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9:42:56来源:法律常识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非欠款清收类)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7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非欠款清收类〉增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非欠款清收类)增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需满3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本项目优先接受有与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合作经验的律所,近三年内(从2019年1月1日起至今)需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或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7.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满足业务需求的专业能力,熟悉信用卡业务,拥有丰富的同类法律咨询及诉讼经验;
8.无征信不良记录;
9.本次招标已在浦发信用卡中心库内的常年法律顾问律所不得参加。
10.所聘人员应提供律师证/实习律师证,并签订《保密协议》或对银行客户信息相关的保密约束条款。
11.仅接受住所地位于上海(提供相应的证明)的律所〈包括分所)报名,承接业务范围覆盖全国省市区。
12.本项目不接受以欠款清收业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投标,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非法律途径催讨信用卡持卡人欠款。投标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欠款清收业务相关材料作为上述同类业务经验证明。
1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到2022年02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进行审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3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