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8:11:13来源:法律常识
8月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据悉,为推动更多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建立,更加有效地防范冤假错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对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聘请律师的,全部给予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有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我省依托法律援助制度已进行了7年多的探索实践。2012年,我省在济源市、永城市等6个试点地区探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只要提出申请,就直接向其提供法律援助。2016年,我省选择了31个县(市、区)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辩护人的,除被告人以书面形式拒绝以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2018年,我省在91个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我省试点地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达92.5%,郑州市金水区等40个试点地区达100%。
“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仅要提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率,解决律师辩护‘量’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律师辩护‘质’的问题。”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跟踪制度,综合运用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等方式,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质量。(记者 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