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1:11:24来源:法律常识
十一假期刚过,刘春、李京频律师惊喜地收到广东省某中院发来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这个案件是刘春、李京频律师在代理某公司作为广东某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申请破产的项目中发现的,债务人公司对外有一个民间借贷案件,被广东某地法院一审判决归还债权人借款1500余万,而该债权人系该债务人的隐名股东。该案件一审缺席判决,公告发表在人民法院报。2022年2月底,刘春律师发现该判决公告,权衡利弊后,向某公司建议,既然某公司委派广东某公司的董事担任广东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为广东某公司的利益,就应当以广东公司的名义提起上诉,要求案件发回重审。
当事人接受中闻律师的建议,广东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该公司的名义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为:被告公司下落不明,而原告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一审法院未通知,故意造成缺席判决的局面,程序违法;原告未向一审法院表明其系公司隐名股东的事实,且借款未经董事会通过,有虚假诉讼嫌疑等。
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5月12日裁定广东某公司破产(刘春、李京频律师代理,广东省高院采纳律师意见,撤销原一审裁定,指定广东省某地中院受理该破产案件)。此时,民间借贷案件二审尚未立案。中闻律师准备了一份申请民间借贷案件中止审理,待确定破产管理人后恢复诉讼的申请,拟待民间借贷案件二审立案后提交合议庭。
2022年7月21日,二审法院向中闻律师送达了组庭通知书。组庭通知书上列明的审判人员包括一名承办人、一位审判长、四名审判员、一名法官助理、一位书记员。考虑到原告是当地人且在当地颇有影响力,这么庞大的审判阵容着实令中闻律师吃惊。经查,审判员中有一位之前破产案件的审判员,还有一位该院审委会成员。面对这么强大的审判阵容,中闻律师做了一个关于二审组成人员是否合法的论证,并准备了一份回避申请书。
承办律师与二审法院联系,将广东省高院已经裁定上诉人破产的事实向二审法官说明,并邮寄了中止审理申请书。二审法院收到中止审理申请后,仍然执意开庭。中闻律师将原打算向破产管理人提交的材料,又为二审法院及被上诉人准备一份。携带了满满一行李箱的材料到广东某地中院。熟料,开庭当日,疫情政策突变,当地法院要求北京律师提供在当地三天两检核酸阴性的证明。在书面通知的开庭时间,中闻律师进不了法院。法庭临时改为线上开庭。但是法院门口装修,强烈的噪音干扰,导致我方根本听不到法庭的声音。我方律师向法院提出,既然我们律师已经千里迢迢来到当地,就应该安排现场开庭。经法官征求被上诉人意见,第二天终于现场开庭。
法庭内开庭前,刘春律师看似漫不经心的跟书记员聊天,“我收到了法院寄给我的组庭通知书,怎么那么多审判人员啊?”书记员当即回答:“哦,那是系统错误了,破产案件的审判员怎么能是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呢?那么多法官审这个案件,我们哪有那么闲!我是再给你发一份还是给你当面修改?”说着,他就提笔把通知书上不合适的法官名字划去了。刘律师松了一口气,准备好的回避申请书也没有派上用场。
法庭现场开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原以为二审程序都走完了,法院可能就硬判了。没想到,二审法院采纳了上诉人的上诉意见,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二审诉讼费依法退还上诉人。
本案发回重审后,将由破产管理人应诉。中闻律师完美实现了委托人的诉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