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8:27:39来源:法律常识
一、基本案情
从2016年7月10日至25日,王某平(殁年57周岁)在自己的家里一直使用施某凤从他父亲处带来的草药粉末和麻油对烧伤进行治疗,并支付31000元。7月25王某平病情恶化送入x县医院治疗后马上又转入x医院治疗。7月26日至8月2日在x医院治疗,后死亡。
二、鉴定意见
王某平的死亡结果属多因素共同参与,既与施某凤所采用的不规范治疗行为有关,也与其自身烧伤程度重有关,王某平系脓毒血症、多器官衰竭死亡。经鉴定认为,施某凤诊疗过错行为参与度为40%-50%。
三.辩护意见
被告人施某凤的行为不符合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特征,首先,施某凤仅仅提供草药,并没有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其次,非法行医罪是典型的职业犯,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而反复从事行医活动。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施某凤没有从事诊疗活动。
施某凤王某平提供草药的行为王某平死亡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没有证据证明施某凤提供草药的行为足以导王某平死亡。3、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没有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仅是鉴定人主观的分析。
四.被告人供述
2016年7月10日16时许王某平给她打电话,告诉她被液化灶的火烧伤,叫她去她父那某里王某平拿烫伤药王某平用。她到她的父那某里拿了烫伤药(一瓶草药末、一瓶麻油)送王某平家王某平就让我把药拿出来给她用。在王某平家的路上,打了两个电话程某1芳,都没人接。过了一会儿,就有很多人来。
她帮助用电话联系叶某来帮王某平输液、开药,之后叶某就带着一个医生赶到,王某平开药、输液王某平在家治疗期间,她有时候也帮忙照王某平的生活,偶尔也会王某平家里吃饭。有收王某平家属31000元。25日下午,她接程某1芳的电话王某平在家中吐起来,让她赶紧去看一下。
她连忙赶王某平的家中,了解王某平喉咙不舒服,用了喉风散,导王某平吐了。她王某平喉咙已经发炎了,需要去医院就医王某平大女儿说,已经和医生说了,医生晚上会来挂瓶。今天就先在家里挂瓶,要去医院也是明天的事。之程某1芳到了,她就程某1芳说,这么严重怎么还要在家里挂瓶,需要赶紧去医院了。
程某1芳说,现在药都开好了,今天就在家挂瓶,明天再送医院。接王某平继续在家中打点滴,她程某2芬程某1芳都在,后有朋友来换她们,她们就走了。第二天早上不到6点就接王某平丈夫的电话,王某平病情十分严重,已在医院治疗。之后病情严重就转到南平治疗了。
五.证人证言
1、证王某2丽的证言证实,其王某平的女儿。其母亲烧伤后打电话给施某凤让施某凤带治疗烧伤的药,施某凤的药是一种黑褐色的草药末。用施某凤的药的同时,施某凤请了诊所的医生王某平打点滴、开西药。到2016年7月24日前后,家人王某平日渐消瘦全身多处结痂,打算王某平去医院治疗,但施某凤让再等三天,结痂就会掉落,烧伤就会治愈,没必要再送医院。过两王某平病情恶化,家人王某平送到医院,后死亡。
2、证程某1芳的证言证实,其王某平、施某凤的朋友,2016年7月10日听说好朋王某平被烧伤后,其王某平家中看望,看到施某凤已王某平的伤口上药了,全身涂抹了麻油还有褐色的草药粉。当时其有对在场的人说要王某平到大型医院去治疗,但是当时没有人回应,其就没有再提了。过了一会,施某凤就让叶某找个医生来王某平输液,之后叶某就让他的徒弟来王某平输液。
第二天其打电话告王某平的长王某2丽。大概两天后施某凤告诉王某平家里给了她一万元。后来还打电话向施某凤核实,施某凤承认收王某平家里31000元。7月10日至7月24王某平在家由施某凤和诊所医生进行治疗,7月24日晚王某平病情恶化,后送医院。8月2日王某平去世。
施某凤王某平使用的是施某凤家祖传的草药,听施某凤说是从她父亲家拿来的。施某凤王某平治疗期间基本上都是陪王某平,经常会王某平说王某平放心,一定会治好,治好后皮肤和烧伤前一样。有人去王某平的时候,如果有人说王某平去医院,施某凤都会说自己的药多好,不怕细菌也不怕感染。
3、证人何某平的证言证实,其何某堂中医诊所的医生,2016年7月10日晚接到师傅叶某的电话说有个人烧伤要其帮忙打点消炎药,之后与叶某一起王某平的家,当时看王某平躺在沙发上身体大约有30%的烧伤面积,身上已经涂抹了深色的草药粉末,有个妇女一直说她的烫伤药有多好。
其看后劝家属把病人送到医院治疗,但王某平本人及家人没说什么,家属的意思是请了那个中年妇女治疗烫伤,只让其帮忙打点消炎针,于是其回到诊所拿了消炎药水王某平打点滴,打完后还交代家属治疗烧伤一定要注意灭菌。
让他们整理一个有空调的房间王某平治疗使用,还将诊所的紫外线灯借给他们要求他们每天灭菌20分钟。其一共王某平打了7次点滴,有消炎抗菌补充能量水电解质的药。期间家属有让其帮忙打消炎针其就去,到了25日发王某平的病情已经很严重,告知家属有生命危险赶紧送医院。
六.庭审意见
被告人施某凤非法行医的行为不是造成被害王某平死亡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但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对被告人施某凤和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施某凤无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七.法院判决
被告人施某凤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