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22:50:10来源:法律常识
马上六一了,家长都在思考送孩子啥礼物。
做为律师妈妈,没打算去买礼物。
要买就买一本《民法典》……。哈哈哈哈!
有时候,人可以因为一句话醍醐灌顶、大彻大悟、如梦初醒、茅塞顿开。
我希望,我是那个“讲一句话”的人。哈哈哈……。
儿子,随着你的年龄增长,你可以用的“权利”都在这里:
1、在妈妈肚子里时,你享有的权利仅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时才可以用。你在妈妈肚子里时,没有继承遗产,也没有接受赠与。所以,这个权利已经失效。
2、出生后至8周岁,你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这期间,你一切都得听我的,我说了算。当然,我们可以平等协商,但决定权在我。哈哈哈……。
3、8至16周岁,你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有那么一丁点的自主决定权,比如,你花15块钱去买个文具盒,或买个冰淇淋(超过500元的交易就得我说了算)。或者接受七姑八姨赠送给你的红包、同学朋友赠送给你的礼物,甚至可以命令我给你独立存在银行。
法律上,你这叫“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16至18周岁,根据情况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期间,如果你自己有劳动收入,且可以养活自己,你就可以完全自己做主。
如果你仍在上学,花我的钱读书、生活,你可以小事自己决定,大事还得以我的意见为主。
另外,16周岁是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你绝对不能去触犯这个法律。
5、年满18周岁,恭喜你,你成年了!
法律上,这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可以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签合同,找工作,想读哪个学校,学哪个专业等等。
这时,你可以完全实现“你的事,你做主”!
这时,你可以和我平等协商,但决定权在你自己!
我只能找出你可能信服的理由,让你改变某些主意。呵呵呵……。
当然,这时你如果在上学,我还是有义务为你提供学费、生活费、帮助你完成学业!
这时,我已经成了弱势群体,我已经老了……。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