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6:54:25来源:法律常识
现代网络发达,有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恶意诋毁和诽谤自己,使自己的名誉受到侵害怎么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
王女士是一名作家,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刘某多次在社交媒体上散布谣言,大肆发布诽谤和侮辱王女士的信息和视频,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并评价,造成恶劣的影响。王女士无法正常生活,于是将刘某告知法院,请求刘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公然传播,并且贬低、侮辱王女士的人格,给王女士的社会评价和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法判处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合理支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诽谤侮辱他人,不发布不实信息,不了解事实不轻易评价他人。如果遇到他人侵害自己的名誉的行为,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公开消除影响。对方拒不执行的,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提起诉讼,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