞!”

警方不认罚可以复议

“法院对公安局开出罚单这种情况并不多见。”知名律师李仲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他就是山东人,这个决定书在山东荣成朋友圈里被热传。招远市法院是在烟台,而荣成市公安局是威海的,招远和荣成市是平级的县级市,相当于一个平级市的法院跨市向另一个平级市的公安局发出处罚决定书。“荣成市公安局也可能不执行,不认罚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招远市法院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新闻链接

拒不配合 法院连开罚单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对不配合法院执法的多个单位开出罚单:

2018年11月,山东泰安市泰山区法院作出处罚决定,对拒不配合律师持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进行调查取证的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2017年8月,辽宁瓦房店市法院依法向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瓦房店办事处开出30万元罚单。

2017年3月,陕西汉中法院对拒不履行协查义务的建行西安曲江支行作出罚款50万的决定。

2016年4月,河北省高院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内蒙古国土资源厅罚款8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万。

华商报记者 李华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华商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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