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9:49:31来源:法律常识
1.申请财产保全的好处是什么?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的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防范诉讼风险,最大限度的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2.您申请财产保全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向立案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可以向立案窗口或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书面申请。
3.您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不依法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如何提供担保?
可以提供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作为担保,建议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保函作为担保,比较简单方便。
5.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多长时间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在二日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6.您是否需要交纳申请财产保全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在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负担,不交纳申请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申请财产保全费如何计算?
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财产保全费为30元;数额在1000—10万的财产保全费为1%+20元;数额在10万—89.6万的财产保全费为0.5%+520元;数额在89.6万以上的财产保全费为5000元。
8.是否需要提供被告保全财产线索?
现在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法院需要,有的法院不需要,但需要当事人写一份网络查询申请书。目前南京地区需要提供财产线索。
9.采取保全措施后,财产能否被解除?
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30日内,申请人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10.人民法院一般采取哪些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一般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为:查封、扣押、冻结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1.申请财产保全有误的,申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申请财产保全有误的,申请人应当依法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错误所遭受的损失。
12.对保全措施不服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保全措施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13.财产保全流程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向财产保全窗口提交申请及担保;对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窗口在二日内作出裁定并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向窗口或审判庭提交申请及担保;对符合诉讼财产保全条件的,审判庭在二日内作出裁定。