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5:50:13来源:法律常识
洗钱犯罪也是经济领域犯罪中的一大类,我国刑法第191条中对洗钱罪作了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就涉嫌洗钱罪。
洗钱犯罪和普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是有区别的。
首先,洗钱罪要求必须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犯罪事实成立,但不要求上述犯罪已经被人民法院认定。即便是上述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也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其次,认定构成洗钱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明知的主观故意。且是为他人进行洗钱的行为,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上述犯罪后自己进行洗钱行为的,则不再认定成立新的洗钱罪。
第三,洗钱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望境外等行为,如果行为人事前和上述犯罪的犯罪人进行通谋的,则成立相关犯罪的共犯,不再认定洗钱罪。
在对洗钱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中,
首先律师要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向委托人进行核实,尤其是对其涉嫌的洗钱的数额等进行确认。
其次,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向被告人进行有效的庭审前的技巧引导,并且将自己的辩护策略告知被告人,律师作为独立的辩护人有权进行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
第三,在庭审时,律师要通过法庭的发问阶段将本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地方告知法庭。
最后,律师在质证和辩论的阶段要重点针对案件的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发表意见。
洗钱类案件往往因为涉及多笔资金的流向,办案机关一般也会搜集相关资金流向的证据。为此,理清楚被告人在整个洗钱环节中涉案的资金数额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因为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被告人所洗钱的数额作为参考。其次,如果被告人有从轻、减轻的情节也一定要告知法庭。如果是涉及到多人一起洗钱的犯罪,一定要区分犯罪人在共同洗钱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大小,因为这也将影响量刑。
文章作者:震宇易浩法律服务平台 孙涛律师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