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04:18:09来源:法律常识
张智勇律师团队成功为陈某某涉嫌行贿罪一案,成功争取到缓刑的结果,免于牢狱之灾!(结尾处附判决书)
说来感慨,行贿金额有390多万,如果不是我们据理力争,可能陈某要多吃十年的牢饭….
案情简介:某建工企业董事长陈某数年间为做工程业务,向相关领导行贿多次。后因涉嫌行贿罪,被监察委决定采取留置。
紧急介入:受他老婆的委托,我们紧急介入。在面临检察院已经决定批捕这一不利境地时,临危不乱,我们成功为陈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把人先成功保释了出来。
后续我们结合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政策,提交了多方位的辩护意见。法院阶段认定陈某构成单位行贿罪(轻罪),而非行贿罪(重罪)。最终靴子落地,法院判处陈某缓刑,免于牢狱之灾,同时也挽留了一个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切实地保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本文由专注刑事辩护的张智勇律师团队参与整理。了解更多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不起诉的刑事辩护案例,请访问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行贿罪】(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单位行贿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行贿数额虽不及上述数额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