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2:15:55来源:法律常识
刚接触文书时,我都以为在写起诉状时是可以结合法条、观点、事实,写得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这样过细化可以有助于展现自己,让法官们有一定的倾斜性。也能让被告看到起诉状的观点给他增加一点诉讼的心理压力,有稳操胜券的作用。
经历了慢慢才知道,起诉状只要简单明了,把诉求和事实表达清楚就可以,那些多余的表达简直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就是一堆废话。
所以我个人浅显总结的原因分享给你们:
一:法官其实在拿到案卷的时候,他们都不会把过多的时间浪费在长长的起诉状里,他们首先看案件的性质、看诉求,大致瞄一眼其他项,有经验的法官在简简单单的一两页纸上,都在心里对这个案子产生大致的方向了。
然后在审理案件时结合被告答辩,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等,最后去做出合理合法的判决,所以起诉状根本不需要太多太复杂的文字去使劲表达。反而写得过多会增加法官的阅读疲劳。
二:很多被告现在都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或者法律理论知识,他们根本不会因为你的起诉状的观点造成的心理压力去妥协。毕竟在决定起诉之前肯定是经过了多次的交流沟通,双方意见不统一才会提起诉讼。所以在起诉状是描述过多的事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三:都说打官司除了打证据,还要打心理,打专业知识和考验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如果在起诉状里表达太过,让对方抓住了某些观点和证据,对方提前做相应准备进行反击,如此或许你会把主动变成了被动。
四:写多错多、说多错多。通常原告方的心态都是处于一种优势,自我感觉我是原告,我是占理的一方,所以原告当事人或者经验不足的律师们,在写起诉状的时候把一些事实表述出来,其目的是为了胜诉。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写得越多、说得越多很难察觉对自己不利的话,随时都能适得其反。
五:起诉状不是卖弄文采的(我曾犯一次这样的错误),也不是讨好某些法官让他们眼前一亮的门槛,如果都在一张起诉状里里面全部和盘托出,那根本就不需要后续的庭审阶段,反而写得越多漏洞就会越多,不利已。
总之,在起诉状中,排版简洁,这个页面看起来不凌乱,把诉讼请求罗列清晰即可,案件的无关紧要的话尽量少说或者不说,总之就是不要把庭审期间的那些工作提前放在起诉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