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18:56:44来源:法律常识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因 一案,现委托 为委托人之第一审程序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一)一般代理权中的 项内容和(二)特别代理权中 项内容。
一般代理权:1、为除特别代理权之外的一切诉讼行为。( )2、代为起诉( )确认委托人送达地址( )申请管辖权异议( )申请回避( )申请诉讼保全( )申请证据保全( )收集、提供证据( )申请追加被告或第三人( )代为答辩( )进行辩论( )签收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申请先予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 )代为办理诉讼费用缴纳或退还手续( )以及实施第一审程序中除特别代理权之外的其他一切诉讼行为。
特别代理权:( )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代为变更诉讼请求( )代为增加诉讼请求( )代为和解( )进行调解( )代为反诉。
本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人出具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前述案件第一审程序终结时止。
此致
人民法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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