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23:37:13来源:法律常识
【引言】
近两年,有关彩礼的问题在网上炒得是沸沸扬扬,各种天价彩礼也让人大开眼界,就算是普通家庭,十多万的礼金、房子加名也属于是基本要求,还美其名曰两人生活这是最起码的生活保障。
这样做确实能够保障女方的生活,可如果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离了婚,男方不仅拿不回礼金,就连自家的房子都要给出去半套,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结婚后彩礼还能不能退还。
【事件回顾】
张强(化名)是家里的独生子,直到三十岁还是单身,这可急坏了张强的父母,二老看着身边的朋友、邻居一个个都抱上了孙子,心里别提多着急了。
于是又是拖亲戚、朋友介绍,又是催着张强参加各种相亲,这一番努力也是终于有了成效,1年前,张强在一次相亲时认识了张晓涵(化名)并心生好感。
在张强的努力追求下两人正式交往,不久后两家人就坐在了一起商量两人的婚事,一开始气愤还算融洽,两边父母都对未来女婿(儿媳)比较满意,但提到彩礼钱却让张强父母发了愁。张晓涵的父母表示彩礼最少二十万,自己这边的亲戚嫁闺女都是这个数,少了面子上过不去。
可张强和父母的积蓄凑在一起还不够十万块,无奈之下,张强只好和张晓涵说明了难处,经过张晓涵的一番沟通,最终两家最终定好十六万六千的彩礼钱,张强一家东拼西借的给了彩礼钱,张强也终于如愿和晓涵结婚。
可两人的婚后生活却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甜蜜,由于交往的时间太短互相又不够了解,两人婚后争吵不断,这一段婚姻不到三个月就被现实压垮。
最后两人决定离婚,但在彩礼的问题上却有了矛盾。
张强表示两人结婚不到半年就离婚了,彩礼钱应该给给自己。可张晓涵却表示彩礼是张强结婚前的聘礼,两人都结婚了凭什么退回去?
协商多次无果后,张强无奈之下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张晓涵退还彩礼十六万六千元。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可能存在出入,仅供法律研讨)
【事件分析】
法院查明,张强支付给张晓涵家十六万六千元彩礼钱,其中有八万元是从亲戚处借得,为了支付这十六万六千元的彩礼钱已经导致张强一家的生活困难,为了还钱不得不将收入当中的一部分用于还债。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由于两人已经正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三个月之久,双方离婚对张晓涵也造成了一定伤害。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由张晓涵退还张强彩礼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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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