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7:51:57来源:法律常识
出品: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 文、图:记者 陈炜
株洲女子王芬和丈夫就离婚一事达成协议时,发现自己的户口本被人补办后,户口从株洲迁到了湘潭湘乡市。
“我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和两个女儿,而且户口本一直由我保管,并未丢失,也未交予他人。现在户口迁走了,如果不能迁回来,我可能要损失上百万元。”近日,王芬向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投诉称,她怀疑是丈夫不想让她好过,在报复她。
王芬所述是否为真?如果真是其丈夫所为,原因何在?她的权益将如何维护?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在王芬的手机里,一个名为“念华”的支付宝聊友留下了数十条未读信息,但她鲜有回复。
其实,“念华”真名叫刘明,是王芬的丈夫。
2月20日上午,29岁的王芬在接受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采访时,始终不愿意提及丈夫的名字,一直用“他”代替。在她看来,这场婚姻或许一开始就是错的。
据王芬所述,她和刘明于2009下半年相识相恋,但之后两人的感情磕磕碰碰,她提出了分手。谁知,“我怀上了他的孩子”。于是,2010年12月21日,两人在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领证结婚。四天后,她生下一个女儿。
起初,王芬盼望丈夫的性格会随着女儿的出生有所改变,但接下来的一件事,让她心寒了。
王芬说,2014年9月的一天 ,正怀二胎的她在家偶然解开了丈夫的手机密码,竟发现丈夫与陌生女人的露骨对话,当她质问丈夫时,“他知道我没有保留证据后,便将信息全删除了,不承认出轨”。事后,“还反过来怀疑我有外遇”。
一气之下,王芬去了外地,直到收到丈夫的“保证书”才回了家。
“本人刘明保证以后不会对王芬动手,尊敬长辈,如做不到就离婚。”王芬向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出示一张时间为2016年1月2日的“保证书”截图后表示,丈夫的承诺并未兑现,“我从外地回来后,他既不去上班挣钱,还经常跟我和家人吵”。
最终,王芬于2017年10月前往广州打工,一去就是8个月。其间,她偶然从丈夫那得知了一个消息,“他说把我的户口迁走了”。不过,她并未在意,“我的株洲户口本里只有我和两个女儿,一共三个家庭成员,我了解过,没有我的户口本和代办委托书,他不能为我落户”。
谁知,王芬以为的不可能最终却成为现实。
2018年5月31日,王芬和刘明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后,遂前往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结果,她的户口真如刘明所说,从株洲迁到了湘乡,由此,两人没能当场离婚。随后,她和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宁晓一同前往湘乡市公安局了解情况。
“那边说,现在落户可‘一站式办理’,只要带上双方户口本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即可,如果符合迁入地的准入条件就能办理落户。”可王芬透露,她的株洲户口本从未给别人。
王芬的户口是如何被迁户的?
2月21日上午,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从王芬提供的材料中发现,在一份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的“落户通知单存根(第一联)”中,申请人为刘明,户口登记机关为“中沙派出所”,落户地址为“湖南省湘乡市中沙镇扶塘村XX组XX号”,一并迁入的有王芬和两个女儿,准迁理由为“夫妻投靠、子女随迁”。
记者发现,办理迁户的材料中,除了有刘明的湘乡户口本复印件,还提交了王芬的株洲户口本原件。
“那本原件是补办的,里面有个‘补’字,签发日期是2017年11月14日,而我保管的户口本,签发日期是2010年5月25日。”王芬告诉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尽管不清楚户口本被谁补办,又如何在她不知情且未出具代办委托书的情况下落户外地,但她认为,这一切与丈夫刘明有关,原因是“为了报复”。
“之前协议离婚时约定过,两个女儿我们一人养一个,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子归在他抚养的女儿名下,但他见我一再退让就想要更多利益。说到底,就是不想让我好过。现在株洲老家在征迁,按照去年村民的征迁补偿标准,我和两个女儿能拿到上百万元的补偿款,但户口不迁回来,肯定拿不到钱。”王芬说,“其实我早就想离婚了,以前是为了孩子而忍受,现在他这样对我,哪怕净身出户我都要离婚。”
2018年6月26日,湘乡市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王芬的离婚请求被驳回。今年1月25日,她再次递交诉讼离婚申请书,3月18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
2月20日晚,刘明接受了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的电话采访,聊及妻子时,他直言是“一肚子火”。他说,过去两年里,两个女儿的大部分生活费都由他负担,“我为这个家努力挣钱,她整天只知道打牌,我能不生气吗”?
至于为何要将妻子的户口从株洲迁到湘乡,刘明解释称:“我这是为家庭着想。一方面是王芬的妈妈有次买农村医疗保险时只给她女儿买,两个外孙女却不管。所以,我想把两个女儿的户口迁到我老家湘乡,给她们补买保险;另一方面,在我老家,根据扶贫政策,建新房子可以按人头领补贴,把女儿迁过去可以多拿一些。”
王芬坚称自己的户口本从未外借,也未丢失,那么,为妻女代办落户时,刘明出示的户口本从何而来?面对王芬关于“补办户口本与刘明有关”的怀疑,刘明坚称与他无关,“如果她认为是我瞒着她补办的,请她拿出证据来”。
(应采访者要求,王芬、刘明系化名)
【警方声音】
户口补办确有瑕疵,将尽快调查处理
2月20日下午,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与王芬一同来到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
该局政工科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将王芬的遭遇详细记录后表示,警方会将此事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尽快展开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公布处理结果。
随后,一名女民警透露,在记者采访时,她已联系上之前负责调查此事的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枫溪派出所副所长叶晓兵,“叶所长说,派出所的确有民警在处理王芬的户口本补办手续时出现了工作瑕疵。据了解,是刘明在补办王芬户口本的过程中存在问题,但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调查”。
该女民警表示,枫溪派出所在年前已与湘乡市公安局联系处理,但因春节期间无法开展业务,故在时间上有所延误。“警方会择日向湘乡市公安局发函并安排民警过去,尽快处理王芬的户口问题”。
3月18日下午,枫溪派出所民警告诉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目前该事件正在依法依规处理中。
【权威解析】
代办迁户、补办户口本家庭成员应知情
3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户政工作处处长龚德华告诉记者,按照以前的规定,当事人迁户口,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或出具代办委托书由户主代办并及时告知迁户办理情况。不过,因现在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所以,迁户口不再要求本人到场办理,迁户申报人也不一定是户主。
“现在,只要迁户代办人能证明他与被代办人属家庭成员关系,就能直接申请代办迁户,不用出具代办委托书。”龚德华介绍,能证明是否存在家庭成员关系的资料不只有户口本,“比如出示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的,就属于家庭成员”。
不过,龚德华也提醒,申请补办户口本的当事人在补办户口本期间,其所有家庭成员应享有知情权。
至于家庭成员因补办户口本或代办迁户后引发的矛盾,龚德华补充说,受害人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果受害人认为自己在原户口本未丢失且自身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户口本被补办、户口被违规迁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回户口,恢复原来的户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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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